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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女性参与社会生活,已经远远超越家庭的圈子。但不久前,家庭是女性仅有的活动范围。对这种发展趋势,您有甚么看法呢?依您之见,女性为完成自己的使命,需要培养甚么品格呢?
首先,我想讲我的看法是,我们的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根本是没有冲突的。家庭与家庭成员,在男人生活中也好,在女性生活中也好,都占有中心的地位,所不同的,只是在女性生活中,有它具体特色而已。因为,很明显地,当女性把时间花在家人身上时,她正在执行人类和基督徒的一项伟大使命。但是,这也不是排除女性到社会上从事其他有意义工作的可能。对于你用这提问方法,我是可以理解的。然而,我认为,若将家务工作与家外的工作,从社会整体观点来作系统的对比,把它的两个对立面互换一下:将女性岗位从家里,换成在家外,将女性引向抛弃家庭工作的话,那么,就很容易导致另外一个更加严重的错误──一个比我们想要纠正的错误变成更严重的错误了。
即使从个人的角度来看,也不能武断地说:女性必须到家庭以外工作才能追求她的完美发展。这样,似乎用于家庭的时间,是从她完善个人性格的时间里扣除出去的。给予家庭的关怀爱护,永远是女性最伟大的尊严所在。在她照顾关怀丈夫子女时,或统而言之,当她在周围创造温暖而陶冶性情的氛围时,她所做的工作,正是履行女性使命不可缺少的一环。因此,正是在家庭里,女性能达成她的完善发展。
我刚才讲的,毫不反对女性参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包括政治。在这些领域里,女性同样能做出有价值的贡献,而无须抹杀她们女性的素质。她们可以按照自己在人事与专业方面的修养水平,各尽其能,各承其事。家庭和社会,显然都需要她们的特殊贡献。她们的贡献,绝对无逊于男性。
女性的发展、成熟和解放,不应该当作与男性争平等的借口,也不应该当作跟男性强求一致的借口──那是一种奴隶式模仿男性的做法,是不会有甚么出路的,结果只会伤害了女性。倒并不是因为女性比男性强,也不是因为女性比男性差,而是因为男女本来就各不相同,无从匹比。
从问题本质来看,其实可以谈权力的平等。男女权利的平等,应当受到民法和教会法两方面的承认。女性,同男人一样,享有人性的尊严、享有天主儿女的尊严。在这本质平等的基础上,男女各尽其能,建树各自固有的成就。从这个意义来看,女性的解放,就意味着充分发展她本身的潜力,既发展她个人具备的潜力,也发展女性共同具备的潜力。法律上的男女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并不排除这种男女各有特长的多元化──这种多元化,大大丰富了人类生活。法律上的男女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正是以这种男女各有特长的多元化现实为前提,并且是提倡鼓励这种多元化的。
天主召唤女性为家庭、社会和教会,带来她们特有的,而且只有她们才能贡献的特性:那就是她们的温柔热情,她们的舍己为人、她们的善于处理具体细节、她们的机智、她们的虔诚、她们的持久恒心……这就是女人的「女性」特质。女人的「女性」特质,唯有女性才能贡献,别无替代。只有女性知道她「女性」特质的价值,而当她们把它体现于自己生活中时,这「女性」特质才见得真实有效。
为实现这一使命,女性应发展自己的人格,不要被模仿男人的天真想法引入歧途。那样做,逃不出依样画葫芦的规律,只会把她自己置于低人一等的地位,而白白浪费自己独有的特长。如果她是一个成熟的人,有自己的性格和思想,她肯定能实现自己被召去完成的使命,无论那是甚么样的工作。她的生活和工作,将是富有建设性的、富有成果的、富有意义的。无论是整天为丈夫儿女们操心劳力也好,或是为了一项崇高的理由,放弃婚姻的打算,献身于其他事业也好。
每位女性,在自己的生活范围内,只要忠于天主和人性的召唤是能够,而且实际上已经充分实现了她女性的品格。让我们牢记:天主之母,人类之母玛利亚,不仅是我们的典范,而且以她的生活实践,证明了平凡的生活,所具有的卓越价值。
现今社会上流行一种所谓的「爱情合法化一切」的理论,由此产生的后果是订婚往往被人当作「试婚」。他们说:不按照爱情的命令做,就是虚伪而保守。您对这种态度有何想法?
任何有有德之士,特别是基督徒,都会认为这种态度不合乎人性。它贬低了人性之爱,把人性之爱视同自私与恣情纵欲。
反动吗?谁是反动派?是那些倒退回原始丛林,放弃理性,只承认本能冲动的人。订婚应当是增进感情,加深相互了解的阶段。在「爱的学校」里,学习的不应是如何索取,而是如何奉献:以理解、尊重与温柔为基础的爱。正因如此,就在一年多前,我特地赠送了一尊童贞圣母玛利亚雕像──「至纯洁的爱之母」给纳瓦拉大学。好让那里的大学生们,能够从圣母身上学习爱情的高贵,包括她的人性之爱。
试婚?使用这个字眼的人,对爱情的了解,何其肤浅!爱情,是一种更坚定,更真实,更富人性的现实。爱情不应被当作商品一样,用来试用、然后根据个人喜好、舒适和利益来接受或拒绝。
如此缺乏道德标准,实在令人悲哀,甚至不值得刻意谴责那些如此思考或行事的人。只需几年,他们就会沦落于内心的枯竭、悲哀、孤寂凄凉之境况中。我从未停止为他们祈祷,也全心全意地爱他们,努力使他们明白:重返基督怀抱的道路永远是敞开的。只要他们努力改进,他们也可以成圣,成为正直的基督徒。他们既不会缺少恩宠,也不会缺少我主的宽恕。唯有如此,他们方真正理解甚么是爱情──天主之爱,以及崇高的人性之爱。到那时,他们才能真正体验到平安、幸福和有圆满的结果。
在整个访问中,您谈及了人类生活的重要层面,特别是关于女性的角色,以及主业团精神赋予她们的价值。作为结语,您是否愿意分享一下,您对女性在教会生活中所扮演角色的看法和建议呢?
我不得不承认,这个问题几乎让我违背一贯的原则,给你一个可能引发争议的响应。因为教会一词常常被狭义地解释为仅指神职或教会领导阶层(Church hierarchy)。因此,许多人便将参与教会生活简化为:在堂区协助、加入由教会领导层授权的团体、或积极参与礼仪活动等等。
这些人虽然在理论上可能承认,但实际上却忘记了教会乃是由全体天主子民所组成的。所有基督徒都是教会的一分子。因此,只要有一位诚心以基督之名生活的教友,那里便有教会的临在。
我这样说,并非要贬低女性在教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恰恰相反,我认为她们在教会生活中是不可或缺的。我一生不遗余力地捍卫平信徒圣召的圆满性──那些生活于世俗中的普通男女教友的召唤,并努力争取他们在教会和在世俗的使命能够在神学上及法律上的认可。我只想指出:有些人主张对教友的协助,施加不合理的限制。我有必要强调,普通基督徒唯有拒绝教权主义(clericalization),持守世俗和平凡的身分,在俗世中生活,参与俗世事业,关心俗世事务,才能真正履行他们独特的使命,其中也包括他们在教会内的使命。
这是遍布世界的千百万男女基督徒的使命,就是把基督带到人类的一切活动之中,并藉着他们在俗世的生活宣示:天主热爱每一个人,愿意拯救所有人。平信徒参与教会生活最佳和最重要的方式,就是继续留在他们所处的环境中,留在他们被召叫的职责岗位上,做一位名副其实的基督徒。
想到无数基督徒男女,也许没有甚么具体的决定,却过着平凡朴实的生活,并努力使自己的生活言行成为天主旨意的体现,令人感动不已!教会的当务之急,正是要让这些男女教友意识到自己生命的崇高价值;并明白到他们的一言一行、看似平凡,微不足道,却具有永恒的价值;教会也应鼓励并引导他们积极聆听天主藉日常生活中的事件和境遇,向他们所启示的话语。天主在呼吁教会实行这项使命:从内部转化整个世界,使之属于基督,使基督的救赎彰显出来。
妇女将以适合她们的方式参与这项使命,无论是在家庭中还是在她们从事的其他职业中,充分将她们的特质发挥出来。
主要关键,在于学习圣母玛利亚──她既是女性、童贞女,也是一位母亲──举目仰望天主,并重复她所说的:fiat mihi secundum verbum tuum [愿照祢的话成就于我吧](路 1:38)。忠于个人圣召的关键,就在于这句话──每个人的召叫都是独一无二、不可转让的。唯有如此,我们才得以成为天主救赎工程的合作者——是天主在我们内并在整个世界中所展开的救赎工程。
我继续怀有希望──因为此希望关乎公义,也关乎很多国家的生活经验──有一天,西班牙政府也会贡献一部分,减轻这工作的负担。这工作不仅不寻求私利,相反地,它是完全为服务社会而奉献的,尝试有效地为国家现况和未来繁荣而努力。
我的儿女,现在让我谈一谈一个日常生活中另一个我特别喜爱的层面,那就是人性的爱,男女之间高尚的爱情,求爱和婚姻。我想再讲一次,这神圣的人性的爱,并不是仅仅被一些真正的精神活动所准许或容忍,如我先前提及的那些虚假属灵主义可能暗示的。这与我四十年来所讲的所写的刚好相反,而那些先前不明白的人,现在也开始掌握要点。
导向婚姻与家庭的爱,也可以是一条天主的奇妙道路,是个神圣的召叫,是一条把自己完全奉献给天主的道路。我提醒过你们要完善地工作,把爱灌注在每日的琐碎职责里,──而我坚持──在小节中发现一些神圣的东西。这个道理,在人性爱情所包含的生活圈子里,有特别的位置。
纳瓦拉大学的各位教授,学生,和所有的员工,你们都知道我把你们的爱交托给圣玛利亚,至纯洁的爱之母(Mother of Fair Love)。在校园里,有一座我们以挚爱建造的圣母亭,作为你们向她祈祷,及奉献那奇妙和纯洁的爱情的地方,而她也祝福你们的爱情。
「难道你们不知道,你们的身体是圣神的宫殿,这圣神是你们由天主而得的,住在你们内,而你们已不是属于自己的了吗?」 9 多少次,你们在圣母像前,在至纯洁的爱之母前,以一个喜悦的承诺去回答圣保禄宗徒的问题:是的,童贞天主之母啊,我们知道是这样的,而我们亦希望在妳强力的助佑下,活出它来。
你们的心内会涌现默观的祈祷,每当你们默想这感人的事实:好像自己身体这样有形可见的事物,蒙受圣神的拣选,成为祂的住处……我不再属于我自己……我的肉身和灵魂,我的整个存有都属于天主……。这祈祷带来很多实际的后果,圣保禄宗徒亲自提出的重大后果:「务要用你们的身体光荣天主」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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