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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平信徒,人们常常把妇女置之度外,不加讨论。这样做,似乎把妇女在教会内的角色,画成一幅令人难解的图像。同样,人们往往把妇女解放,简单地理解为妇女参与公众生活。对于妇女在教会和世界上的使命,您有何见解呢?
首先,我认为在谈论平信徒,以及他们的使徒工作,他们的权利和责任时,对妇女作任何区别或加以歧视,是毫无道理的。所有领了洗的人,不分男女,都平等地享有天主子女的尊严、自由和责任。教会的基本合一,便是植根于此。针对这一点,圣保禄宗徒教导初期的基督徒说:「因为你们凡是领了洗归于基督的,就是穿上了基督,不再分犹太人或希腊人,奴隶或自由人,男人或女人,因为你们众人在基督耶稣内已成了一个。」(迦 3:27–28) 现在不存在犹太人和希腊人的区别,也不存在奴隶和自由人的区别,更不存在男人和女人的区别。
基于许多理由,包括由天主启示了的法律而衍生的理由,我认为:男女在领受圣秩的法律资格方面所存在的差别,应当保留。但是,在其他一切范畴,我认为教会应在立法,内部生活和使徒行动等方面,全面承认男女享有同样的权利与责任。例如,做使徒工作的权利、成立和指导协会的权利、对涉及教会公益的问题负责任地发表意见的权利等等。我充分意识到,所有这一切,从理论上有利的神学论据去考虑,是不会有甚么困难去接受的,但在实际上,还是会在某些方位上遇到阻力的。我至今仍记得:有些人对主业团鼓励女会员去攻读神学学位时所表现的惊讶,甚至提出批评。如今他们反而开始在这方面仿效我们,就如在其他事务上一样。
尽管如此,我认为阻力和疑虑是会逐渐消失的。基本上这只是一个认识教会的问题。认识到教会不只是由神职人员和修会成员组成的,还有男女平信徒,全都是天主的子民。根据天主的法律,他们都承担着各自的使命和责任。
但是我要补充一点,依我看来,男女本质上的平等,要求我们理解到男女在教会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具有互补的作用。天主造人有男女之别,绝非是无缘无故的。这种差异,不该从「父权制」的角度去考虑,而应从其丰富的层次和深远的影响来考虑。这样,男士可摆脱把教会和社会「男性化」的诱惑;女士也不会把自己在教会内和世界中的使命视为一种炫耀,或是为了证明女性同样能胜任以往由男性担当的职务。我认为,男人女人都应该正确看待自己,他们都是救赎史中的主角,是彼此互补、携手合作的伙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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