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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认为在梵二大公会议之后,所谓「教会学校」、「天主教学校」、「教会大学」等概念已经过时了吗?这一类的名称高调地标榜教会名义,似乎不大妥当,听起来好像享受甚么特权似的,是吗?
不,我认为并非如此。如果当我们提到「教会学校」、「天主教学校」等等时,让我们明白到这是教会和修会团体有权创办教育中心的结果时,这概念并不是过时的。创办学校或大学并不是甚么特权而是一项重担,特别是如果你的办学理念是为所有人提供教育机会,而并非只为富有者而设。
大公会议并没有宣称传扬信德的教育中心已经过时;它只想明确指出:除了办学外,基督徒参与教育领域还有另一种方式──一种更必要且更为普及的方式,也是多年来主业团的会员早就付诸实践的方式:即那些以教育为职业的天主教公民,无论是在公立或是私立教育机构中任教,在教学中自由而潜移默化地推动福传。如今,教会也愈加关注平信徒在这一领域的使徒工作,其成果是丰硕的。
另一方面,我必须承认,我不喜欢「天主教学校」、「教会学校」之类的名称,然而我尊重那些持不同看法的人。我愿意看到以其成果而不是以其名称来区分。一所真正名副其实的基督徒学校,努力追求卓越并提供完备教育,即包括基督徒的理念,同时尊重个人自由并认真地促进社会公义。如果做到了这一切,那么名称就无关紧要了。我再说一遍,我更倾向于避免用这些形容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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