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的社会生活和教会生活
现在女性参与社会生活,已经远远超越家庭的圈子。但不久前,家庭是女性仅有的活动范围。对这种发展趋势,您有甚么看法呢?依您之见,女性为完成自己的使命,需要培养甚么品格呢?
首先,我想讲我的看法是,我们的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根本是没有冲突的。家庭与家庭成员,在男人生活中也好,在女性生活中也好,都占有中心的地位,所不同的,只是在女性生活中,有它具体特色而已。因为,很明显地,当女性把时间花在家人身上时,她正在执行人类和基督徒的一项伟大使命。但是,这也不是排除女性到社会上从事其他有意义工作的可能。对于你用这提问方法,我是可以理解的。然而,我认为,若将家务工作与家外的工作,从社会整体观点来作系统的对比,把它的两个对立面互换一下:将女性岗位从家里,换成在家外,将女性引向抛弃家庭工作的话,那么,就很容易导致另外一个更加严重的错误──一个比我们想要纠正的错误变成更严重的错误了。
即使从个人的角度来看,也不能武断地说:女性必须到家庭以外工作才能追求她的完美发展。这样,似乎用于家庭的时间,是从她完善个人性格的时间里扣除出去的。给予家庭的关怀爱护,永远是女性最伟大的尊严所在。在她照顾关怀丈夫子女时,或统而言之,当她在周围创造温暖而陶冶性情的氛围时,她所做的工作,正是履行女性使命不可缺少的一环。因此,正是在家庭里,女性能达成她的完善发展。
我刚才讲的,毫不反对女性参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包括政治。在这些领域里,女性同样能做出有价值的贡献,而无须抹杀她们女性的素质。她们可以按照自己在人事与专业方面的修养水平,各尽其能,各承其事。家庭和社会,显然都需要她们的特殊贡献。她们的贡献,绝对无逊于男性。
女性的发展、成熟和解放,不应该当作与男性争平等的借口,也不应该当作跟男性强求一致的借口──那是一种奴隶式模仿男性的做法,是不会有甚么出路的,结果只会伤害了女性。倒并不是因为女性比男性强,也不是因为女性比男性差,而是因为男女本来就各不相同,无从匹比。
从问题本质来看,其实可以谈权力的平等。男女权利的平等,应当受到民法和教会法两方面的承认。女性,同男人一样,享有人性的尊严、享有天主儿女的尊严。在这本质平等的基础上,男女各尽其能,建树各自固有的成就。从这个意义来看,女性的解放,就意味着充分发展她本身的潜力,既发展她个人具备的潜力,也发展女性共同具备的潜力。法律上的男女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并不排除这种男女各有特长的多元化──这种多元化,大大丰富了人类生活。法律上的男女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正是以这种男女各有特长的多元化现实为前提,并且是提倡鼓励这种多元化的。
天主召唤女性为家庭、社会和教会,带来她们特有的,而且只有她们才能贡献的特性:那就是她们的温柔热情,她们的舍己为人、她们的善于处理具体细节、她们的机智、她们的虔诚、她们的持久恒心……这就是女人的「女性」特质。女人的「女性」特质,唯有女性才能贡献,别无替代。只有女性知道她「女性」特质的价值,而当她们把它体现于自己生活中时,这「女性」特质才见得真实有效。
为实现这一使命,女性应发展自己的人格,不要被模仿男人的天真想法引入歧途。那样做,逃不出依样画葫芦的规律,只会把她自己置于低人一等的地位,而白白浪费自己独有的特长。如果她是一个成熟的人,有自己的性格和思想,她肯定能实现自己被召去完成的使命,无论那是甚么样的工作。她的生活和工作,将是富有建设性的、富有成果的、富有意义的。无论是整天为丈夫儿女们操心劳力也好,或是为了一项崇高的理由,放弃婚姻的打算,献身于其他事业也好。
每位女性,在自己的生活范围内,只要忠于天主和人性的召唤是能够,而且实际上已经充分实现了她女性的品格。让我们牢记:天主之母,人类之母玛利亚,不仅是我们的典范,而且以她的生活实践,证明了平凡的生活,所具有的卓越价值。
有时,女性犹豫不决,不知道是否找到了适宜的,或是被召唤去做的事情,若是出去工作,家庭的杂务往往把她拖垮。若是整天待在家里,又觉得活动受到限制。对有这种体验的女性,您想谈些甚么呢?
这感觉十分真切,往往是由我们人人都难免的局限性所引起的,因为我们都是人,因为我们缺乏足以指导我们整体生活的确切理想,或是因为我们潜意识的骄傲自大。我们做事,往往想要事事都出人头地,由于做不到,便产生困惑和恐惧,甚至变得颓丧和厌倦起来。有十样事情要做,但不可能同时都做,又拿不定主意从何开始,结果一事无成。在这情况下,妒忌之心应运而生,想象力会逃避现实,从幻想中去找避难所,把现实生活远远抛在九霄云外,以致于削弱自己的意志力。这就是我常讲的所谓「神秘的一厢情愿」思想,充满着白日做梦脱离实际的空想。例如,若是我还没有结婚多好啊!若是我不做这个工作多好啊!若是我身体健康多好啊!若是我还年轻多好啊!若是我有更多时间多好啊!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像一切来之不易的东西一样,寻求解决办法,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寻求的关键,在于探索人生真谛的中心所在──这个中心,能赋予万事万物轻重缓急的秩序和意义。这个中心,只有通过内修生活,从我们与天主的关系中才能找到。只有以基督为生活的中心,我们才能发现:天主赋予我们的使命及其意义:我们才会思考人生的意义──也是天主赋予的理想。希望的新地平线,才会展现在我们生活,我们才会变得甘心乐意地牺牲,不仅仅是某些具体行动,而是整个生命。献出的是生命,换来的是:生命最深邃的成就。
你问题中提到的现象,并不限于女性,男人也常有类似的经验,只是略有不同的特征而已。这一类烦恼的症结,一般是相同的:都是由于缺少一个,只有在天主上智的光照下,才能发现的崇高的理想。
不过,一些小窍门也要加以利用。事务繁忙时,应当排一排轻重缓急的队:主要的先做,次要的暂缓,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要把事情组织一下,有条有理地安排。有些女性,可以做上百件事情,而且件件做得出色,就因为她们有条不紊,在所有工作中敢于理出条理来,她们做起事来,每时每刻都全神贯注于手上的工作,既不为下一步事情操心,也不为过去已做的事情费神。有些人为手头要做的各式各样的事不知所措,因而一事无成。
当然,总是有些女性,以理家为唯一的工作。家务,是一份好工作,而且意义重大。家务,是一项专业,名正言顺,一点都不假;而且,它的意义十分崇高。通过家务这个专业,女性们成为一股引人为善的力量,不仅在家里,而且在亲友间、在她们接触来往的人们间发挥影响力。有时,她们的影响,远大于其他专业的人员,更不必提当她们在主业团主办的女性培训中心,贡献自己的经验,为数以千计的人们服务时所产生的巨大影响。(这类中心,是由我的主业团女儿们主办的,遍布世界各地。)如此一来,女性教育大众如何理家,变成卓越有成效的教育家,一点也不亚于大学教授。
请原谅我仍旧在这同一问题上打转。从读者写给我们编辑部的来信看,有些大家庭的母亲,抱怨被限制于养儿育女,不能从事其他方面的工作,例如:专业工作、文化活动、社会工作等。因此,心感不满。您对她们有甚么忠告吗?
且慢!请问社会工作,若不是为人服务,忠心耿耿、任劳任怨,有效地为大众操心出力,那么又是甚么呢?女性在自己家里工作,本身就是一项社会工作,而且不难成为一切社会工作中,最有成效的一项。
以大家庭为例,母亲的工作,可以比作专业教师的工作,而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使专业教师的工作相形见绌。一位教师,教授一群男女学童,只不过是在他们人生的某一段过程中,多少产生些影响。一位母亲,却能传授给子女们一整套扎实的价值观,能陶冶他们的个性,培育他们,在轮到他们的时候,成为另一代教师,从而养成连绵不断的责任与德行的传统。
在这些问题上,被数目字所迷惑,误以为教师和作家的工作更有价值。因为教师把千百名学生送出课堂,作家的作品可以影响千万读者。这个固然都很好。然而有多少人,是真正被教师或作家造就成材的呢?一个母亲,有三个、五个,甚至更多的孩子,在她的照顾培育下,她能把他们造就成真正的艺术珍品、造就成教育奇观、造就成性格思想均衡、待人接物通情达理的品格、造就成基督徒生活方式的典范。她可以教育他们成为乐观愉快、对周遭之人有用的人才。
此外,孩子们帮做家务,是自然不过的事。懂得教育好孩子的母亲,都能做到。这样,她便会有空间的时间,只要善于利用,便能用于培养个人志趣与才华,并丰富自己的文化生活。幸运的是,如今有大量的科技设备、家用电器和类似的东西,只要充分利用并正确使用,可以省时省力。处理家务,就像其他任何工作一样,是人的素质所决定的。有些女性,虽拥有最新式的洗衣机,洗起衣服却比手洗更费时、效果更差。只有在懂得如何使用家电时,它们才能真正发挥功效。
我认识许多大家庭的女性,她们不仅将家务打理得井然有序,还能抽出时间投身使徒工作,如同初期基督徒夫妇,阿桂拉和普黎史拉(Aquilla and Pricilla)那样。他们既有自己的职业和家庭责任,又是圣保禄宗徒的重要合作者,他们以自己言行的榜样,引领阿颇罗(Apollo)信仰耶稣基督,而阿颇罗后来也成为初期教会中一位杰出的宣讲者。正如我先前所说的,只要有坚定的决心,许多限制与困难都是可以克服的,而且不会因此忽略自己的任何职责。事实上,只要善加规划,我们的时间足以完成许多有意义的事:以专业态度经营家庭、持续为他人付出、提升自身文化素养并启发他人、以及完成各种富有成效的使命。
您谈到女性参与公众生活,参与政治,在这一领域内,您认为女性有甚么特殊的任务?
女性参与社会各领域的活动,是合理、积极的现象。我早已谈到这广泛现象的某些部分。一个现代民主社会,应当肯定女性积极参与政治的权利,为行使这一权力的人创造有利条件。
希望在公共事务中积极参与的女性,本身有义务做好充分的准备,使她在小区生活中所承担的角色,既负责任又具有影响力。所有专业工作,均需要事先培训与持续进修,以应对不断变化的需要。这对于有志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尤为必要。因为他们肩负着极为重要的使命,关系整个社群的福祉。
公共生活各领域的各级职务,都应对有完备训练的女性开放。所以,在这方面很难说哪些职务是专门适合女性的。正如我之前所说,问题并不在于任务或职位本身的性质,而是从事工作的方式,有甚么特别适应女性的特质。女性在察觉某些价值观方面较为敏锐,因此她们的参与往往能够改变解决问题的处理方式,甚至启发出全新的解决策略。
由于她们特别的天赋,女性使社会生活大大丰富充实起来。在家庭和社会立法范畴内,尤为显著,在涉及到影响家庭生活、教育和青少年前途的措施时,女性的素质,为尊重人性和基督宗教的价值,提供了最好的保证。
我刚刚讲到基督徒的价值观,在处理社会与家庭问题中的重要性。现在,我还要强调它在公众生活中的特殊重要性。像男性一样,当女性参与政治活动时,她的基督信仰,赋予她一项真正的使徒工作,即:一项为全社会而从事的基督徒服务。这并不是说她正式代表教会;也不是说她半官方地代表教会;更不是利用教会名义来作个人事业,或为党派利益服务。相反地,这是指在所有基督徒可以自由做主的世俗事务上,你们可以自由地形成自己的意见主张,并对自己的意见主张及其行动负责;而你们的意见主张和相应的行动,则必须总是符合你们宣认信奉的信仰。
去年10月,您在纳瓦拉大学之友集会的弥撒中,发表了一篇讲道,说到人性之爱。您的言辞,为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许多读者来信说,听了您的讲道后,深受感动。您认为甚么是基督徒婚姻最重要的价值呢?
主业团大部分的会员是已婚人士。所以,在这方面,我能根据自己多年来,在多个国家从事司铎工作的经验来谈一谈。对已婚的主业团会员来说,人性之爱和婚姻的责任,是天主所赋圣召的一个部分。主业团视婚姻为一条神圣的道路,一个圣召。它对个人的修德成圣,对个人从事使徒工作,都有多种效应。我花了近乎四十年时间,宣讲婚姻的圣召意义。在宣讲的过程中,我屡次看到许多男女教友的神情豁然开朗,容光焕发。他们原以为,在现世中已无法以纯洁的人性之爱来献身侍奉天主了。然而,当听到我说婚姻是一条迈向天主的神圣之路时,怎能无动于衷呢?
婚姻的目的,是协助已婚者圣化自己,圣化他人。所以,他们在耶稣基督亲自建立的圣事中,领受特殊恩宠。被召度婚姻生活的人们,在天主恩宠助佑下,可以获得在婚姻状况下修德成圣所需要的一切;每天生活更肖似基督,并引导周围的人走近天主。
由于这个道理,我始终怀着深切的期望与爱意,看待每一个教友家庭——那些由婚姻圣事孕育而生的家庭。他们是基督与教会之间爱的结合,是一项伟大神圣奥迹的光辉见证。即圣保禄所称的伟大圣事(Sacramentum magnum) (弗 5:32)。我们应当千方百计,努力使这些基督教会的细胞得以繁殖生长,得以发展成修德成圣的志愿。使他们认识:入门圣事,即圣洗圣事,授予全部基督徒一个神圣的使命,就是人人必须在他们各自的生活状况下予以成全。
基督徒夫妻必须认识:他们被召圣化自己,圣化他人;他们被召做使徒;而他们首先要从事的使徒工作,就在他们自己的家庭里。他们必须懂得:建立家庭,教育儿女,在社会上发挥基督徒的影响力,都是超性的任务。他们生活的成效,他们的幸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对自己特定使命的觉悟程度。
不过,他们不该忘记:幸福婚姻的秘诀,往往出现于日常生活的琐事之中,而不是做白日梦。例如:傍晚回家,合家团聚的和乐融融;同孩子们砥砺谈心的亲情孝爱;全家一起,做家务的齐心合力;碰到困难逆境时,所表现的幽默风趣的乐天精神;善用现代文明的有利条件教育子女;把家庭布置成敬主爱人的乐园,把生活安排得淳实朴素等等……
我常恳切地劝勉那些蒙天主召叫而成家的人,敦请他们时刻彼此相爱,如同初恋时那般热情不减。谁若以为生活忧患开始之际,便是婚姻爱情正寝之时,那就是不理解婚姻的真义。婚姻,是一件圣事,是一个理想,是一个圣召。正是在风雨飘摇、艰难困苦的时刻,爱情才得以深根茁壮,春华而秋实,忧患困苦的激流淹没不了真正的爱情,因着彼此同甘共苦、互相扶持的精神,夫妻之间的心更加紧密相连。正如圣经上说:「洪流不能熄灭爱情(Aqae multae, non potuerrunt extinguere caritatem)」(歌8:7)。
我们知道,婚姻是成圣途径之一的思想,在您的讲道中,并非新出现的。早在1934年,您写《灵修善思》(Consideraciones Espirituales)一书时,就强调:婚姻应该视为圣召。但在这本书里,及后来的《道路》里,您也写道:婚姻是为「士兵」而设的,不是为「基督军队中的长官」。您能不能解释一下,怎样才能协调这两种论点呢?
根据主业团的精神和生活方式,协调这两种论点一向并非难事。首先,我们不可忽略的是:抱着超性的动机选择独身生活,有着更崇高的价值,并非出自我个人的神学见解,而是教会信仰的核心之一。
在三十年代我写那几句话的时候,天主教友中,尤其是在当时的牧灵活动中,盛行一种倾向,即在鼓励青年追随基督徒成全之德时,只勉励他们爱慕童贞的超性价值,而忽略向他们指出:婚姻也是成圣途径之一的价值。
一般而言,学校也没有教育年轻人正视婚姻的尊严。即使现在,这情况还是屡见不鲜。中学毕业班的学生在避静时,着重的话题大多与可能的修会圣召有关,却不强调可能的婚姻圣召。至今仍有人,虽然已日趋势单力薄,还在贬低婚姻生活,给青年造成一种错觉,误以为婚姻,充其量,不过是教会容忍存在的东西而已,似乎婚姻先决地排除了任何认真修德成圣的努力。
我们主业团的做法,向来与此不同。我们既说明使徒独身的目的与卓越性,同时也指出:婚姻是在世俗中,引人趋向天主的道路。
我不怕人性之爱──我父母的圣洁之爱,被天主用来赋予我生命──我用双手降福这份爱。婚姻圣事中,男女双方既是施行者(minister),也是这项圣事的物质(matter),就如同面饼和酒是圣体圣事中的物质一般。因此,我喜欢歌颂纯洁圣爱的歌曲,因为我从中感受到人类爱情与天主之爱交织在一起。此外,我常说那些遵循独身使命的人,绝不是那些不懂爱情或不珍视爱情的老处女。恰恰相反,他们的生活,只能用神圣之「爱」(我要把这个字[Love]写成大写 §)来解释。这「爱」,即是基督徒圣召的精髓之所在。
充分认识婚姻圣召的价值,并理解为了天国(propter regnum caelorum [玛 19:12])而选择守独身的圣召具有更高的卓越性,并无任何矛盾之处。我深信,任何力求了解、接受和热爱教会训导的教友,同时也诚实面对自己的个人圣召,就能理解这两者的兼容性。也就是说,只要怀有信德,并依信德而活,就能看到其中的和谐兼容。
当我写婚姻是为「士兵」而设这句话时,只是形象地描绘教会内一向存在的情况而已。你们都知道,教会的圣统制,是以主教团为骨干的;主教们组成主教团,以教宗为首,与他一同治理整个教会,而他们都是从守独身的人中选拔出来的。东方教会虽然有已婚的神父,但主教也必须是独身者。此外,守独身的人,实际上有较大的自由,因为没有私情牵累,使他们能够更自由、更灵活地致力于使徒工作的执行与促进;这是显而易见,不难理解的。这在平信徒的使徒工作中也同样适用。但这不等于说,其余已婚的平信徒就无法,或事实上没有进行出色而重要的使徒工作;而是说,在教会中存在着不同的职责与不同形式的奉献,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责任而已。
在一支军队里──这里所谓的,就是书中的那个譬喻所表达的意思,仅此而已,别无他指──士兵同长官一样,是不可缺少的,而且能表现更大的英雄气概,能建树更大的功勋,获得更大的光荣。职责任务,名目繁多,但都是必要的,都是有价值的。重要的关键所在,是人人应当履行自己的圣召。因为,对于每个人而言,最美善的事业,就是承行天主的圣意。
所以,一个在婚姻状况下力求圣化自己的,并认识婚姻圣召伟大意义的教友,必然对蒙召遵行使徒独身的人,怀有特殊尊敬和深厚感情。如果在他的孩子中,由于天主恩宠的激励,也要走上为天国而守独身的道路,他必然会由衷地感到喜乐,并且更加珍爱自己的婚姻圣召。因为,他的婚姻圣召,允许他把人性之爱的果实奉献给耶稣基督,而耶稣基督是所有人——无论已婚或独身——的「大爱」。
许多已婚夫妇,有时听了某些司铎的建议,对该有多少子女的问题,大感不解,莫知孰从。您对他们有甚么建议呢?
用这种方式混淆有良知的人,忘记了生命的神圣不可侵犯,他们该受严厉责备的,如我们的主在瞎子为瞎子领路时提出的责备,指责那些自己不愿进入天国,却也阻止他人进天国的人。我不判断他们的动机,其实,我相信许多这样建议的人,是出于同情心,或是想找到一个解决困难的办法。但是我不得不开诚布公地讲:那些既不传授健全教理,又无视教会训导的人,他们破坏性的邪恶作为,令人深感痛心。
已婚夫妇应当牢记:在这个问题上,当他们听到忠告和建议时,需反省一下,看看天主要他们做的是甚么。只要用心诚恳、意向端正,并且受过基本的教友培训,我们的良知会懂得怎样去发现天主对这问题的旨意,正如在其他问题上一样。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去征询别人的建议,旨在找到支持自己私心的劝告,藉以抵制良知所发出的清晰信实,带有权威性的呼声。甚至有人会一个接一个地去换顾问征询意见,直至找到一位「仁慈」的建议者。这是法利塞人的态度,与天主儿女完全不相称。
在信德或道德问题上,其他基督徒的建议,特别是司铎的建议,往往是使我们认识天主要我们在某一具体情况下去做些甚么。但是,建议,绝不消除我们本身要负的个人责任。说到底,要作决定的是我们本人,是我们自己每一个人。我们所做的决定,是要由我们自己向天主交代的。
凌驾于一切私人建议之上的,是天主的法律。天主的法律,包括在圣经内,由教会训导当局在圣神引导下,加以维护和训导。一个建议,若与天主的话相抵触,我们就应当断然拒绝。天主会赐恩宠给意向端正的人,会启发他们该做甚么,并且在甚么时候去做。天主会使他们找到一位懂得引导他们灵魂的司铎,带领他们沿着纯洁正直的道路前进,尽管有时可能是艰辛的道路。
灵修指导,不应导致人们失去独立的判断力,使他们只会机械式地执行别人的指示。相反,应当培养人们有独立的基督徒价值观。这就必须培养成熟练达,信念坚定,有足够的教理知识,有高尚的精神,和受过锤炼的意志。
已婚者务必清楚认识其圣召的尊严。他们该明白:天主不仅召叫他们有人性之爱,更是藉这人性之爱迈向天主之爱。他们该明白:天主自无始之始的永恒,就拣选了他们,与天主造化合作,生养教育儿女。我们的主邀请他们,将自己的家与整个家庭生活成为基督徒美德的见证。
我不厌其烦地重申:婚姻是引领人趋向天主的一条伟大而美妙的途径。像生活中天主所赐的一切一样,婚姻也要求我们对圣宠的感召,作出积极的响应,要求我们慷慨宏量、誓忠献身、舍己为人、忘我服务。自私自利之心,无论从甚么型态或形式出现,都是与天主之爱相抵触的,而天主之爱,应当永远是指导我们生活的统帅。在考虑婚姻和生育子女的问题时,必须牢记这一基本原则。
有些女性已经有了很多孩子,却害怕把再度怀孕的消息告诉亲友,担心遭受批评,认为在「避孕药」问世之后,大家庭已经过时了。的确,维持一个大家庭,在今日社会,并非一件容易的事。对这话题,您要向我们说些甚么呢?
我降福愉快地接受天主赋予的使命,而有许多孩子的父母。我还敦请已婚的夫妇,不要截堵生命的泉源,如果是天主圣意的话,恳请他们用超性眼光来对待这个问题,有足够的勇气承担起抚养大家庭的责任。我所称赞的大家庭,不是光指生理关系的后果;我指的是以实行人性美德为基础而建立的家庭:它高度尊重人的尊严,它明白把孩子献给天主,不仅是生养孩子自然的生命,而且是负起长期培育的职责。生养生命是第一步,但不是征途的全程。
天主的旨意,常常藉由平凡普通的方式显现。在某些情况,天主旨意是要一个小家庭,然而,若有人视节育为理想的解决办法、是人人可行的普遍义务,那就是大错特错了,是犯罪的、是反对基督教义的、是贬低人性的。借口虚构所谓大公会议后精神为由,否定大家庭的价值,无异于篡改和歪曲基督教义。梵二大公会议宣布:「在这样满全天主委托的使命的夫妻中,尤其值得提出者,是通过二人共同及明智的决定,毅然接受妥善教养更多子女的夫妻们」(《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50)。此外,教宗保禄六世在1966年2月12日的一次演讲中提到:「最近闭幕的梵二大公会议,应在基督徒夫妇之间激发出慷慨的精神,好使天主子民不断扩展……他们应当时刻牢记:为实现永恒的救恩和世界的救赎,天国的扩展,以及教会在人类中的渗透,全都寄望于他们的慷慨响应。」
数目的多少,不是决定因素。家里实际有多少名孩子,不会使家庭变得更具或较缺乏基督徒精神。关键在于婚姻生活的完整和诚实。真诚的彼此相爱,超越夫妇的结合,更延伸到他们爱情的果实──子女。反之,自私自利之心,迟早会把爱沦为纯粹的本能满足,并破坏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连结。一个怀疑自己不是父母期望而诞生的孩子,若觉得自己不是因为纯真的爱而生,而只是因为父母的计划不周或疏忽所致,那么他很难视自己为父母的好儿子──一个真正的儿子。
我刚才说,孩子的数目本身并不是决定性因素。然而,我也很清楚,对大家庭的抨击,是缺乏信德的后果。这种社会风气,根本不懂什么叫慷慨精神,却千方百计掩饰自私自利之心,用济世救人的假仁假义为幌子,兜售不可告人的腐朽生活方式。矛盾的是,那些推行最多节育宣传、甚至将节育政策强加于其他国家的国家,往往正是生活水平达到较高水平的国家。或许,若他们的经济和社会论点能促使他们将大量财富分给有需要的人,这些主张才会更具说服力。在此之前,很难不认为他们背后真正的动机是享乐主义与政治主导的野心,是一种人口上的新殖民主义。
我并非不察觉到人类面临的严重问题,也并非不知道某个家庭可能面对的实际困境。我经常思索这些现实状况,我那颗慈父之心──身为一名基督徒和司铎,是不能缺少这颗慈父之心的──也因此充满怜悯。然而,从控制生育的方向去寻求解决之道,并不符合正当原则。
我实在不明白天主教徒,甚至司铎,多年以来怎能心安理得地建议人用避孕药来防止受孕呢?历任教宗的训导,怎能置若罔闻以至于此呢?他们更不该轻易扬言:只要教宗不是以宗座权威(ex catedra)时,他也不过是一位可能犯错的神学家罢了。言外之音,似乎认定教宗会犯错,而他们自己却不会,实在狂妄傲慢。
此外,他们还忘记了教宗不仅是一位导师,且在他明确表达时更具有「不能错误」的权威,同时也是首席立法者。对此,教宗保禄六世以斩钉截铁的明确言词肯定:备受尊敬的庇护十二世,在这极为敏感议题上所订下的一切规划,仍具约束力,必须严格遵守。此外,庇护十二世只允许在特定且困难的情况下采用某些自然程序来避免受孕──而非使用避孕药。因此,提出相反意见者,实属在严重事项上公然违抗对教宗应有的服从。
我可以写一整本书,论述各种各样避孕方式所带来的种种灾难性后果,例如:婚姻爱情的破裂(双方的关系,不再是夫妻,而成了同谋共犯);婚姻幸福的丧失:通奸、精神紧张、情绪苦闷、子女受害、安宁被毁等等……然而,我不想逐一详谈了。我宁愿直截了当去服从教宗。若教宗日后果真决定使用某种药物避孕是合法的,我会作出相应调整,遵从他的指示。我会按照教宗建立的准则,以及伦理神学的准则,对每一个案例,包含上述的危害,逐一加以审查,并凭良知向每位当事人提出我的建议。
而且,我时刻谨记:当今世界无法靠那些试图用药品来麻醉精神生活、把一切问题简化为经济或物质利益的人来拯救。真正的救援将来自那些深知道德律与人类永远命运密不可分的人,他们信靠天主,慷慨地承担信仰的要求,并帮助周围的人领悟我们现世生命的超性意义。
这份确信不会促使人们逃避现实;而会确保所有人都拥有必要的物质资源、人人都有工作,且没有人在其社会与家庭生活中受到不公平的对待。
不能生儿育女的苦闷,往往造成不和与误解。依您之见,没有孩子的基督徒夫妇,应当怎样来理解他们婚姻生活的意义呢?
首先,我会告诉他们,不要过于轻易地放弃希望。他们应当祈求天主赏赐他们子女,像天主在旧约中降福圣祖那样,如果这是天主圣意的话。同时,他们应该寻求值得信赖的医生协助。假若尽了一切人事,天主还是没有赏赐子女,那么,他们也不该视此为挫败,应该喜乐地接受这个现实,并从中领悟天主对他们的旨意所在。天主未赐予子女,往往由于对他们另有更高的要求:天主希望他们把养育子女的同样努力、关爱和温柔的奉献之心,用于帮助别人,不计较享受不到子女所带来的喜悦。因此,他们没有理由自卑自责,更没有理由悲伤难过。
如果他们有内修生活,他们该能明白,天主是在敦促他们,把自己的生活奉献为慷慨的基督徒服务──一项虽不同于养儿育女,却具有同样美妙深远意义的使徒工作。
只须环顾四周,他们便会发现许多需要帮助、救济和爱心的人。除此之外,还有许多使徒工作等着他们参与。只要慷慨地奉献自己、忘我助人、全心全力投入工作,他们一定会广结硕果,并体验到一种在精神上为人父母的真正平安。
至于具体的实践方法则因人而异。但归根究底,这是一种满怀爱心、关怀他人、忘却自我的服务。天主总是赏善报德的,祂定会以深湛的喜乐充满那些慷慨谦卑、不为自己着想的人灵。
有些婚姻,妻子由于种种原因,不得不与丈夫分居,使生活陷入困境,难以忍受。在这种境况下,要接受婚姻的不可拆散性,是不容易的。她们会抱怨建立新家庭的机会被剥夺了。对于这种境况的人,您会怎样回答呢?
我完全谅解她们的痛苦,我会告诉她们:即使在这种境况中,也能看到天主的旨意。天主的圣意,绝不是残酷无情的,因为天主是一位慈父。虽然眼前的处境难以忍受,但只要她们祈求我主和圣母,一定会得到恩宠的帮助。
婚姻的不可拆散性,并不是教会突发的主意,也不仅是一条人为的教会法律。它是自然律和神律的准则,完全符合我们的本性,也符合超性恩宠的秩序。因此,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婚姻的不可拆散性,是夫妻幸福和子女信仰保障不可或缺的条件。即使在我们所谈论的极为悲伤的情况中,只要谦卑地接受天主的旨意,一定会带来无可替代的平安宁静。这不仅是个避难所或慰藉,这是基督徒生活的核心实践。
与丈夫分居的女性,若是需要照顾孩子,她们应该明白:孩子仍非常需要母爱的关怀,尤其在家庭分裂的情况下,更为需要。她们应怀着宽厚的心努力理解婚姻的不可拆散性──尽管对她们而言,意味着牺牲──却是维护多数家庭完整和团结的保障,并升华了父母的爱,防止子女被无辜抛弃。
人们对基督徒婚姻的不可拆散性这一看似严厉的诫律感到震惊,并不是甚么新闻了。当耶稣确认这诫律时,宗徒们也感到诧异。它看似是一种负担,一副枷锁,但基督亲口说,祂的轭是柔和的,祂的担子是轻松的。
另一方面,尽管意识到许多情况下不可避免的困难,我们仍然应当注意不要夸大其词。身处这些境况中的女性,她们的生活难道真正比其他受虐待的女性更困难吗?比其他经历种种重大身心苦难的人更艰难吗?
真正让人不快乐、甚至摧毁整个社会的,是那种疯狂追求福祉、并试图不惜一切代价消除一切困难与痛苦的态度。人生有许多不同的层面,处境各异:有些严峻、有些看似轻松。每一种境况都有其恩典,都是天主的特别召唤,是一个工作、奉献爱德的机会。我建议那些在困境中感到压抑的人,试着暂时忘却自己的问题,去关心别人的困境。这么做不仅能带来内心的平安,更重要的是,能够圣化自己。
家庭最大的幸福之一,是享受融洽安宁稳定的天伦之乐。遗憾的是,不少家庭因政治或社会议题而产生分歧。您认为怎样才能克服这些冲突呢?
我只有一帖良药:那就是努力和睦相处、互相理解、彼此原谅。即使有人与自己持不同意见,特别是在涉及个人意见的问题上,根本不构成怀有敌意、甚至冷淡疏远、或漠不关心的理由。我的基督信仰教导我:对每个人,包括那些没有蒙受相信耶稣基督恩典的人,都应当以爱德相待。那么,对有血统关系,有同一信仰,仅因观点有所不同的人,不是更有义务以爱德相待吗?再说,在这些容许有不同意见的问题上,既然没有人肯定掌握绝对的真理,那么,友好与亲善的态度,能为大家提供相互学习、互补长短的好机会。
让家庭因这些事分裂,不仅不符合基督徒的精神,甚至也不符合人性。当人真正理解自由的价值,并热爱这份神圣的恩赐时,也会欣然接纳自由所带来的多元性。
我愿向你们介绍一点主业团的情况:主业团是一个大家庭,全体会员团结于同一个灵修目标。但在信德以外的其他一切事务方面,每名会员有各自的思想、各行其事,享有完全的自由,并对其自由言行负责。由此衍生的逻辑与社会学后果,便是多元化。多元化,并不给主业团加添麻烦,相反,却表达了主业团正面的精神面貌。正因为在主业团里没人害怕多元化,所以,当遇到不同意见时,并不构成会员间相互往来,促进谅解的障碍;反把它看作是自由的合法效应。自由加爱德──生活于自由:即基督为我们赢得的自由;生活于爱德,即基督给我们的新爱德的诫命。我不断再三强调,这就是基督徒生活实践的必要条件。
您刚才提到家庭团结的重大价值。从这一点出发,应当怎样来看待主业团安排的灵修培训,将夫妻分开举行的做法呢?
在这方面,如同生活的许多层面,基督徒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或意见,选择不同的做法,没有人可以把一套排他性的制度,强加于他们。强制推行排他法于牧灵工作,以及一般的使徒工作,无异是在宗教生活中,实行一种改头换面的,扩而大之的一党专政的翻版,我们敬而远之。我知道有些天主教团体,为已婚夫妇组织避静,或其他培育活动,对于他们认为怎样好,就怎样做;参与他们活动的人若觉得对自己实践基督徒召叫有所帮助,就参与他们的活动,我毫无异议,不加以反对。不过,我并不认为这是唯一可行的方式,而且,这也绝不明显是最好的。
基督徒生活中有许多方面的活动。有些活动,已婚夫妇甚至整个家庭,都能一起参与。例如,感恩祭和其他朝拜天主的善功。但是,另有一些灵修培训活动,夫妻若能分开参加,我认为会更有神益。至少有一点好处,那能突出强调每一个人自己的圣化,以及个人的修行奋斗,个人同天主的结合归根究底,是属于个别性的。虽然,这个人性的灵修活动结果,肯定会影响他人;但是,个人的良知,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则是极为重要,是不可置疑的。况且,夫妻分别进行灵修培训活动,更易于因人制宜、量需施教,适应每一个人的具体需要、具体境况和心理特质。这样做法,并不表示对参与者们已婚的事实不予考虑。若真是不加考虑,那就与主业团的精神背道而驰了。
人人有责任在日常生活和每天的具体环境中,圣化自己,已是我四十年来宣讲和著作内的主题。已婚人士,应通过完善地尽好家庭任务,来圣化自己。主业团为已婚男女安排的避静和其他培育活动,其目的之一,就是要使他们充分认识自己婚姻圣召的尊严,并帮助他们在天主恩宠的助佑下,做好准备,更好地实践这圣召。
婚姻中的爱,对男性和女性的要求是不同的,而他们表达爱的方式,也不尽相同。借着具体的培育,能有效辅导夫妇在日常生活中,发掘这些爱的细节。如此一来,虽然是短短几个小时,或短短几天的分开,夫妻在这分组的培训里,最终会让他们更加紧密团结,彼此的爱也会比以往更深、更成熟,更充满尊重。
我再重申,我并非声称我们的做法是唯一的好方法;也不是说,大家都该如斯效法。就我个人而言,有充足的理由和经验,来说明这种做法的效果很好。然而,我绝对没有意思为此跟持不同意见的人争长论短。主业团在某些灵修培育活动,采取这种分组方式外,在其他许多方面的活动,也安排已婚夫妇以伉俪身分共同参与,共同合作的。例如,我现在想到的是:主业团会员所办的学校,邀请学生父母参与合作的事务、会议或讲课活动等;尤其是主业团所办的学生宿舍,都有邀请家长参加活动。
你们看,当活动的性质要求夫妇共同参与时,丈夫和妻子都会一同出席。但是这些类型的会议和活动,与针对个人灵修培育的形式是完全不同的。
还是有关家庭的话题,我想探讨子女的教育,以及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近几年来的各样变化,对家庭生活影响甚大,有时竟然使家庭内部相互间的了解,变得相当困难,甚至导致沟通上的断裂。这往往是由于「代沟」所致。怎样才能克服这种现象呢?
这是个老问题。不过,在当前变得更频繁,更迫切了。原因是现代社会瞬息万变的特点引起的。年轻人与年长者对事物的看法不同,是可以理解的,也是自然的。这情况一直存在。如果一个十多岁的青少年,思考问题像个成年人,那倒是怪事了。我们在开始形成独立思考判断时,往往有一种反抗长辈的倾向。但随着岁月的流逝,逐渐明白,父母在许多事情上是正确的,而这些判断是基于他们的经验与慈爱。所以,还是要父母先迈出第一步。父母早已经历过这个阶段,因此,他们应当对子女十分谅解,要有灵活性与幽默感,以亲切和远见来避免可能的冲突。我常建议父母尝试做子女的好朋友。父母养育子女所需要的权威,其实可以与友谊完美协调。这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父母要把自己放在与子女同一个层面上看待关系。孩子,即使是那些看似难以管教,反应迟钝的孩子,始终渴望与父母之间的亲密与友谊。这是一个信任的问题。父母应当在友善的气氛中教养子女,切勿让他们感到自己不被信任。父母应当给予孩子自由,同时教导他们如何以负责任的态度来行使个人自由。偶尔让自己「被愚弄」,其实反而更好,因为父母所表现出的信任,会使孩子感到不该滥用这份信任而心感惭愧,从而主动纠正错误。反之,若是孩子得不到自由,也感受不到信任,他们反而更容易倾向于欺瞒父母。
这份友谊,这种懂得如何站在孩子的角度思考,使他们容易与父母谈论自己的小烦恼;同时也让父母能够根据孩子的心智和理解力,逐步向他们解释生命来源问题,温柔地引导他们的好奇心。我认为这是极为重要的。孩子们不能把性视为罪恶,也不该在与朋友的粗俗对话中得知本质上高贵而神圣的事物。这也可以成为巩固亲子友谊的一个重要步骤,防止在孩子道德意识萌芽的初期,与父母产生隔阂。
父母也应保持年轻的心态,使自己更易以同理心响应孩子们高尚的抱负,甚至是他们充满幻想的憧憬。生活不断变化,出现许多我们不一定喜欢的新事物;或许就客观而言,这些新事物不如过去的好,但它们也不坏,不过是不同的生活方式罢了。有时,冲突可能源于一些微不足道的差异,若能加一点常识和幽默感,就能轻松化解。
话说回来,并不是一切都取决于父母,孩子们也必须尽自己的本分。青年人总能对伟大的事业、崇高的理想以及任何真诚的事物充满热情。我们应帮助他们认识父母生活中那些简单、自然且常被忽视的美德。孩子们应当一点一点体会父母为他们所付出的牺牲,为养家糊口、培育子女,所付出的近乎英勇的克己牺牲。他们也应学会不过度渲染情绪、不认为自己总是被误解,更不要忘记自己永远要对父母心怀感恩,因为这份恩情是无法真正偿还的,最好的响应是以尊敬和感恩的孝爱来对待父母。
坦白说,团结合作应该是家庭常态。有时,发生一些摩擦分歧,那也是正常的。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小摩擦有时还可以给日常生活增添情趣呢!这些问题没有甚么大不了,时间会让一切平息,但真正牢不可破的,是坚定不移的爱,一份真挚而纯粹的爱,源自于慷慨,伴随着彼此关心,彼此照顾,体谅家人的困难,并设法加以解决。由于这是正常家庭生活状况,所以,当我说(自1920年代起我就一直重复这句话)十诫中的第四诫,不愧是一条「最甘饴的诫命」,绝大多数人都能完全理解。
如今有些青年人,对热心的教友生活,几乎毫不关注,认为那是缺乏理智的无谓之事。或许他们正是强制性宗教教育制度的反应。那制度往往被简化为一些例行公事和表面的仪式。对于解决这问题,您有甚么建议呢?
这问题本身,就是一个答复。真正的虔诚,是先身教,后言传。假虔诚,只是令人悲哀的虚假模仿而已,通常源自缺乏教理知识,以及某种心理上的偏差。结果自然地使那些热爱真理与诚恳的人感到厌恶。
我不胜喜悦地看到,教友的热心美德,今天如同四十年前一样,是怎样才会扎根于青年心中的:
当他们亲眼目睹基督徒的虔诚,确实活现在别人的生活中;
当他们明白到祈祷就是跟天主谈心,不是匿名的,而是亲身,像慈父朋友一般,倾心交谈;
当我们努力让他们在灵魂深处聆听到耶稣亲自召唤他们来亲密相会的邀请:vos autem dixi amicos ──「我称你们为朋友」(若15:15)。
当一个唤起他们信德的强烈呼喊,使他们猛然领悟:原来我们的主「昨天,今天,直到永远,常是一样」(希 13:8)。
这一觉悟,对于青年人极为重要:纯朴真诚的虔诚,还要求我们实践人性的美德;纯朴真诚的虔诚,并不等于一天里,或一周内,做几项善功便算了事的。纯朴真诚的虔诚,必须渗透我们的整个生活,给我们的工作、休息、友谊、娱乐,和一切言行举止思想谈吐,都带来意义。我们是天主的儿女这身份是终日不变的。尽管我们会特别预留时间,专门用来默想祈祷,已使自己充满天主儿女的意识。所以,在具体生活中,树立牢固的「我们是天主的儿女」的主导思想,方才是真正的虔诚。
我曾说过,青年人对此深有领悟。我还想补充的是:凡是认真实践这个道理的人,必然朝气蓬勃、永保青春。凡是同耶稣心心相印而生活的教友,纵然年逾八十,还是可以体会到我们在祭台前念的祷词:「我要走近天主的祭坛前,走近使我悦乐、青春焕发的天主面前」(咏43[42]:4)。
那么,从小教育孩子,热心过信德生活,您认为是很重要的了?您是不是认为,有些虔敬行为,应当在家庭里实行呢?
我认为这正是培养孩子做一个真正教友的最好方法。圣经告诉我们:初期的基督徒家庭,是怎样从福音的光照中,汲取力量和新生命的。圣保禄称呼那时的教友家庭为「家庭的教会」(格前16:19)。
经验显示,在所有基督徒环境中,在家庭温暖氛围中所进行的本性与超性的启蒙教育,会产生美好的影响。孩子们学会把天主放在自己心目中首要地位;学会视天主为父,玛利亚为母;也学会效法父母的榜样祈祷。由此可见,父母肩负着何等重大而神圣的使徒使命:他们的责任不只是教导,更有责任善度完美的基督徒祈祷生活,好能把自己对天主的爱,传给孩子们。
父母应该如何实践呢?其实在基督徒家庭中,早已有一些简单却深具意义的、我认为十分珍贵的日常宗教行为:饭前饭后经、晨祷和晚祷、玫瑰经(尽管如今仍有些人对这项圣母的敬礼持批评态度)。每个地方的热心敬礼不尽相同,但我认为应当持续鼓励一些家人可以以简单自然的方式共同进行的虔诚活动。
这样才能确保不致把天主视同「每周日才在圣堂拜访的陌生路人」。我们要把天主当作真天主来看待,祂不仅在圣堂里,也在家中。因为我们的天主告诉我们说:「那里有两个或三个人,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我就在他们中间」(玛18:20)。
我至今仍旧诵念孩提时从母亲亲口学到的床边祷词。我怀着儿子般的自豪和感恩之情,大声朗诵。这些祈祷词,使我更亲近天主,也让我重新感受到当初迈出基督徒第一步时所经历的那份爱。当我将即将展开的一天奉献给天主,或为将结束的一天向祂感谢时,我也祈求祂在天上把幸福赐与我所深爱的人,并让我们有朝一日,在那里永远团聚,再不分离。
可以再问一个关于青年人的问题吗?我们的杂志常常收到许多与他们有关的问题。其中最常见的一种,是当父母试图把自己的想法加诸于孩子身上,替他们决定未来。无论是在选择职业或工作,甚至是在选择男朋友或女朋友时,这种情况都会发生。若是孩子想响应天主的圣召,服务人灵时,这种情况就更加常见了。父母们采取这种态度,是否有合理的依据呢?难道这不会违反青年人成为成熟个体所需的自由吗?
归根究底,决定人生方向的选择,必须由个人亲自作出,且必须是自由的,不应受到任何形式的强迫或压力。但这并不等于说,在通常情况下,别人的干预,一概是不必要的。正因为这些决定,会深深影响整个人生,且人的幸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作出的选择,因此很明显,这些决定应当冷静地、非仓促地作出──应当是特别负责与明智谨慎的。而明智谨慎,就是懂得寻求建议。自以为不需要天主的恩宠、也不需要别人的爱护指引,尤其父母的爱护指引,便独断独行,乃是一种自负的表现,往往会让人付出沉重的代价。
事实上,父母能够并应该给予子女莫大的帮助。父母可以为子女开启新的视野,与他们分享经验,引导他们思考反醒,让子女不被一时的情绪所左右。他们可以为子女提供一套实际且正确的价值尺度。有时父母可以给予子女个人的建议;亦可鼓励子女寻求其他合适的人,例如忠诚正直的朋友、博学有圣德的神长、或是职业辅导的专家。
劝告及建议并不剥夺自由,反而提供判断的依据,从而扩展选择的可能性,并确保决策不会基于非理性因素。在听取别人的意见并全面考虑之后,终于到了一个作出选择的时刻,这时,任何人皆无权强制一个青年人的自由。父母应当避免过度将自己投射在孩子身上的诱惑,或依照自己的偏好来塑造他们。父母应当尊重天主赋予孩子们的志趣和才华。父母若是真的爱子女,就不会感觉这样做会有甚么困难。即使在极端的情况下,明知孩子的决定是错误的,并可会造成未来的遗憾,解决之道不在于强迫,而在于谅解。这往往意味着要懂得如何陪伴孩子,帮助他克服困难,并在必要时,从不幸的处境中汲取大的益处。
凡是真心爱护子女,为子女幸福着想的父母,在给予建议和忠告之后,应当巧妙得体地退居幕后,这样就没有任何事物能够阻碍自由这项伟大的恩赐,使人能爱天主、侍奉天主。父母应当牢记:天主愿意人自由地爱祂和侍奉祂。祂始终尊重我们的个人决定。圣经告诉我们说:「上主在起初就造了人,并赋给他自决的能力」(德15:14)。
再补充几句话,特别是关于你提到的最后一个例子,就是决定奉献自己为教会和人灵服务。我想,那些无法理解这圣召的天主教父母,在建立基督徒家庭的使命上是失败的。他们或许并未真正意识到基督教会赋予婚姻圣召的尊严。不过,我个人在主业团的经验都是非常正面的。我常对主业团会员说,他们的圣召,有百分之九十是受之于父母的恩惠。因为他们的父母懂得教养子女,并教导他们慷慨大方。我可以向你们保证,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几乎全部的父母都尊重并爱护子女的决定。他们立刻将主业团视为自己家庭的延伸。这是我最大的喜悦之一,也再次证明,若要真正成为神圣的,也必须深具人性。
现今社会上流行一种所谓的「爱情合法化一切」的理论,由此产生的后果是订婚往往被人当作「试婚」。他们说:不按照爱情的命令做,就是虚伪而保守。您对这种态度有何想法?
任何有有德之士,特别是基督徒,都会认为这种态度不合乎人性。它贬低了人性之爱,把人性之爱视同自私与恣情纵欲。
反动吗?谁是反动派?是那些倒退回原始丛林,放弃理性,只承认本能冲动的人。订婚应当是增进感情,加深相互了解的阶段。在「爱的学校」里,学习的不应是如何索取,而是如何奉献:以理解、尊重与温柔为基础的爱。正因如此,就在一年多前,我特地赠送了一尊童贞圣母玛利亚雕像──「至纯洁的爱之母」给纳瓦拉大学。好让那里的大学生们,能够从圣母身上学习爱情的高贵,包括她的人性之爱。
试婚?使用这个字眼的人,对爱情的了解,何其肤浅!爱情,是一种更坚定,更真实,更富人性的现实。爱情不应被当作商品一样,用来试用、然后根据个人喜好、舒适和利益来接受或拒绝。
如此缺乏道德标准,实在令人悲哀,甚至不值得刻意谴责那些如此思考或行事的人。只需几年,他们就会沦落于内心的枯竭、悲哀、孤寂凄凉之境况中。我从未停止为他们祈祷,也全心全意地爱他们,努力使他们明白:重返基督怀抱的道路永远是敞开的。只要他们努力改进,他们也可以成圣,成为正直的基督徒。他们既不会缺少恩宠,也不会缺少我主的宽恕。唯有如此,他们方真正理解甚么是爱情──天主之爱,以及崇高的人性之爱。到那时,他们才能真正体验到平安、幸福和有圆满的结果。
单身女性是社会的一大问题。我们所指的,是那些有婚姻圣召却没有结婚的女子。到头来,她们会问:「我们生活在世的目的究竟是甚么呢?」您会怎样回答她们呢?
「我们生活在世的目的是甚么呢?」是全心全意爱天主,并将这份爱传递给所有的人。这看起来微不足道吗?天主绝不让任何人灵陷于盲目的命运之中。祂为每一个人都有一个计划,并召叫每一个人去完成一项极为个人化且不可替代的使命。
婚姻是一条神圣的道路,是一个圣召,但并不是唯一的道路,也不是仅有的圣召。天主给每位女性的召叫不一定是婚姻的。你说她们有婚姻圣召,但未能找到丈夫。在某些情况下,也许确实如此;有时候,自爱或唯我主义也可能阻碍天主召叫的实现。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这反倒可能显示我主并没有真正赐予她们婚姻的使命。我承认,她们喜爱孩子,觉得自己能够成为一个好母亲,会全心全意献身忠于丈夫和孩子。然而,这对每个女性来说都是自然的,甚至包括那些为天主圣召而放弃婚姻,献身为天主和人灵服务的妇女。
她们没有步入婚姻。很好,那就让她们继续如以往般热爱天主的旨意,紧紧依偎在祂那慈爱无比的圣心旁。耶稣永不离弃我们,祂始终是信实的,祂在我们生命的每一时刻都照顾爱护我们,把自己赐与我们,直到永远。
此外,女性还可以在家庭以外履行她们的使命──展现其女性的特质,包括母性情怀,例如,在其他家庭、学校或社会服务中发挥光芒;这些机会是多不胜数的。社会有时对那些所谓「老处女」极为苛刻,甚至是不公正的。然而,有些单身女性是喜乐与平安的来源。她们勇于承担责任,慷慨地奉献自己为他人服务。她们在更深刻、更真实层面上成为了「母亲」,远胜那些仅仅在血缘层面上为人母者。
我前面的问题是关于订婚的。现在换个话题,谈谈婚姻吧。为了使婚姻生活,不致因岁月的流逝而使人感觉单调乏味,而能保持幸福延续不断,您对已婚女性有甚么忠告呢?这个问题听起来或许不重要,但是我们收到许多来信探讨这个主题。
我认为这确实是个重要的问题。因此,即使解决之道看似平凡,仍值得我们重视。若要使婚姻保有初时的魅力与美好,夫妻双方应每日努力更新彼此的爱情,而这样的更新来自牺牲、微笑和富于创意巧思。难道丈夫辛劳工作一整天回家后,听见太太唠唠叨叨一再诉说白天碰到的倒霉事情,使他逐渐失去耐性,这会令人感到惊讶吗?那些烦恼或抱怨,其实可以稍后再谈,选择在对方稍微休息,比较有心情倾听的时刻吧。
还有件重要的事,就是个人的仪容外表。我敢说,哪一位司铎给人与此相反的劝告,他就是个糟糕的顾问。一个生活在俗世中的女性,随着年岁的增长,不仅对她的内修生活,而且也要对她个人的仪容,更加留意。当然,这一切都应该与她的年龄和处境相符。我常常开玩笑地说:门面越老,越要装修嘛。这是一个司铎的忠告。一句古老的西班牙谚语这样说:「头发梳得好的女人,保住丈夫不去敲别家的大门。」
所以,我不怕这样说:丈夫的不忠,有八成都是妻子的责任,因为她们不懂得如何每天重新赢得丈夫的心,并给予关爱与体贴照顾。一位已婚女性,应当把心思集中在丈夫和孩子们身上,就如一位已婚男士的注意力也应当集中在妻子和孩子们身上一样。要成功地做到这一点,是需要付出大量时间和努力的。任何妨碍这一目标的事物,都是不良的,都是不能容忍的。
这项可爱的责任是无法推卸的。外出工作不是借口;甚至虔敬的宗教生活也不能成为理由,因为如果宗教生活与日常义务不能兼容,那就既不善也不中悦天主。已婚女士的首要关怀应该是她的家庭。有一句阿拉冈的俗语这么说:「女人因去教堂而烧焦了炖煱,尽管她可能是半个天使,但肯定也是半个魔鬼。」我会说,她可是个不折不扣的魔鬼。
除了父母与子女间可能出现的冲突外,夫妻之间的也经常发生争执,有时甚至严重影响家庭的和谐。在这方面,您对已婚夫妇有何忠告呢?
我建议他们要彼此相爱;要意识到在他们一生中难免遇到争执与困难。只要以自然的心态坦然面对,这些挑战甚至会有助于深化他们的恩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喜好、情绪——有时是坏情绪,以及缺点。然而,我们每个人的性格也有可爱的一面,由于这个原因,加上其他多种理由,每一个人都是可爱的。只要人人愿意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宽容看待他人的不足,共同生活便可以愉快幸福。这就是说,只要心中有爱,就能消除和克服一切引至冷漠或争执的理由。反之,若是夫妻双方对小摩擦过度渲染扩大,互相指责对方的缺点和错误,那么不但破坏了和谐,更可能让爱情渐渐枯萎。
夫妻拥有他们在婚姻圣事中所领受的特殊恩宠,使他们在婚姻生活中实践所有人性及基督徒的德行:即互谅互解、有幽默感、忍耐包涵、宽恕体谅、有涵养以及彼此之间的体贴。最重要的是不放弃努力、不让紧张情绪、骄傲或个人癖好与执念主导一切。为了达到这境界,夫妻双方必须在内修生活上不断成长,并向圣家学习,在超圣的同时,也出于人性的原因,活出一个真正具备基督徒美德的家庭。我再说一遍:天主的恩宠是不会缺少的。
谁若说自己无法忍受这事或那事,或无法保持沉默,他只不过夸大其辞,企图为自己的行为找借口罢了!我们应当求天主赐给我们力量,好能克服任性,学习自我约束。失控的怒气不仅夺走了我们对局面的掌握,也让言语变得尖锐,可能无意中冒犯他人,造成伤害与痛苦。
我们都该学习保持沉默,等待合适时机,用正面、乐观的方式表达自己。当丈夫脾气发作之际,正是妻子要耐心等待他冷静之时;反之亦然。若是彼此真心相爱、有加深恩爱的渴望,那么夫妻双双暴跳如雷的情景,将是极为罕见。
还有一条要则,就是我们要习惯接受自己并非百分之百正确的。事实上,在这些充满争议的事情上,越是确信自己完全正确,就越值得怀疑是否真的如此。这种思考方式能让我们更容易反省自己,必要时也更愿意道歉,而道歉往往是结束争吵最有效的方式。这样一来,和平与恩爱便得以重拾。我不是在这里鼓励你们吵架,不过,若是偶尔走火,间或有之,跟自己心爱的人意见不合,那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与我们朝夕共处的人发生摩擦的机会,自然也最多。不会有人去跟住在远方的人争吵的!所以,夫妻之间偶尔的小吵小闹,只要不是经常性的(那是应该力求避免的),并不是爱情枯竭的征兆,反而可能让彼此的感情更深厚。
最后,我想劝告父母们:绝对不要在孩子们面前吵架。你们可以用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姿势,提示对方,宣告停火,如果实在不能避免争执,至少能延迟到比较心平气和之时再谈。家庭氛围应以夫妻和睦为基础,因为平安和睦是培养深邃有效的教育不可缺少的条件。孩子们应能从父母身上看到奉献精神、真挚的爱、互相扶持和理解的榜样。日常生活中的琐事,不应让孩子看不到爱能克服一切障碍的真谛。
我们往往对自己太过认真。所以,人人难免偶尔动怒──有时是因为情况所需,有时则是缺乏克己精神。重要的是,要能够开怀一笑,主动恢复家庭和谐气氛,向对方表明,愤怒的爆发并不会摧毁彼此间的真情实爱。简而言之,夫妻间的生活,应建立在彼此相爱、爱护子女的基础上,因为,这样做,就是热爱天主。
主业团女支会,最近在马德里办了一所学校,目的是营造一个家庭氛围,提供一套培训家庭雇员的课程,使她们精于业务。您认为主业团这项活动,对社会有甚么影响呢?
这项使徒工作,还有许多其他由主业团会员及非会员合办的类似项目,其主要目的,皆是提升家庭雇员工作的尊严,使她们能以科学化的工作方式从事工作。我之所以说「以科学化的方式」,是因为家务应当被视作为一项真正的职业。
我们不要忘记,有些人曾故意贬低这项专业,把它视为低人一等的行业,但事实并非如此。无可否认,过去这项职业的条件确实令人屈辱,时至今天仍然如此。家庭雇员的工作仍可能受雇主任意摆布,得不到应有的权利保障,工资低微,也缺乏基本的尊重与关怀。因此,必须引导雇主尊重合理的工作合约,其中应有明确的保障条款,列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了法律上的保障外,从事家务服务的人也必须接受相关训练,也就是说,她必须具备相应的职业素养。我说「服务」──尽管这词如今已不流行,是因为任何做得好的工作,都是对社会的卓越贡献:大学教授的工作如此,法官的工作如此,家务工作也同样如此。唯有那些只追求个人利益的工作,才不配称为服务。
家务工作,有其基本的重要性。再说,一切工作都有相同的超性价值,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任何工作,只要是怀着爱而完成的,都是伟大的。那些被认为是伟大的工作,若在执行时失去基督徒生活意义,也会变得渺小;而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却因其深远的影响而显得非常伟大。
就我个人而言,我的一个从事家庭工作的主业团女儿,她的工作与另一个拥有头衔的女儿同等重要。我所关心的是,她们是否将自己的工作视为个人成圣和圣化他人的途径。工作的价值,取决于她是否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在自己的生活状况中,是否以更大的爱心来履行从天主所领受的使命。
在天主面前,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无论是大学教授、店员、秘书、工人或农民;所有灵魂的价值都相同。有时,那些单纯而不矫揉造作的人灵反而更加美丽;而那些与天主圣父、天主圣子、天主圣神关系更亲密的人,必定更中悦天主。
马德里新开办的这所学校,可以大有作为:可以在一项重要任务上,为社会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可以在家庭中进行基督化的工作,为许多家庭带来幸福、平安和谅解。我可以就这个话题上谈上好几个小时,但我已说得足够清楚:我深信家庭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它能为家庭带来极大的益处,也能造成大害。让我们怀着希望,祝愿它能够带来很多好处,并希望有更多能干正直的人,借着使徒工作的热忱,把这项职业转化为世界各地家庭的一项充满愉快而富有成果的使命。
许多不同的因素,包括教会训导当局的教导,为创造和提倡现有的深刻社会意识,作出了贡献。我们常听到「神贫之德」被视为基督宗教的见证。那么,一位肩负家庭福祉的家庭主妇,该如何在生活中实践这个德行呢?
福音记载:「穷苦人得了喜讯」(玛 11:5),这正是天国来临的一个征兆之一。谁不爱神贫,不实践神贫,他就没有基督精神。这对每个人都适用的:无论是退居沙漠的隐修士,还是生活在人群之中的普通基督徒,无论他是否享有现世的财富,或是处于捉襟见肘的困境。
我想详细探讨这个主题,因为现今宣讲神贫时,往往没有解释清楚如何将神贫的理念应用于日常生活。有些人出于善意,但未能与时俱进,他们宣讲的神贫是一种「纸上谈兵」的产品,只着重炫耀外表,但同时也暴露出内在的缺失,有时连外表也匮乏。
想到依撒意亚先知的一句话:discite beuefacere [学习行善] (依 1:17),我奉劝大家:必须学习活出各种德行,尤其是神贫。倘若我们不去学习如何实践它,神贫之德便会沦为纸上谈兵,无人实践的空泛理想。我们应使大众明白:神贫乃是我们的主向每一位基督徒发出的邀请,因此它是每一个人生活规范的明确召叫。
神贫,不是赤贫如洗的状态,更与肮脏无关。因为,成为基督徒的关键不在于其生活的外在条件,而是其心灵的态度。这样来理解神贫,我们就距离一个极其重要的论点不远了,正确理解俗世圣召的关键所在。因为神贫不单是放弃财物,在某些情况下,基督徒可能被要求舍弃一切,为神贫作证。他们可能被呼吁去挑战一个过度追求物质的社会,向全世界人宣告:凡是被置于天主之上的事物,都不是真的善。然而,这不是现今教会所要求的见证吗?教会不也是要求我们明确地见证:我们热爱世界、团结人类同胞的吗?
有时,当人思考基督徒神贫时,往往只以修会人士的神贫为主要参照;他们被召在任何时刻、任何地点,公开为神贫作见证。若单从这个出发点去考虑神贫,往往会忽略了平信徒的见证所具有的特定性质,也就是说,在日常生活环境中,在内心世界实践的神贫了。
平信徒必须在生活中调和两种看似矛盾的面向。一方面是真实的贫穷,是具体可见的,由明确事物构成的生活情况。这种神贫应当是信赖天主的表现,是心灵不依恋受造物、渴求造物主的标记;是内心渴望被天主之爱充满,好能把这份爱分施予众人。另一方面,平信徒既生活在同胞中,他希望成为社会的中的一员,与他人分享生活方式、喜乐与幸福;与他人一起并肩工作、热爱世界以及其中所有美善的事物;善用一切受造之物来解决人类生活中的问题,以建设一个有助于个人与社会发展的精神和物质环境。
要实现这两方面的综合,把它们揉合成一体,很大程度上是个人的课题。这需要有内修生活,好让我们能在各种情况下分辨出天主对我们的要求。因此,我不打算在此列出一套硬性规则,但我愿意提供一些通用的指引,特别是针对身为家庭母亲的女性。
神贫有着很大程度的牺牲。神贫就是懂得舍弃多余的东西。而我们辨识甚么是「多余的」,往往不是靠理论规则,而是透过内心的声音来判断;它提醒我们,是否正被自私或贪图享乐牵着鼻子走。另一方面,舒适也有其积极的一面,它不是奢华,也不是追求享乐,而是指创造一个令人愉快的生活环境,好让家人和他人都能更好地事奉天主。
神贫,是能真正舍弃世物,以及在面对匮乏或不便时,仍能欣然接受,处之泰然。此外,神贫还意味着灵活而充实的每日生活安排,除了规定的虔敬规范外,诸如休息(每个人都需要的),家庭聚会、阅读、培养艺术、文学或其他有益的兴趣嗜好等,也都应在日程中占一席重要的位置。还有,善于运用每天的时间,尽力把工作做到最好;生活应守秩序、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做事应准时不误、不迟到、不拖泥带水;待人接物,常常保持和蔼可亲、风趣幽默,这就是活出神贫的方式。
总而言之,神贫意味着寻找机会为他人服务,同时也为自己保留一些时间──所有男女,不仅仅是物质匮乏的人,都有工作的义务。财富及经济上的充裕,只会增强一个人对整个社会的责任感。
是爱为牺牲赋予了意义。每位母亲都深知为孩子牺牲的真谛;这并非仅仅付出几个小时的陪伴,而是倾尽一生为他们编织幸福。我们活着,理应为他人着想,妥善运用资源,常怀慷慨之心。这一切都是神贫的境界,有助我们脱离依附之心。
母亲若只是如此生活,仍不足够;她应当教导孩子们也这样生活。她可以透过培养他们的信德、乐观的望德和爱德来实现这一点;教导他们不自私自利,并慷慨地腾出一些时间去服务那些较为不幸的人,做一些符合他们年龄的工作,藉此具体行动展现对他人的人性关怀和超性的爱德。
总而言之,人人都应当终其一生来实践自己的圣召。依我看来,最能体现神贫精神的,是来自贫困大家庭的父母,他们为子女奉献一生,凭着坚毅和恒心、任劳任怨,抚养家庭,营造一个洋溢喜乐的家,使每个家庭成员学会去爱、去服务、去劳动。
在整个访问中,您谈及了人类生活的重要层面,特别是关于女性的角色,以及主业团精神赋予她们的价值。作为结语,您是否愿意分享一下,您对女性在教会生活中所扮演角色的看法和建议呢?
我不得不承认,这个问题几乎让我违背一贯的原则,给你一个可能引发争议的响应。因为教会一词常常被狭义地解释为仅指神职或教会领导阶层(Church hierarchy)。因此,许多人便将参与教会生活简化为:在堂区协助、加入由教会领导层授权的团体、或积极参与礼仪活动等等。
这些人虽然在理论上可能承认,但实际上却忘记了教会乃是由全体天主子民所组成的。所有基督徒都是教会的一分子。因此,只要有一位诚心以基督之名生活的教友,那里便有教会的临在。
我这样说,并非要贬低女性在教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恰恰相反,我认为她们在教会生活中是不可或缺的。我一生不遗余力地捍卫平信徒圣召的圆满性──那些生活于世俗中的普通男女教友的召唤,并努力争取他们在教会和在世俗的使命能够在神学上及法律上的认可。我只想指出:有些人主张对教友的协助,施加不合理的限制。我有必要强调,普通基督徒唯有拒绝教权主义(clericalization),持守世俗和平凡的身分,在俗世中生活,参与俗世事业,关心俗世事务,才能真正履行他们独特的使命,其中也包括他们在教会内的使命。
这是遍布世界的千百万男女基督徒的使命,就是把基督带到人类的一切活动之中,并藉着他们在俗世的生活宣示:天主热爱每一个人,愿意拯救所有人。平信徒参与教会生活最佳和最重要的方式,就是继续留在他们所处的环境中,留在他们被召叫的职责岗位上,做一位名副其实的基督徒。
想到无数基督徒男女,也许没有甚么具体的决定,却过着平凡朴实的生活,并努力使自己的生活言行成为天主旨意的体现,令人感动不已!教会的当务之急,正是要让这些男女教友意识到自己生命的崇高价值;并明白到他们的一言一行、看似平凡,微不足道,却具有永恒的价值;教会也应鼓励并引导他们积极聆听天主藉日常生活中的事件和境遇,向他们所启示的话语。天主在呼吁教会实行这项使命:从内部转化整个世界,使之属于基督,使基督的救赎彰显出来。
妇女将以适合她们的方式参与这项使命,无论是在家庭中还是在她们从事的其他职业中,充分将她们的特质发挥出来。
主要关键,在于学习圣母玛利亚──她既是女性、童贞女,也是一位母亲──举目仰望天主,并重复她所说的:fiat mihi secundum verbum tuum [愿照祢的话成就于我吧](路 1:38)。忠于个人圣召的关键,就在于这句话──每个人的召叫都是独一无二、不可转让的。唯有如此,我们才得以成为天主救赎工程的合作者——是天主在我们内并在整个世界中所展开的救赎工程。
Document printed from https://escriva.org/zh-hans/conversaciones/fu-nu-de-she-hui-sheng-huo-he-jiao-hui-sheng-huo/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