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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婚姻是成圣途径之一的思想,在您的讲道中,并非新出现的。早在1934年,您写《灵修善思》(Consideraciones Espirituales)一书时,就强调:婚姻应该视为圣召。但在这本书里,及后来的《道路》里,您也写道:婚姻是为「士兵」而设的,不是为「基督军队中的长官」。您能不能解释一下,怎样才能协调这两种论点呢?
根据主业团的精神和生活方式,协调这两种论点一向并非难事。首先,我们不可忽略的是:抱着超性的动机选择独身生活,有着更崇高的价值,并非出自我个人的神学见解,而是教会信仰的核心之一。
在三十年代我写那几句话的时候,天主教友中,尤其是在当时的牧灵活动中,盛行一种倾向,即在鼓励青年追随基督徒成全之德时,只勉励他们爱慕童贞的超性价值,而忽略向他们指出:婚姻也是成圣途径之一的价值。
一般而言,学校也没有教育年轻人正视婚姻的尊严。即使现在,这情况还是屡见不鲜。中学毕业班的学生在避静时,着重的话题大多与可能的修会圣召有关,却不强调可能的婚姻圣召。至今仍有人,虽然已日趋势单力薄,还在贬低婚姻生活,给青年造成一种错觉,误以为婚姻,充其量,不过是教会容忍存在的东西而已,似乎婚姻先决地排除了任何认真修德成圣的努力。
我们主业团的做法,向来与此不同。我们既说明使徒独身的目的与卓越性,同时也指出:婚姻是在世俗中,引人趋向天主的道路。
我不怕人性之爱──我父母的圣洁之爱,被天主用来赋予我生命──我用双手降福这份爱。婚姻圣事中,男女双方既是施行者(minister),也是这项圣事的物质(matter),就如同面饼和酒是圣体圣事中的物质一般。因此,我喜欢歌颂纯洁圣爱的歌曲,因为我从中感受到人类爱情与天主之爱交织在一起。此外,我常说那些遵循独身使命的人,绝不是那些不懂爱情或不珍视爱情的老处女。恰恰相反,他们的生活,只能用神圣之「爱」(我要把这个字[Love]写成大写 §)来解释。这「爱」,即是基督徒圣召的精髓之所在。
充分认识婚姻圣召的价值,并理解为了天国(propter regnum caelorum [玛 19:12])而选择守独身的圣召具有更高的卓越性,并无任何矛盾之处。我深信,任何力求了解、接受和热爱教会训导的教友,同时也诚实面对自己的个人圣召,就能理解这两者的兼容性。也就是说,只要怀有信德,并依信德而活,就能看到其中的和谐兼容。
当我写婚姻是为「士兵」而设这句话时,只是形象地描绘教会内一向存在的情况而已。你们都知道,教会的圣统制,是以主教团为骨干的;主教们组成主教团,以教宗为首,与他一同治理整个教会,而他们都是从守独身的人中选拔出来的。东方教会虽然有已婚的神父,但主教也必须是独身者。此外,守独身的人,实际上有较大的自由,因为没有私情牵累,使他们能够更自由、更灵活地致力于使徒工作的执行与促进;这是显而易见,不难理解的。这在平信徒的使徒工作中也同样适用。但这不等于说,其余已婚的平信徒就无法,或事实上没有进行出色而重要的使徒工作;而是说,在教会中存在着不同的职责与不同形式的奉献,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责任而已。
在一支军队里──这里所谓的,就是书中的那个譬喻所表达的意思,仅此而已,别无他指──士兵同长官一样,是不可缺少的,而且能表现更大的英雄气概,能建树更大的功勋,获得更大的光荣。职责任务,名目繁多,但都是必要的,都是有价值的。重要的关键所在,是人人应当履行自己的圣召。因为,对于每个人而言,最美善的事业,就是承行天主的圣意。
所以,一个在婚姻状况下力求圣化自己的,并认识婚姻圣召伟大意义的教友,必然对蒙召遵行使徒独身的人,怀有特殊尊敬和深厚感情。如果在他的孩子中,由于天主恩宠的激励,也要走上为天国而守独身的道路,他必然会由衷地感到喜乐,并且更加珍爱自己的婚姻圣召。因为,他的婚姻圣召,允许他把人性之爱的果实奉献给耶稣基督,而耶稣基督是所有人——无论已婚或独身——的「大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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