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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二《教友传教法令》第五节,清楚地肯定:整个教会的使命,是把基督徒的精神灌注到俗世的层次中。所以,这个使命人人有责:圣统、神职人员、修会会士和平信徒。在这单一的共同使命中,上述各持份者各自起甚么作用?您能否谈谈您的看法呢?
其实,你可以在梵二大公会议的文献中找到答案。作为教会训导当局,圣统制的角色是指明教义信理原则,这些原则必须主导和照亮使徒任务的贯彻(参阅:梵二《教会宪章》28;梵二《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43;梵二《教友传教法令》24)。
根据教会训导当局所阐明的教义原则,直接管理俗世事务的具体任务,特别适合平信徒。他们热衷地埋首于在俗生活的所有环境和结构中工作。不过,与此同时,他们在社会、家庭、政治和文化生活方面,应当具备必要的个人自主权,让他们作出具体的决定(参阅:梵二《教会宪章》31;梵二《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43;梵二《教友传教法令》7)。
修会会士与在俗现实和活动隔离,投身于特定的生活状况,因此,他们的使命,是向公众作末世的见证,帮助其他信友紧记:现世不是他们长久的家乡(参阅:梵二《教会宪章》44;梵二《修会生活革新法令》5)。男女修会会士,以伟大的牺牲精神,从事无数爱德工作和社会福利工作,也构成向俗世层次灌注基督徒精神的一大贡献。
Document printed from https://escriva.org/zh-hans/conversaciones/11/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