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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業團對梵二大公會議的《信仰自由》宣言的立場是甚麼?特別就仍被西班牙擱置的「卡斯蒂艾拉計劃(Castiella Project)」而言,主業團持有甚麼立場呢?還有,主業團偶爾被指責為所謂的「融合派」(integrism),這是甚麼一回事呢?
「融合派」?主業團既非右派,亦非左派,也不是中間派。作為一名司鐸,我竭力師法基督。他的雙臂──不只是單臂──伸展在十字架上。我自由地從任何團體中擇取那些我認為美善、能幫助我向全人類敞開心胸和張開雙臂的元素。而每一名主業團會員在基督信仰的框架內,也是絕對自由地保有自己喜愛的觀點。
至於宗教自由方面,主業團自創立以來從未實施過任何形式的歧視。它與所有人共事相處,因為它在每個人身上都看到一個應受尊重和愛戴的靈魂。這不是空話。我們主業團是首個在教廷的核准下,接納非天主教人士(無論他是否基督徒)作為協助人的天主教組織。我一直維護個人良知的自由。我不理解暴力。我認為暴力既不是勸服之道,也不是取勝之法。錯誤只能藉祈禱、天主的恩寵與研究來克服糾正;絕非藉由暴力,而是以愛德為本。這是我們從一開始便身體力行的精神。所以,你可以理解,大公會議就這個問題的訓導只會使我感到高興。
至於你提到的那個具體計劃,那不是我要解決的問題。那應是由西班牙的聖職人員和該國的天主教徒來決定的。他們有責任把梵二大公會議的精神應用於有關問題上。
家庭最大的幸福之一,是享受融洽安寧穩定的天倫之樂。遺憾的是,不少家庭因政治或社會議題而產生分歧。您認為怎樣才能克服這些衝突呢?
我只有一帖良藥:那就是努力和睦相處、互相理解、彼此原諒。即使有人與自己持不同意見,特別是在涉及個人意見的問題上,根本不構成懷有敵意、甚至冷淡疏遠、或漠不關心的理由。我的基督信仰教導我:對每個人,包括那些沒有蒙受相信耶穌基督恩典的人,都應當以愛德相待。那麼,對有血統關係,有同一信仰,僅因觀點有所不同的人,不是更有義務以愛德相待嗎?再說,在這些容許有不同意見的問題上,既然沒有人肯定掌握絕對的真理,那麼,友好與親善的態度,能為大家提供相互學習、互補長短的好機會。
讓家庭因這些事分裂,不僅不符合基督徒的精神,甚至也不符合人性。當人真正理解自由的價值,並熱愛這份神聖的恩賜時,也會欣然接納自由所帶來的多元性。
我願向你們介紹一點主業團的情況:主業團是一個大家庭,全體會員團結於同一個靈修目標。但在信德以外的其他一切事務方面,每名會員有各自的思想、各行其事,享有完全的自由,並對其自由言行負責。由此衍生的邏輯與社會學後果,便是多元化。多元化,並不給主業團加添麻煩,相反,卻表達了主業團正面的精神面貌。正因為在主業團裡沒人害怕多元化,所以,當遇到不同意見時,並不構成會員間相互往來,促進諒解的障礙;反把它看作是自由的合法效應。自由加愛德──生活於自由:即基督為我們贏得的自由;生活於愛德,即基督給我們的新愛德的誡命。我不斷再三強調,這就是基督徒生活實踐的必要條件。
可以再問一個關於青年人的問題嗎?我們的雜誌常常收到許多與他們有關的問題。其中最常見的一種,是當父母試圖把自己的想法加諸於孩子身上,替他們決定未來。無論是在選擇職業或工作,甚至是在選擇男朋友或女朋友時,這種情況都會發生。若是孩子想回應天主的聖召,服務人靈時,這種情況就更加常見了。父母們採取這種態度,是否有合理的依據呢?難道這不會違反青年人成為成熟個體所需的自由嗎?
歸根究底,決定人生方向的選擇,必須由個人親自作出,且必須是自由的,不應受到任何形式的強迫或壓力。但這並不等於說,在通常情況下,別人的干預,一概是不必要的。正因為這些決定,會深深影響整個人生,且人的幸福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所作出的選擇,因此很明顯,這些決定應當冷靜地、非倉促地作出──應當是特別負責與明智謹慎的。而明智謹慎,就是懂得尋求建議。自以為不需要天主的恩寵、也不需要別人的愛護指引,尤其父母的愛護指引,便獨斷獨行,乃是一種自負的表現,往往會讓人付出沉重的代價。
事實上,父母能夠並應該給予子女莫大的幫助。父母可以為子女開啟新的視野,與他們分享經驗,引導他們思考反醒,讓子女不被一時的情緒所左右。他們可以為子女提供一套實際且正確的價值尺度。有時父母可以給予子女個人的建議;亦可鼓勵子女尋求其他合適的人,例如忠誠正直的朋友、博學有聖德的神長、或是職業輔導的專家。
勸告及建議並不剝奪自由,反而提供判斷的依據,從而擴展選擇的可能性,並確保決策不會基於非理性因素。在聽取別人的意見並全面考慮之後,終於到了一個作出選擇的時刻,這時,任何人皆無權強制一個青年人的自由。父母應當避免過度將自己投射在孩子身上的誘惑,或依照自己的偏好來塑造他們。父母應當尊重天主賦予孩子們的志趣和才華。父母若是真的愛子女,就不會感覺這樣做會有甚麼困難。即使在極端的情況下,明知孩子的決定是錯誤的,並可會造成未來的遺憾,解決之道不在於強迫,而在於諒解。這往往意味著要懂得如何陪伴孩子,幫助他克服困難,並在必要時,從不幸的處境中汲取大的益處。
凡是真心愛護子女,為子女幸福著想的父母,在給予建議和忠告之後,應當巧妙得體地退居幕後,這樣就沒有任何事物能夠阻礙自由這項偉大的恩賜,使人能愛天主、侍奉天主。父母應當牢記:天主願意人自由地愛祂和侍奉祂。祂始終尊重我們的個人決定。聖經告訴我們說:「上主在起初就造了人,並賦給他自決的能力」(德15:14)。
再補充幾句話,特別是關於你提到的最後一個例子,就是決定奉獻自己為教會和人靈服務。我想,那些無法理解這聖召的天主教父母,在建立基督徒家庭的使命上是失敗的。他們或許並未真正意識到基督教會賦予婚姻聖召的尊嚴。不過,我個人在主業團的經驗都是非常正面的。我常對主業團會員說,他們的聖召,有百分之九十是受之於父母的恩惠。因為他們的父母懂得教養子女,並教導他們慷慨大方。我可以向你們保證,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幾乎全部的父母都尊重並愛護子女的決定。他們立刻將主業團視為自己家庭的延伸。這是我最大的喜悅之一,也再次證明,若要真正成為神聖的,也必須深具人性。
除了父母與子女間可能出現的衝突外,夫妻之間的也經常發生爭執,有時甚至嚴重影響家庭的和諧。在這方面,您對已婚夫婦有何忠告呢?
我建議他們要彼此相愛;要意識到在他們一生中難免遇到爭執與困難。只要以自然的心態坦然面對,這些挑戰甚至會有助於深化他們的恩愛。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個性、喜好、情緒——有時是壞情緒,以及缺點。然而,我們每個人的性格也有可愛的一面,由於這個原因,加上其他多種理由,每一個人都是可愛的。只要人人願意努力改正自己的缺點,寬容看待他人的不足,共同生活便可以愉快幸福。這就是說,只要心中有愛,就能消除和克服一切引至冷漠或爭執的理由。反之,若是夫妻雙方對小摩擦過度渲染擴大,互相指責對方的缺點和錯誤,那麼不但破壞了和諧,更可能讓愛情漸漸枯萎。
夫妻擁有他們在婚姻聖事中所領受的特殊恩寵,使他們在婚姻生活中實踐所有人性及基督徒的德行:即互諒互解、有幽默感、忍耐包涵、寬恕體諒、有涵養以及彼此之間的體貼。最重要的是不放棄努力、不讓緊張情緒、驕傲或個人癖好與執念主導一切。為了達到這境界,夫妻雙方必須在內修生活上不斷成長,並向聖家學習,在超聖的同時,也出於人性的原因,活出一個真正具備基督徒美德的家庭。我再說一遍:天主的恩寵是不會缺少的。
誰若說自己無法忍受這事或那事,或無法保持沉默,他只不過誇大其辭,企圖為自己的行為找藉口罷了!我們應當求天主賜給我們力量,好能克服任性,學習自我約束。失控的怒氣不僅奪走了我們對局面的掌握,也讓言語變得尖銳,可能無意中冒犯他人,造成傷害與痛苦。
我們都該學習保持沉默,等待合適時機,用正面、樂觀的方式表達自己。當丈夫脾氣發作之際,正是妻子要耐心等待他冷靜之時;反之亦然。若是彼此真心相愛、有加深恩愛的渴望,那麼夫妻雙雙暴跳如雷的情景,將是極為罕見。
還有一條要則,就是我們要習慣接受自己並非百分之百正確的。事實上,在這些充滿爭議的事情上,越是確信自己完全正確,就越值得懷疑是否真的如此。這種思考方式能讓我們更容易反省自己,必要時也更願意道歉,而道歉往往是結束爭吵最有效的方式。這樣一來,和平與恩愛便得以重拾。我不是在這裡鼓勵你們吵架,不過,若是偶爾走火,間或有之,跟自己心愛的人意見不合,那是可以理解的。因為與我們朝夕共處的人發生摩擦的機會,自然也最多。不會有人去跟住在遠方的人爭吵的!所以,夫妻之間偶爾的小吵小鬧,只要不是經常性的(那是應該力求避免的),並不是愛情枯竭的徵兆,反而可能讓彼此的感情更深厚。
最後,我想勸告父母們:絕對不要在孩子們面前吵架。你們可以用一句話、一個眼神、一個姿勢,提示對方,宣告停火,如果實在不能避免爭執,至少能延遲到比較心平氣和之時再談。家庭氛圍應以夫妻和睦為基礎,因為平安和睦是培養深邃有效的教育不可缺少的條件。孩子們應能從父母身上看到奉獻精神、真摯的愛、互相扶持和理解的榜樣。日常生活中的瑣事,不應讓孩子看不到愛能克服一切障礙的真諦。
我們往往對自己太過認真。所以,人人難免偶爾動怒──有時是因為情況所需,有時則是缺乏克己精神。重要的是,要能夠開懷一笑,主動恢復家庭和諧氣氛,向對方表明,憤怒的爆發並不會摧毀彼此間的真情實愛。簡而言之,夫妻間的生活,應建立在彼此相愛、愛護子女的基礎上,因為,這樣做,就是熱愛天主。
但是,一個這樣的基督徒從不會認為或聲稱自己走出聖殿進入世界而去代表教會;也從不會認為或聲稱自己對問題提出的解決方法,就是天主教的解決方法。我的孩子,這種做法是完全不可接受的!那就是神職主義,官方天主教主義,或其他任何你們喜歡的叫法。無論如何,它意味著損害事物的本質。你們必須在各處培育一種平信徒心態,它應有以下三項結論:
要十分誠實,能承擔自己的責任;
要作十足的基督徒,能尊重那些與我們擁有同一信仰,但在可以有不同意見的事情上,提出不同解決方式的弟兄;
還要作十足的天主教徒,不利用我們的慈母教會,把她牽涉入人的派系。
你們是按照天主的肖像而受造的男女。所以,如果你們不享用源自人性尊嚴和教會坦然承認的自由,將不能履行這聖化日常生活的計劃。就基督徒的生活而言,個人自由是必要的。但是,我的孩子,不要忘記,我經常講的總是負責任的自由。
所以,把我的話原原本本地演繹出來:不僅在緊急的時候,而是每天行使你們的權利。光明磊落地履行你們在各行各業中身為公民的承諾。在政治和經濟事務上,在大學和你們的職業生活裡,勇於承擔你們自由抉擇所帶來的後果,和記著你們每一個人都是獨立自主的。這種基督徒的平信徒心態會使你們避開一切不容異說,一切狂熱主義。積極正面來看,「平信徒心態」可幫助你們跟所有同胞和睦共處,並在社會各階層中促進諒解與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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