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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让我们重新回到治愈瞎子的情景。耶稣回答门徒们的问题,指出这瞎子的不幸并非因犯罪引起,而是一次彰显天主德能的机会。接着,祂极其简单质朴地决意把视力赐给那个瞎子。
于是,这个可怜人的大喜事便开场了,然而,他的烦恼也接踵而来。人们根本不让他好过,首先是他的邻居和那些素来曾见他讨饭的人 。虽然瞎子坚持说他过去看不见,现在却看见了,福音并没有说那些人有为他感到高兴。他们根本无法相信,他们不但没有让他安宁地享受新获的运气,反把他拖到法利塞人那里去。法利塞人盘问他是怎么看得见的,他再次回答道︰”祂把泥放在我的眼上,我洗了,就看见了。”
接下来,法利塞人力图证明那业已发生的一大恩典,那个大奇迹并没有发生。他们一伙,有人搬弄诡辩冒牌的逻辑论证:此人在安息日被治好,然而在安息日工作是违反法律的,所以,他们否认这奇迹。还有人则开始进行我们今天所谓的明确表态。他们首先去找那瞎子的父母:”这是你们的儿子么?你们说他生来就瞎眼么?怎么他现在竟看见了呢?” 慑于当局,他的双亲作出了一个抓不到把柄的答复:”我们知道这是我们的儿子,也生来就瞎。如今他究竟怎么看见了,我们却不知道;或者谁开了他的眼睛,我们也不知道。你们问他吧!他已经成年,会说自己的事了。”
进行明确表态的人无法相信,因为他们选择不去相信。“于是法利塞人再把那先前瞎眼的人叫过来,向他说:‘我们知道这人[耶稣]是个罪人。’”
” 圣若望福音的叙述,寥寥数语勾划出一出典型的,对人类基本天赋权利,即尊重相待的权利,横加侵犯的活剧。
这种做法,不只是历史陈迹。今天,对他人私生活进行猎奇窥伺,横加侵犯探索的例子,不胜枚举。公义最起码的要求,即纵使有实际犯罪的嫌疑,也必须对此类案件慎重处理,进行有节制的调查,以免把单纯的可能性,转化为实际的定案。显然地,对任何出于病态的好奇心而进行解剖,此等非违法,甚至是积极有益的行为,实际上应被视为荒谬乖戾之举。
面对窥猎人们隐私的猜疑贩子,我们应当保卫每个人的尊严,及其享有安宁的权利。一切诚实的人,不论是否基督徒,无不一致赞同这是需要捍卫的,因为这共同价值正受到威胁,即人人有合法权利自行其事,避免声张,把家庭的喜怒哀乐保存在家庭之中。我们还应保卫做好事而不大吹大擂的权利;赈贫济困出于纯爱而不表功扬名的权利。更不用说要把一个人的隐私暴露在那些什么都不懂,也不想弄懂什么的人那些轻浮和偏拗的目光之下,他们无非是想刻薄地加以讽刺吧了。
但是,要摆脱这类爱管闲事的窥探是多么困难的事!侵犯人们安宁的手段层出不穷。我所指的还不仅是技术方面的,而且还有那些被公然采用的所谓论证逻辑。这类逻辑诡谲狡诈,谁只要一回答,马上便有身败名裂之虞。常见的一种是这样的:它假定所有人行动的动机都是源于某种贪欲。从这荒谬的思路出发,人人都应对自己的作为发痛悔(mea culpa),并进行自我批判。若有人不往自己脸上泼上成吨的污泥,他的批评者马上就会下结论:这坏蛋不老实,而且假充好人,自命不凡。
在别的时候,则采取另一种常规。写文章的人,或是演讲的人,心怀叵测地「承认」你是好人,但接着又说,别人不见得会同意,他们会争辩说,你是个小偷。那么你怎么证明你不是小偷呢?言者用心明显,目的就是要毁谤。还有一种例子是:「你常说你的行为清白高尚正直,但你好不好再省察一下,看一看你是不是污秽卑劣偏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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