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子民的自由和多元化
我想从一个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话题开始,作为这次访问的开场白:aggiornamento1 一字有甚么含义?依您之见,在教会生活中,这个字的真正意义究竟是甚么?
是忠信。依我之见,Aggiornamento最重要的意义就是忠诚。无论是作为丈夫、战士或行政官,若能每时每刻,无论在任何景况之中,都忠诚地履行他曾承诺的爱与公义之责,这样的人,就会成为更好的丈夫、更坚毅的战士、更卓越的行政官。然而要经常保持这种敏锐进取的忠诚精神,谈何容易。这好比要在这个瞬息万变的世界中,把一项固定的原则,应用于不断变化的现实中,会有一定的困难一样。但是,若要防止精神老化、心灵僵化、或思想僵硬的话,这忠诚,正是最好的防御办法。
这适用于各组织机构的生活,也同样适用于教会生活,而且是以非常特殊的方式来运用。因为,教会所遵循的,是天主赋予的计划,不是那些不稳定的人为计划。世界的救赎和得救,是耶稣基督以孝爱之情,忠诚贯彻派遣祂的圣父的旨意所产生的成果和我们对祂忠信的果实。所以,根本上aggiornamento在教会内,今天,一如往昔,是天主子民对天主所赋予的使命、对福音的忠信宣示——一场豪迈而满怀喜乐的重申。
这忠信,在人们生活的各种景况中,都应该起着活跃而主动的作用。所以,它要求在阐述信仰宝库方面,及时作出信理上的新发展,就像教会两千年的历史,以及最近的梵二大公会议,所显示的那样。这忠信,也要求对教会的组织机构和传教牧灵工作那些属于人可改善的做法中,进行适当的改变和革新,以求臻于完善。然而,若认为aggiornamento [更新]主要就是改变,或者认为所有的改变都会带来aggiornamento,那就未免太过肤浅了。只要想一想:有些人竟试图倡导一些与梵二大公会议及教会信理背道而驰的主张,藉此推动变革,结果不但推迟了天主子民前进的步伐,并且把历史的车轮倒转了好几个世纪,甚至回到了封建时代。
梵二大公会议常以「天主子民」一词来指称教会,藉此清楚表明,所有基督徒在「天主子民」的唯一使命中,负有共同责任。依您之见,庇护十二世所提出的「教会内必要的公众舆论」应具备哪些特点,才能有效反映这一共同责任呢?教友团体心目中对教会领导当局与服从听命之间的特殊关系,会如何影响到「教会内的公众舆论」这一现象?
我认为服从若非出于自愿与负责,便无法称之为基督徒的听命服从。天主子女不是顽石,也不是殭尸,而是有理智、有自由的人。他们同样被提升到与掌权者相同的超性阶层。然而,没有人能正确地运用自己的理智与自由:无论是听命服从也好,或是发号施令也好,除非他已接受了适当的基督徒培育。因此,所谓「教会内必要的公众舆论」问题,其实基本上就是教友信理的培训问题,两者其实是同一个问题。当然,天主圣神固然会把祂丰盛的恩宠,分施给天主子民的各个成员;天主子民对于教会的使命,固然是人人有责,但是,圣神的行动并不豁免任何人学习和掌握足够的信理训练,反而使这项责任更加迫切。
所谓「教理」,我的意思是指:人人都应该了解有关教会整体使命的知识和他个人在这整体使命中,有甚么特殊的角色和任务。正如教宗常常提醒我们,这是教会在梵二大公会议之后的时期中,必须进行的一项艰巨培育任务。我认为,你所提到的问题,以及教会今天一心挂念的其他渴望,是否能够解决,均有赖于这项培育任务做得成功与否。当然,一些未经教理培育的神恩派人士,所持的先知性直觉,是不足以保证天主子民必要的公众舆论的。
至于公众舆论的表达形式,我认为问题并不在于某一个机构或组织。无论从教区的牧灵议会,或报章──甚至非天主教官方刊物──的专栏,或普通教友致主教的个人信件,都可以达到同样效果。教友有许多表达意见的合法途径;既不能也不应被创设新的团体或机构把他们的手脚捆绑起来。更千万不该设立一个可能会被某些所谓官方教友团体或派系所垄断或操控的机构。不管其用心和目的是甚么,这会危及教会领导层的声誉,并对天主子民的其他成员构成一种愚弄。因为这种危险情况,是很容易发生的。
我们刚才提到,「天主子民」这个概念,表达了教会的历史性特点──教会的神圣根源的事实,是含有一些可变性和暂时性的因素。考虑到这一点,请问司铎的品格,应当怎样表现于今日司铎的生活?按照大公会议《司铎职务与生活法令》的指示,司铎生活的哪些方面,是您要向当今的司铎们强调的呢?
我要强调的司铎生活特质,不在那变化短暂的因素里。我要谈的,正如在《司铎职务与生活法令》中多次提到的:司铎的祝圣与司铎使命之间的完美结合。换句话说,就是司铎个人的虔敬生活与履行司铎职责之间的完美结合;是司铎对天父充满敬爱和孺慕之情与他待人的牧灵和兄弟情谊之间的完美结合。司铎若非祈祷之士,我不相信他能有效地善尽司铎之职。
某些神职人员,关心司铎深入到社会群众当中去。他们援引大公会议的指引(《教会宪章》31;《司铎职务与生活法令》8),建议司铎深入社会,从事某些专业或劳动工作,所谓的「工厂司铎」等等。我们希望了解一下您对此有何看法。
首先,请让我申明:虽然出于多种理由,我认为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我仍尊重与我立场相左的意见,并肯定提出这建议的人们是出于对使徒工作的热诚;他们可以确信我定会为他们祈祷,也关心他们。
一个司铎的牧职,可能由于胆怯和复杂心理的影响而受到阻碍,这往往是人性方面不够成熟的表现;或有神职主义这种倾向的影响所致,而这往往也是超性方面不够成熟的表现。然而,若司铎能正确地履行牧职,摆脱这些障碍时,那么,依我来看,司铎职本身的履行,便足以构成司铎在他所服务的社会人群中合法、真诚和朴实的存在。在一般情况下,无须再从其他行业里寻求出路,以求与劳动界打成一片,理解它的问题所在并与之同甘共苦。单凭一纸从事「业余俗世人士」活动的「通行证」,不仅效果甚微,更由于种种因素只会伤害到普通俗世人士的情感;这样的冒充客串,从一开始便注定失败。
司铎的牧职极其繁重,特别是在当今神职人员极度短缺的时代,根本不会再有「打双工」的时间。人们对司铎的需求极为迫切(虽然许多人并没有意识到),根本不会再有过剩的司铎。我们需要更多的帮手、更多的时间、更多的精力。所以,我常对我的司铎孩子们说:如果有一天他发现自己竟有闲暇时间,那么他可以确定,那一天他并没有善尽司铎的牧职。
值得一提的是:主业团的司铎在他们领受铎品之前,通常已在民间社会从事过若干年的智力或劳动工作。他们是司铎工程司、司铎医生、司铎工人等等。虽然如此,就我所知,他们没有一个人认为,为了使人们接受他们的传教讲道,或者为了要赢得民间社会、同事好友对他们的尊重信任,他们非得使用一把计算尺,或一副听诊器,或一把电钻。不错,在不违背司铎职责的前提下,他们偶尔也继续从事其原有的职业。然而,他们从不认为一定要这么做,才能「融入民间生活」。他们这样做的动机是截然不同的,譬如:为了实践社会爱德;或者因应兴办某项使徒事业所需的经济资源等。圣保禄也曾因需要而重操旧业:制造帐幕。他那样做,并不是因为阿纳尼雅在大马士革告诉他:为了要在外邦人中有效地宣讲基督的福音,他必须学习制造帐幕的手艺。
总而言之,我再重申:我在这里所谈的,并不是对任何使徒活动的合法性提出非议,也不是对其良好意向提出非议。我认为:那些由专业人士或工人转而成为司铎,要比司铎去当工人,更为真实,也更妥切地符合梵二大公会议的训导。除了某些专门的牧灵领域(这常是必要的)之外,「古典型」的「工人司铎」式人物,早已成为历史陈迹:那时,平信徒从事使徒工作所蕴藏的巨大潜力,尚未被发现。
我们有时听到有人批评司铎,责怪他们在俗世议题,特别是政治问题,采取某种确定的立场。今天的情况与以往有所不同,许多这类立场,是为了争取更大的自由和社会正义等等。当然,若他们主动地介入这些事务,除了少数的特殊情况外,并非司铎职责所在。但是,难道您不认为司铎也应当谴责不公道和缺乏自由等等事情,指出它们是与基督徒信仰背道而驰的吗?怎样才能使这两个互相矛盾的要求调和呢?
一名司铎,由于他的训导使命,当根据他所服务的教友的具体处境,宣讲基督徒的德行和所附带的实际要求与具体表现。他也应当教导人们尊重天主赋与每个人的尊严和自由,以及基督徒在圣洗圣事中所领受的特别超性的尊严。
凡是履行这项职责的司铎,不会有人指责他干预政治的,除非出于那人的无知或居心叵测;也不会有人批评他的教导侵犯了平信徒专有的使徒任务──即按基督徒教义的方式,整顿俗世的结构与职务。
整个教会对第三世界的问题,极为关注。普遍认为:最大的困难之一是神职人员的短缺,尤其是本土司铎的短缺。对此,您有何意见?在这方面,您有何经验?
我完全同意,增加本土神职人员的数目,对于许多国家,特别是对于正在经历激烈发展民族主义的国家,这是头等重要的问题。它不仅有利于教会的发展,而且有利于教会的生根。
至于谈到我个人在这方面的经验,我不得不承认:这恰恰是我感激天主的众多原因之一。来自六十多个国家的数百名主业团的在俗会员 A——包括许多教会急需培养本土神职人员的国家——正在接受培训或已经晋升铎品了。他们都拥有健全的教理学识,普世视野的公教观,和热诚的服务精神。(我甚至可以说:他们确实比我更优秀。)其中有些人在问题特别迫切的国家被祝圣为主教,并成功建立了蓬勃发展的修院。
司铎们是归属于教区,并受教区主教所管辖。他们有甚么恰当的理由可以属于教区以外的一个协会,甚至是一个全球性的协会呢?
恰当的理由是十分明确的:教会承认结社是自然权利的合法使用,不仅适用于神职人员,也适用于其余的教友。数世纪以来,有许多值得赞扬的协会辅助在俗司铎的灵修生活的例子,为这一悠久传统作见证。近代历任教宗(庇护十二世、若望二十三世、保禄六世)的训导,和梵二大公会议的庄严宣言(参阅《司铎职务与生活法令》8),都对这一传统一再予以肯定。
这里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一位参与大公会议的神长曾建议:除非是由教区主教推动或指导的司铎协会外,其他的一律不得成立。但这项建议被有决定权的大公会议委员会所否决,最后,总会亦赞同委员会的决定。拒绝建议的理据是:神职人员同样也享有结社的自然权利。拒绝该项建议的批语指出:「凡是大公会议宣布适合平信徒的(建基于自然律,并符合人性的尊严),对神职人员不应加以否定。」(《司铎职务与生活法令》的纲要,Typis Polyglottis Vaticanis 1965,第68页。)
由于此项基本权利,司铎有权自由创办协会,或加入已经存在的协会作为会员,只要该协会追求良好的目标,符合神职身份的尊严与要求。为了正确理解在俗司铎创办或参加协会权利的合法性和范畴,并为了避免一切误解、疑虑,或混乱的风险,我们必须注意神职人员的牧职功能及其个人生活领域之间的区别。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是必要的,而且应当受到尊重。
实际上,神职人员,特别是司铎,藉圣秩圣事被纳入司铎圣秩(Ordo presbyterorum)中,根据天主的法律,成为主教圣秩(Episcopal Order)的合作者。教区司铎的牧职功能是根据教会法的归属程序所规定,而使他在有关主教的管辖权下为该教区服务,又按教会使命,在以主教为首的司铎团内,授予司铎特定的职责。显而易见,由于圣事及法律的契合,司铎在以下各方面都依从于主教:即在分派他特定牧灵工作的一切事务上;在他履行神职职责时所接受的信理与纪律方面的指示;在他领受的合理的经济酬劳;以及由主教所发出的一切牧灵指引,关于照顾灵魂、礼仪庆典和援用关于神职身份的权利与义务的规定等方面。
所有这些必要的依从关系,在法律上体现了司铎对其主教在牧灵方面的服从、团结与共融。司铎对这一切应当敏锐而细致地付诸实践。然而,在俗司铎的生活中,同时也存在着个人自主、个人自由与个人责任的合法范围,在这方面,他享有与教会其他任何人相等的权利与义务。因此,他的法律地位明显地有别于小品# (参阅《教会法典》89);也有别于修会会士,因为修会会士因其所发的圣愿而放弃行使其全部或部分个人权利。
在一般伦理道德和司铎身份专有的责任范围内,在俗司铎得以独自或集体地在一个协会内,自由行使或决定一切有关他个人生活中的灵修、文化和财务等问题。他可以自由地根据个人喜好与才能来从事自己的发展。只要他认真完成自己的神职工作,他有自由去度他认为对他最好的生活。他也有自由根据自己的良心去处理自己的私人财产。特别是,他有自由在自己的灵修和修德生活方面,在他自己的虔敬行为方面,遵从圣神的启发,从教会劝导或允许的多种方式中,挑选对他自己独特的景况最适合的方式。
梵二大公会议与教宗保禄六世在《司铎独身(Sacerdotalis Coelibatus)》通谕中,皆诚挚鼓励成立教区的、跨教区的、全国性和普世性的司铎协会,经有关教会当局批准,以培育司铎奉行神职的圣德。这些司铎协会的存在,正如我先前所说的,丝毫不削弱司铎与其主教之间的共融和从属关系,不损害他与司铎团其他成员的团结,也不减损每位司铎对其本地教会服务的效率。
根据梵二大公会议精神,平信徒的使命是在教会内和在全世界履行的。这一点往往被人误解,因为人们往往只关注其中一方面,而忽略另一个。对平信徒在教会和世界中的使命,您会怎样解释的呢?
我认为这两方面,根本不应看作是两个不同的任务。平信徒在教会中的使命,正是在于从在俗现实、俗世人生、尘世的内部,直接予以圣化。
除了在俗的任务之外,平信徒(如同神职人员或修会会士一样)在教会的团体中,以他作为信友的法律身份,有着一定的基本权利、责任和权力。他可以积极参与礼仪、可以直接参与圣统的牧灵工作,也可以应邀为圣统提供牧民建议等等。
平信徒作为平信徒所承担的特殊任务,与他们作为信友成员的一般任务或共同任务,彼此并不相抵触,而是相互重迭的。它们并不矛盾,而是互补的。若单单集中注意平信徒专有的在俗使命,而忘记他也是教会的成员之一,那么其荒诞的程度,就如同幻想一根花叶茂盛的枝条却不连接于任何树木般。反过来,若是忘记了平信徒专有的使命,或误解他的使徒工作的特质以及对教会的价值,则等于把这棵枝叶繁茂的教会之树,贬低为枯木朽株的怪状。
您多年来不断地发表讲话和撰文,阐述平信徒的召叫包括三方面,即「圣化工作、在工作中圣化自己、以及通过工作去圣化他人」。您能不能解释一下所谓圣化工作的确切含义?
用三言两语是很难解释清楚的。因为「圣化工作」一词,涉及创世神学的基本观念。我在过去四十多年来常常教导的是:身为一名基督徒,应该在做一切诚实的工作时,不管是劳心的或是劳力的工作,都要做得尽善尽美,达到最完美的程度,做到人为方面的十全十美(即专业上的称职);同时,还要在基督徒那方面做到十全十美(为了热爱天主圣意,以及为了服务人类)。人的工作若能以这种方式来完成,不管工作本身看起来多么卑微或不足轻重,却能有助于以基督徒的方式来塑造世界。世界神圣的一面因此会昭然若揭,人的工作也会因此而融入了天主创世与赎世的奇妙工程之中。人的工作被提升到恩宠的层次,被圣化为天主的工作,operatio Dei, opus Dei。
我们曾经提醒基督信徒,注意《创世纪》意蕴隽永的话语。它告诉我们:天主造人是为了让他可以工作。让我们凝神瞻仰基督的榜样:祂在世时,一生大部分岁月是在一个乡村小镇做工匠。我们热爱人的工作,因为这是祂选择的生活方式,是祂加以培育并圣化的。我们认为工作——人的高尚创造性的工作,不仅是最崇高的人性价值之一,也是社会进步必不可少的途径,是促进人际关系更大公义的途径,而且也是天主对受造物慈爱的标记,是人与人相互友爱,以及人对天主孝爱的标记。我们视工作为达到至善、修德成圣的途径。
因此,主业团唯一的目标总是确保来自各种族、各社会阶层的男女人士,能够在他们的平凡工作中、在俗世的现实与利益之中,努力爱慕和事奉天主,热爱并服务全人类。
梵二《教友传教法令》第五节,清楚地肯定:整个教会的使命,是把基督徒的精神灌注到俗世的层次中。所以,这个使命人人有责:圣统、神职人员、修会会士和平信徒。在这单一的共同使命中,上述各持份者各自起甚么作用?您能否谈谈您的看法呢?
其实,你可以在梵二大公会议的文献中找到答案。作为教会训导当局,圣统制的角色是指明教义信理原则,这些原则必须主导和照亮使徒任务的贯彻(参阅:梵二《教会宪章》28;梵二《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43;梵二《教友传教法令》24)。
根据教会训导当局所阐明的教义原则,直接管理俗世事务的具体任务,特别适合平信徒。他们热衷地埋首于在俗生活的所有环境和结构中工作。不过,与此同时,他们在社会、家庭、政治和文化生活方面,应当具备必要的个人自主权,让他们作出具体的决定(参阅:梵二《教会宪章》31;梵二《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43;梵二《教友传教法令》7)。
修会会士与在俗现实和活动隔离,投身于特定的生活状况,因此,他们的使命,是向公众作末世的见证,帮助其他信友紧记:现世不是他们长久的家乡(参阅:梵二《教会宪章》44;梵二《修会生活革新法令》5)。男女修会会士,以伟大的牺牲精神,从事无数爱德工作和社会福利工作,也构成向俗世层次灌注基督徒精神的一大贡献。
所有基督徒的生活,不管甚么形式,都有一大特点,即「天主儿女的尊严和自由」。在您的全部教导中,您坚持维护平信徒的自由。请问您在这里所指的,究竟是甚么?
我在这里所指的,正是每名平信徒享有的个人自由。也就是说,他可以在教会提供的原则指引下,自由作出他认为最适合自己、最符合个人信念和才干的具体理论或实际的决定。例如,在不同哲学或政治观点的决定上、在不同艺术或文化派别上、或在有关职业和社会生活方面,作出自己的决定。
所有在教会内执行司铎牧职的人,都应当时刻谨慎地尊重每名天主教平信徒所需要的自主权,使他不致产生低人一等的自卑感,而能在俗世中有效地履行自己的使徒工作。若想反其道而行之,把平信徒工具化,以达到某些超越圣统牧职限度的目标,就只会陷入可悲的、不合时宜的神职主义,并使平信徒的使徒工作受到极大限制;平信徒将被迫永远停留在幼稚无能的状态。更有甚者,尤其在今天,还会危及教会领导当局团结统一的观念。我们不该忘记:在天主让人自由讨论的问题上,天主教徒之间存在的标准和意见的多样化,绝对不会违背圣统结构,也不会损害天主子民的团结合一。反之,只会加强巩固彼此间的团结,使其免于可能的偏差与不纯。
平信徒的召叫和修会人士的圣召,虽然分享同一个基督徒召叫,但大有区别。那么,在修会人士办的学校里,怎么可能培养学生的在俗圣召呢?
是可能的。条件是:修会人士──我由衷地钦佩他们为教会服务的杰出贡献──必须力求充分理解在俗圣召在俗世中修德成圣和做使徒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并且尊重它们,懂得怎样把它们传授给学生。
谈到平信徒,人们常常把妇女置之度外,不加讨论。这样做,似乎把妇女在教会内的角色,画成一幅令人难解的图像。同样,人们往往把妇女解放,简单地理解为妇女参与公众生活。对于妇女在教会和世界上的使命,您有何见解呢?
首先,我认为在谈论平信徒,以及他们的使徒工作,他们的权利和责任时,对妇女作任何区别或加以歧视,是毫无道理的。所有领了洗的人,不分男女,都平等地享有天主子女的尊严、自由和责任。教会的基本合一,便是植根于此。针对这一点,圣保禄宗徒教导初期的基督徒说:「因为你们凡是领了洗归于基督的,就是穿上了基督,不再分犹太人或希腊人,奴隶或自由人,男人或女人,因为你们众人在基督耶稣内已成了一个。」(迦 3:27–28) 现在不存在犹太人和希腊人的区别,也不存在奴隶和自由人的区别,更不存在男人和女人的区别。
基于许多理由,包括由天主启示了的法律而衍生的理由,我认为:男女在领受圣秩的法律资格方面所存在的差别,应当保留。但是,在其他一切范畴,我认为教会应在立法,内部生活和使徒行动等方面,全面承认男女享有同样的权利与责任。例如,做使徒工作的权利、成立和指导协会的权利、对涉及教会公益的问题负责任地发表意见的权利等等。我充分意识到,所有这一切,从理论上有利的神学论据去考虑,是不会有甚么困难去接受的,但在实际上,还是会在某些方位上遇到阻力的。我至今仍记得:有些人对主业团鼓励女会员去攻读神学学位时所表现的惊讶,甚至提出批评。如今他们反而开始在这方面仿效我们,就如在其他事务上一样。
尽管如此,我认为阻力和疑虑是会逐渐消失的。基本上这只是一个认识教会的问题。认识到教会不只是由神职人员和修会成员组成的,还有男女平信徒,全都是天主的子民。根据天主的法律,他们都承担着各自的使命和责任。
但是我要补充一点,依我看来,男女本质上的平等,要求我们理解到男女在教会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具有互补的作用。天主造人有男女之别,绝非是无缘无故的。这种差异,不该从「父权制」的角度去考虑,而应从其丰富的层次和深远的影响来考虑。这样,男士可摆脱把教会和社会「男性化」的诱惑;女士也不会把自己在教会内和世界中的使命视为一种炫耀,或是为了证明女性同样能胜任以往由男性担当的职务。我认为,男人女人都应该正确看待自己,他们都是救赎史中的主角,是彼此互补、携手合作的伙伴而已。
据说,《道路》于1934年初版发行时,某些人认为,它包含许多「异端邪说」的思想。如今,这些思想已经获得梵二大公会议的肯定。您对此有甚么看法?这些思想是甚么呢?
如果你许可的话,我们或许可以另找一个机会,对这问题进行更详细的讨论。现在,我只想说:感谢我们的主认为合适而使用《道路》这本书。这本书已被翻译成多种语言并多次再版(发行量已超逾250万册),把梵二大公会议所肯定的基督信仰真理,传播至各民族、各语言人们的心中和生活中,从而给数百万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带来平安与喜乐。
多年来,您对司铎,尤其对教区司铎的属灵和人性福祉,特别关注。只要是可能的话,您便投入大量时间,为司铎讲避静和给他们灵修指导。到了某个时刻,您开始设法让那些感受到这召叫的司铎,既能加入主业团,又能仍旧留在原教区内,隶属其教区主教管辖。且不谈其他因素,请问:是教会生活中的哪些情况,促使您作出这项考虑的呢?您能不能告诉我们,这项举措如何帮助教区司铎或教会生活解决某些问题呢?
引起我的关注并展开主业团的使徒工作,并不是那些偶然发生或短暂性的情况,而是与教区司铎的职务与生活休戚相关的,属于持久的灵性和人性的需求。我所指的,是在教区司铎履行其牧职的过程中,以一种绝对不影响其教区司铎身份的精神和方式,协助他们寻求个人圣化所需的辅助。这样,他们便能以年轻的心志和日益增长的慷慨热忱,积极响应天主所赐予他们的圣召恩宠;并使他们能够明智而迅速地预防那些由于多种因素而引发的灵修与人性方面的危机。这些危机可能源于孤立无援、艰苦环境、冷淡松懈、工作徒劳无功、刻板单调、过度疲劳、忽略智力培育的维持与提升,以及——这是服从与合一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与主教和司铎兄弟的关系方面缺乏超性眼光。
凡是合法行使结社权,而成为圣十字架司铎会 2 会员的教区司铎,纯粹是因为他们渴求获得个人灵修的辅助。他们的这个行动,完全符合其身分的职责。否则,这种辅助便失去其原有的帮助,反而把事情弄得复杂,带来障碍,破坏秩序。
主业团精神的一项基本特征:就是它绝不把任何人从其岗位挪开。「各人在甚么身份上蒙召,就该安于这身份。」(格前 7:20) 相反地,它引导每一个人尽善尽美地履行本身岗位的职务与责任,以及他在教会内和社会中的使命。因此,若一位司铎加入圣十字架司铎会,他既不改变也不放弃他的教区圣召的任何部分。他对所归属地方教会服务的忠诚、他对其教区主教的从属、他的在俗灵修生活、以及与其他司铎的团结共融等等,均毫无改变。相反,他努力圆满地活出自己的圣召,因为他深知他之所以精益求精,正是为了善尽他的教区司铎职责。在我们协会中,这一原则有着一系列法律和灵修性质的实际应用。要详尽阐述,需要很多时间。让我举个例子吧,圣十字架司铎会不同于其他协会(它们要求发愿或答应服从长上),教区司铎的从属圣十字架司铎会并非行政管辖方面的从属,而是一种自愿的灵修辅助关系。对教区司铎而言,没有内部的领导层阶制度,因此绝对没有双重服从约束的危险。
这些司铎从主业团所得到的,首先是在修行方面持久和持续的协助。这协助正是他们所渴望的,一种在俗的和教区性的灵修精神,不受人事和环境变迁的影响,而在他们各自教区的行政管理中,这种变迁则是可能发生的。这样,除了主教通过讲道、牧函、谈话、纪律指示等所给予的一般灵修指导之外,这些司铎还有着个人的灵修指导,不论他们身在何处,这些指导依然持续不断,补充主教所提供的一般指导,司铎总是视这些指导为一项重大的职责予以充分的尊重。这种个人灵修指导,乃是梵二大公会议和教会普通训导当局鼓励推荐的,有助于培育司铎的虔诚生活、牧灵爱德、稳定持续的信理研训、对教区使徒工作的热诚、对其主教的敬爱与服从,以及对司铎和修院圣召的关心等等。
这项工作的成果,最先受益的正是司铎所服务的地方教会。我的教区司铎心灵,为此感到欣喜。此外,在多个场合中,我看到教宗和主教们对这项工作予以祝福、寄予厚望并加以鼓励,更令我深感欣慰。
您曾多次提及主业团创立初期的经历,说那时您所拥有的一切,不过是「年轻,天主的恩宠和幽默感」。此外,在二十年代,有关平信徒的教理还没有发展到今天这样的成熟地步。尽管如此,主业团现今已在教会生活中备受注目。请问,作为一位年轻司铎,您是怎样具备足够的远见和理解力来承担这项使命的呢?
除了承行天主圣意之外,我向来没有其他任何目标。请不要要求我详述主业团创始之初的细节,那是出于天主的慈爱,祂早在1917年便开始启迪我。创会的详细过程与我的灵魂紧密相连,是我内修生活的一部分。我所能说的只有这一点:在每个时刻,我都是在马德里主教的允许与深情的祝福下行动的。他是我非常亲密的益友良师;1928年10月2日,主业团正是在他的教区诞生的。此后,也得到圣座不断的认可和鼓励,以及在每个主业团展开服务的地方,皆获得当地教区主教的批准和鼓励。
有些人正是因为主业团的平信徒会员在西班牙社会中担任举足轻重的职位,便大谈主业团在西班牙具有影响力。您能不能解释一下这种影响力究竟是甚么呢?
我对自吹自擂之类的东西,一概深恶痛绝。不过,我认为既然天主如此慷慨地祝福我们的工作,如果我们看不到主业团在西班牙生活中具有真正影响力的话,那可不是谦虚的美德,而是视而不见、对主忘恩负义了。在那些我们服务已有若干年的国家,这样的影响是合乎逻辑的;而主业团在西班牙已有39年之久,因为天主的圣意是要我们的协会在西班牙的教会中诞生并展开使命。因此,主业团的影响理应已在社会产生了明显的回响,这也反映出我们使徒工作的持续发展。
这种影响从何察觉的呢?显然,由于主业团是一个以灵修和做使徒工作为目标的协会,其影响的本质──无论在西班牙也好,或我们工作所在的遍布五大洲的其他国家也好──必然是灵修和使徒工作性质的。主业团对民间社会的影响,不是俗世的,如社会、政治或经济领域;尽管它的影响反映于人性活动的伦理道德层面。正如教会本身的影响一样──教会是世界的灵魂──它的影响属于一个不同且更高的层次,用「圣化」一词来表达是最确切不过的了。
这就把话题引到你所谓的具有影响力的主业团会员了。在一个以政治为目标的协会中,所谓有影响力的会员,往往是在议会或政府、在部长会议或在内阁中担任要职的人。在一个文化协会中,有影响力的成员,则可能是知名的哲学家,或享有国际声誉的作家等。至于主业团,这协会所追求的是圣化人的平凡工作,无论是劳心的也好,劳力的也好。那么,显而易见,它的所有会员都应当说是具有影响力的,因为他们人人都在工作。而在主业团内,人类普遍的工作责任,本身就具有特殊的纪律性和修德成圣的意义。他们全都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不管是甚么工作,都以神圣和基督徒的态度来完成,一心一意要做得尽善尽美。所以,依我看来,我那个当矿工的儿子在同伴中所作的见证,其影响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与另一名在大学担任副校长的会员在学府中对其同事的影响力,是完全相同的。
那么,主业团的影响力又在那里呢?答案显而易见,只须想一想这样一个社会学上的事实:各阶层、各行业、不同年龄和生活境况的人都属于主业团;有男有女、神职人员和平信徒、年长的和年轻的、独身的和已婚的、大学学者、工人农民、文职人员、专业人士、在官方机构工作的人等等,不一而足。你可曾想过,范围如此广泛而多样化的人群,所代表的传播基督教义的力量该有多么大呢?尤其是当其人数达到成千上万计,而且全都干劲充沛,不管社会环境如何差异,他们都本着同样的使徒工作精神,努力圣化他们的专业或工作,并在工作中圣化自己,也借着工作去圣化他人。这样的一股影响力,该是多么巨大的呢?
在这些个人使徒工作之外,还该加上我们集体使徒工作 B的发展,例如:学生宿舍、会议中心、纳瓦拉大学、技术工人与非技术工人培训中心、技术学院、学校、秘书学院、家政管理学院等等。这些中心无疑是展现基督徒生活观点的泉源。这些中心由平信徒管理与营运,他们以与普通工作者无异的专业精神投入其中,并向社会各阶层和各种境况的人开放。这些中心使社会多个领域意识到,在其专业或工作时所遇到的问题,需要以基督徒的方式来寻求解决途径。
所有这一切,为主业团在社会上带来了声望与重要性,并非因为部分会员位居要职的缘故。我们对职位高低毫无兴趣,完全让每一名会员自由选择,并自负其责。我们真正关注的是:所有会员──借着天主的慈爱,我们拥有众多会员──所从事的工作,即使是最微不足道的工作,也都具有神圣的影响力。
这不是很合乎逻辑的吗?谁会说美国教会的影响力是从一位天主教徒约翰·肯尼迪当选总统的那一天才开始的呢?
您偶尔会把主业团称作「有组织的精简组织结构」 C。您这句话的确切含义是甚么呢?
我的意思是:在我们的使徒工作中,我们最重视的,既不是工作的组织结构,也不是由管理层自上而下强加的策略;而是每个人的自发性——那是由天主圣神激发引导的、自由且负责的主动行动。
当然,最精简的组织还是需要的:设于罗马的中央管辖部,总是采用共同掌权制运作;各地区的管辖部门,也是采用共同掌权制运作的,每个地区部门由一名顾问3 领导。但是,这些部门的所有活动,基本上只有一个目标:就是为会员们提供虔敬生活所需的灵修辅导,以及完备的灵修、教义、宗教和人文培育。然后,去行动吧!也就是说,基督徒,去圣化天下所有的道路吧!因为所有道路都印有天主的足迹。
走到这一步,协会算是尽了本分。主业团的会员正是为了承担这个使命,才齐聚一堂的。除此之外,协会别无其他职责。它既不能也不该再多所置喙。此刻开始,是每个会员的自由且自负其责的个人行动。每一名会员按照各自的主动精神,并以完全的个人自由,从事他的使徒工作。在作出具体决定前,他要自主自治地培育自己的良知,并在自己的环境中,努力追求基督徒的成全完善,作基督徒的见证:圣化自己的工作,无论是专业的、劳心的或是劳力的。自然地,当每个人在俗世生活中,要自主自治地作决定时,常常会有各种不同的选择,不同的准则和不同的行动方式。一言以蔽之,我们有着那个蒙受祝福的精简组织结构 D,那种公正且必要的多元化,正是主业团优良精神的基本特征,也一直让我深信,这是唯一公正而有条理的方式来构思平信徒的使徒工作。
我还要加上一句:这种有组织的精简组织结构,甚至出现在主业团所推动的集体使徒工作中。协会以团体身分推动这些集体使徒工作,旨在致力于以基督信仰的方式协助解决各国社会所面临的一些问题。协会的这些活动和倡议,总是具有直接的使徒工作性质,属于教育或社会福利范畴。但我们的精神正是要力求这些创意不是由上而下推行的。因为每个国家、每个社群,都各有其独特之处,它们的环境、需求和可能性也各不相同。主业团的中央管辖部门实际上给予地区管辖部门完全的自主权。究竟具体从事甚么使徒活动最为适宜,例如,举办大学中心还是学生宿舍、福利中心还是为农民办理农业学校,都是各地区管辖部门的责任,予以决定,促进和组织。明显的结果是,我们拥有一幅色彩缤纷、形式多样的活动镶嵌图,一幅有组织的精简组织马赛克。
那么,主业团应如何融入整个教会的牧灵活动和合一运动呢?
首先,我需要澄清一点。主业团既不是,也绝不可能被视为与教会中所谓「成全地位」(status perfectionis)的演变过程相联系的。主业团不是一种现代化的,或追上时代的成全地位。实际上,天主要我们这个协会具备的灵修精神和使徒工作目标,既不同于圣多玛斯、苏阿莱兹(Suarez),以及其他作者在信理上明确定义的所谓成全地位的神学概念,也不是过去已经或将来可能赋予这一概念的种种法律形式。由于要提供一个完备的信理解释,需要很长时间,所以,我只想指出:除了所有人藉由圣洗圣事已领受的献身之外,主业团无意要求会员们发任何圣愿、承担许诺,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奉献。我们的协会绝对不希望它的会员为了追求成全地位而改变自己的生活状况,或放弃与其他任何人一样的普通教友身分。相反,主业团所希望并努力实现的,是让每个人在各自的生活状况中,在各自教会内和社会上的地位与条件,展开使徒工作,并圣化自己。我们不会把任何人从他的岗位抽离,也决不会把他从世界上的工作、人生目标和崇高承诺分割开来。
因此,主业团的社会现实,它的灵修精神以及它的行动,在教会的生活中属于一条截然不同的路径。这一切,正在经历一个神学性且充满生命力的演变进程,引导平信徒在教会内全面承担其职责,并以其专有的方式参与基督及其教会的使命。自主业团成立四十年来,这始终是天主所愿意灌输到我和我孩子们心灵中的一股恒常不变、宁静致远,却又强而有力的思潮,一种渴望为天主服务的心志。
主业团对这一演变过程作了些甚么贡献呢?现在恐怕还不是作出全面评价的最合宜的历史时刻。使我满心欣慰的是梵二大公会议对这些问题作了广泛的探讨,其中有不少关于平信徒生活与使命的概念和情况,都得到教会训导当局充分的肯定和阐明。然而,仍有相当多的问题,对绝大多数的人而言,依然是神学新领域的问题。对我们来说,大多数争议的问题早已由天主按祂赐予主业团的精神予以解决了,我们个人虽然不完美,但仍努力忠实地活出这精神。不过,我们无意把这些解决方案视为唯一可能解决问题的方案。
与此同时,在这教会学发展的过程,还有其他层面代表着相当重要的教理深化。毫无疑问,天主希望主业团,以及其他同样值得敬重的使徒事业和团体,以其精神和生活,在这方面作出重大贡献。不过,这些教理上的深化,要让它在全体天主子民中扎根,还要一段漫长的时期。你在先前的提问中,就已触及了一些这方面的事,例如:发展一个真正属于平信徒的灵修精神;理解平信徒在教会内所具有的专有且特定的角色——这个角色既非教会性质的,也不代表教会当局;澄清平信徒作为平信徒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责任;探讨教会圣统与平信徒之间的关系;在教会内,男女各拥有互不冲突、彼此互补的平等与尊严的使命;以及在天主子民中建立一个有秩序的公众舆论空间等等,不一而足。
所有这一切,显然构成一个非常易变的现实,而且,这个易变的现实,往往呈现出看似矛盾的状况。例如,有些话语若是在四十年前说出,即使不是让所有听到的人震惊,也足以让大多数人感到惊讶;然而,如今这些话语却早已不足为奇了。尽管如此,能够真正理解、彻底领悟,并在生活中全面实践这些话语的人,仍然寥寥无几。
对此,我可以用一个例子来更好地加以说明。1932年,我为主业团的子女们,就圣洗圣事赋予人的特殊尊严与责任的一些层面和后果,写了一篇文章。其中有这样一段话:「认为平信徒仅限于协助神职人员从事教会的使徒工作,是一个应当予以摈弃的偏见。认为俗世的使徒工作,永远限于参与教会圣统的使徒工作,是没有道理的。俗世的人也有责任做使徒工作:倒并不是因为他们得到教会的任命,而是因为他们是教会的一部分。他们的使命……是在他们自己的职业、自己的工作、自己的家庭、和自己的同事朋友之间,加以贯彻执行的。」
今天,在梵二大公会议庄严训导发表之后,看来不会再有人质疑这项教导的正统性了。但是,有多少人真正摒弃那个认为平信徒的使徒工作只是自上而下组织的牧灵工作的狭窄观念呢?又有多少人已经超越了以往那种平信徒使徒工作「单一体制」的概念,并真正明白到平信徒使徒工作不仅可以,而且应当存在,无须依赖严格的中央集权结构、无须教会法定的使命,也无须圣统的任命呢?究竟有多少人能够把平信徒视为教会的延伸(longa manus Ecclesia),同时又不会将「教会–天主子民」的概念与那个更为狭隘的圣统概念相混淆呢?又有多少平信徒明白到,唯有当他们与教会圣统保持恰当而真诚的共融时,他们才有权利主张其使徒工作的合法自主领域呢?
类似的思路也可以应用于其他问题,因为事实上还有许多工作尚待完成。无论是教义阐释方面,还是在培育良知和改革教会法律方面。我常常祈求上主──祈祷一直是我最强的武器──恳求圣神帮助祂的子民,特别是帮助圣统去完成这些任务。我也祈求天主继续使用主业团,好让我们能在这段艰难却美好的教会成长和发展的历程中,尽己所能,作出贡献和提供协助。
你也想了解主业团是如何融入合一运动的。去年,我曾对一位法国记者提及一则轶事──后来我才知道,这件轶事已广为流传,甚至被我们的分离弟兄所出版的刊物转载──我曾对教宗若望二十三世说过的话,那时我被他和蔼可亲、慈父般的仁慈所感动:「圣父,在我们主业团里,所有人──不论是否天主教徒──我们都总是一视同仁,一律欢迎的。我可不是从您那儿学会合一运动的呀!」他笑了起来。因为他知道,早在1950年,教廷就已授权主业团接受非天主教徒,甚至非基督教徒,加入协会,作为协助人。
事实上,许多分离的弟兄深受主业团精神所吸引,成为我们使徒工作的协助人,其中有来自各教派的牧师,甚至主教。随着接触日渐增加,我们得到更多友情和诚意理解的证明。这种情况之所以能够发生,是因为主业团会员的灵修,无非是专注于认真实践基督徒在圣洗圣事的承诺和责任;立志追求基督徒的成全和从事使徒工作,并努力圣化自己的职业工作;他们深入俗世现实,尊重其固有的自主性,却以默观灵魂的精神和爱与俗世现实交往。主业团的使徒工作尊重个人,重视天主圣神在人灵中的行动,并把基督徒建基于天主子女的尊严与自由放在首位。在尊重公益的前提下,我们维护合法的主动精神的自由,反对「集团化」和「单体性」的平信徒使徒工作观念。正是这一切,以及我们为人行事的其他方面,构成了我们与分离兄弟们之间易于接触与共鸣的焦点。在这里,分离的弟兄们通过生活的实践,发现了许多教义信理上的共同基础,从而对基督徒的合一寄予切实的期望。
换个话题吧。我们想听听您对当前教会情况的看法。您会如何描绘今天的教会呢?至于一般所谓「进步派」和「正宗派」的倾向,您认为它们在当前时代,能发挥甚么作用呢?
依我看来,教会当前在教义信理上的立场,可以说是「正面」的,同时也是「微妙」的,正如一切处于成长中所经历的危机那样。所谓「正面」,无疑是因为梵二大公会议的教义宝库,把整个教会,整个天主司祭子民,引入一个崭新而充满无限希望的轨道上。这条轨道旨在重振忠诚、贯彻天主授予的救世计划。而所谓「微妙」,则是由于所得到的神学结论,依我之见,并非仅属抽象的或理论的性质,而是地道的生活神学,直接应用于牧灵、神修和纪律等领域,并深刻地触及教会的内在与外在生活,例如:礼仪、圣统的组织结构、使徒工作的方式、教会训导、与世界的对话、合一运动等等。因此,这神学同时深深地触及基督徒的生活和教友的良知本身。
这两个层面,对我们都大有影响。一方面是基督徒的乐观主义,喜乐地确信:天主圣神会从祂赋与基督净配(教会)的教义里,结出累累的果实;另一方面则是那些研究和管理统治工作的人,必须具备的谨慎明智,因为尤其在当下,若在研究这些问题时,缺乏沉着冷静,缺乏深思熟虑,可能会造成巨大的伤害。
至于你所说的正宗派和进步派倾向,我觉得难于对它们在当前可以发挥甚么作用发表意见。因为我一向认为:这种分类或简化,既不恰当,也难以成立。这样的划分往往把问题极端化、僵化,似乎是说:神学家们(乃至一般信众)注定永远绕着这两个对立的极端打转,别无出路。就我而言,这种逻辑似乎是认为:教义信理的进展和天主子民生活的成长是一种持续紧张的辩证张力的成果。至于我本人,我更愿意全心全意地信赖天主圣神的行动:祂随祂圣意的决定,向那里嘘气和向谁嘘气。
圣十字架司铎会是个协会,它在本质上与主业团密不可分,由主业团的神职人员以及各教区的司铎或执事所组成。这些教区司铎和执事并非主业监督团神职人员的一部分,而是归属于各自教区的司铎团,并完全听命于他们的教长(或教区主教)。他们加入圣十字架司铎会,旨在按照主业团的灵修规范追求个人的圣德。主业团监督同时也是圣十字架司铎会的总会长。
C 译注:原文organised unorganisation。「Unorganisation (精简组织结构)」,现代管理学术语。「Organised」一字可译作「制度性」或「有组织」;采用「有组织」是为保留圣施礼华的一语双关风格。
当读者阅读创办人的这些专访时,请参考《前言》里有关主业团当前的法律和组织状况的阐述,这样便会对主业团的法律和实际结构,有一个更完备的认识。在这次访问中,主业团尚未取得如今的法律架构。在这答复中,需要修改的只是术语:将「顾问(counsellor)」改为「区代表(regional vicar)」即可。施礼华说及有关主业团的管理组织等,至今仍然完全有效。
D 译注:原文unorganisation,精简组织结构(现代管理学术语)。
Document printed from https://escriva.org/zh-hans/conversaciones/tian-zhu-zi-min-de-zi-you-he-duo-yuan-hua/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