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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想了解主業團是如何融入合一運動的。去年,我曾對一位法國記者提及一則軼事──後來我才知道,這件軼事已廣為流傳,甚至被我們的分離弟兄所出版的刊物轉載──我曾對教宗若望二十三世說過的話,那時我被他和藹可親、慈父般的仁慈所感動:「聖父,在我們主業團裏,所有人──不論是否天主教徒──我們都總是一視同仁,一律歡迎的。我可不是從您那兒學會合一運動的呀!」他笑了起來。因為他知道,早在1950年,教廷就已授權主業團接受非天主教徒,甚至非基督教徒,加入協會,作為協助人。
事實上,許多分離的弟兄深受主業團精神所吸引,成為我們使徒工作的協助人,其中有來自各教派的牧師,甚至主教。隨着接觸日漸增加,我們得到更多友情和誠意理解的證明。這種情況之所以能夠發生,是因為主業團會員的靈修,無非是專注於認真實踐基督徒在聖洗聖事的承諾和責任;立志追求基督徒的成全和從事使徒工作,並努力聖化自己的職業工作;他們深入俗世現實,尊重其固有的自主性,卻以默觀靈魂的精神和愛與俗世現實交往。主業團的使徒工作尊重個人,重視天主聖神在人靈中的行動,並把基督徒建基於天主子女的尊嚴與自由放在首位。在尊重公益的前提下,我們維護合法的主動精神的自由,反對「集團化」和「單體性」的平信徒使徒工作觀念。正是這一切,以及我們為人行事的其他方面,構成了我們與分離兄弟們之間易於接觸與共鳴的焦點。在這裏,分離的弟兄們通過生活的實踐,發現了許多教義信理上的共同基礎,從而對基督徒的合一寄予切實的期望。
您能否說明一下,主業團作為協會履行使命的方式,與其會員以個人身份履行使命的方式,兩者有何區別?例如,根據那些標準來決定某個項目應由協會主辦(如學校或會議中心),或由個人負責(如出版社或商務企業)呢?
主業團的主要活動,是為其會員及其他人士,提供他們在俗世中做一名優秀基督徒所需的靈修輔助。它輔導他們學習基督的教義,和教會的訓導。它的精神激勵他們去把自己的工作做到精益求精,作為他們對天主敬愛的表現以及對其他人的服務。簡而言之,它輔助他們做一個真真正正的基督徒:成為忠誠的朋友,尊重別人的合法自由,並努力使我們的世界變得更趨正義和公道。
每一個會員都有自己的職務崗位藉以謀生並服務社會。他的職業,就是他在加入主業團之前已從事的工作,或即使他不加入主業團也會繼續從事的行業;有礦工、教師、家庭主婦、店主、大學教授,秘書、農民等等。主業團會員可以從事任何誠實正直的人類活動,沒有任何正直的工作會被排除在外的。例如,一位出版商或企業家,在加入主業團之後,仍繼續擔任他原有的職務。如果他要尋找新的工作,或決定與其他企業家合作創辦新公司,他可以自由作出決定,並親自承擔工作的成果,對其成功或失敗負責。
主業團的主任們的所有活動,是以高度尊重會員職業自由為基礎的。這一點是極為重要的,主業團的存在完全依賴於此,因此不容許任何例外。會員的職業與他是否屬於主業團毫不相干。因此,對其職業活動,主業團也好,任何其他會員也好,絲毫不加干涉。加入主業團僅意味着他有責任在自己的職務崗位上,並通過自己的職業工作,誠懇努力地修德成聖;並且更深刻地意識到,應以基督徒生活的精神,致力於為人類服務。
如同我所說的那樣,主業團的主要使命,是為其會員及其他希望接受培育的人士提供基督徒的培育。然而,出於為解決各種社會問題而作出貢獻的願望──這願望是與基督徒的理想密切相關的──主業團也有一些其他集體活動。由於主業團的宗旨是純屬靈的,因此只能以團體形式進行那些明確構成直接基督徒服務的活動,也就是使徒工作。若以為主業團作為一個協會,會去開採煤礦或經營任何貿易買賣,那就太荒謬了。主業團的集體工作,皆屬於直接的使徒工作活動,例如:為農業工人設立的培訓中心,在發展中國家和地區開辦的醫療診所,以及為貧苦家庭女孩開辦的學校等。換句話說,就是與世界各地各宗教組織所推動的教育或福利活動類似。
這些活動的開展,首先有賴於主業團會員的努力,他們有時甚至全職投入其中;同時,我們也感謝許多其他人士的慷慨支持,包括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人士在內。其中有些人是出於屬靈的動機協助我們,也有一些雖然與我們的使徒工作理念不同,但他們都深知這些活動造福社會,並且向所有人開放,不帶任何種族、宗教或意識形態上的歧視。 3
主業團十分強調個人,以及個人表達真誠信念的自由。但回到我剛才所提及的那個問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您認為主業團作為一個協會,在多大程度上有道義上的責任,對重要的俗世和神修的問題,公開或私下發表意見呢?是否在某些情況下,主業團會利用它本身以及它的會員的影響力去維護它視為神聖的原則,例如,最近在西班牙支持宗教自由的立法法案呢?
在主業團裏,我們一向努力使我們的意見和情感,完全符合基督的教會;sentire cum Ecclesia,想教會之所想。我們的教理,與教會訓導全體教友的教理完全一致,既不多,也不少。屬於主業團專有的,只有一項,那就是它本身的獨特精神,也就是說,它實踐福音的具體方式:在俗世中,通過個人的職業工作去聖化自己和從事使徒工作。
由此直接產生的後果是:主業團會員與其他天主教徒一樣,享有同等的自由來形成自己的觀點,並據此採取行動。因此,主業團本身既不應,也不能表達任何意見,甚至根本不應有它自己的觀點。若教會就某個議題已有明確的教義,主業團會員理當遵守該教義。另一方面,如果教會訓導當局──即教宗和主教們──就某個議題尚未發表意見,那麼每個主業團會員皆可以持守並捍衛他認為正確的觀點,並據此作出相應的行動。
換言之,在這方面,主業團主任的辦事準則是:尊重會員在俗世事務方面持有個人意見的自由。這不是一種放棄立場的表現;而恰恰是一個激發每個人的意識,敦促每個人按照其良知去承擔個人責任並完全自由地付諸實踐。因此,在政黨、政治團體與傾向,或各種人間的企業和事業的背境下提及主業團,將是極不恰當的。不僅不恰當,甚至是不公正且潛在誹謗的,因為這樣很容易導致他人誤以為主業團會員具有相同的意識形態,相同的觀點或相同的世俗利益。
毫無疑問,主業團會員是天主教徒,而且是努力遵照信德行事的天主教友。因此,如果有人願意這樣分類他們,也無不可。然而,他應該緊記:身為天主教徒,並不等於加入一個封閉的文化或意識形態團體,更不等同於屬於某個特定政黨。早在梵二大公會議之前,從主業團創立之始起,我們就致力於活出一種心胸廣闊的天主教教義,一種維護個人良知的合法自由的天主教教義,從而使我們把所有人(無論是否天主教徒)視為兄弟,並與他們通力合作,分享他們的崇高理想。
我不妨以美國的種族歧視問題為例:在這個問題上,一位美國主業團會員,會以明確的基督徒原則作為引導去支持天下人人平等,反對任何形式歧視的不公。此外,他也遵循美國主教團就這個問題所作出的具體指示。因此,他會維護所有公民的合法權利,並反對一切歧視的情況或措施。最後,他會牢記:基督徒不能滿足於僅僅尊重別人的權利,他還要進一步把每一個人看作自己的兄弟,以誠懇的愛去相待和無私的心去服務。
這些理念在主業團培育美國的會員時會佔比較重要的地位,比起在這問題上不那麼嚴重或根本不存在的國家,要多強調些。但是主業團絕不提供,甚至不會建議任何具體解決這問題的方案。每位會員都必須獨自作出決定:是支持還是反對某項具體法案;是否加入某個公民權利運動(或完全不參加);是否去參加某個示威活動。事實上,我們不難觀察到遍佈世界各地的主業團會員們的多元化,他們的行動並不以團體形式進行。
正是這些標準解釋了為甚麼有如此眾多的西班牙主業團會員支持最近在西班牙提出的宗教自由法案。他們的決定都是個人的選擇,就如反對這項法案的人一樣。但是他們全體都受到主業團精神的薰陶,都熱愛自由和了解其他不同信仰的人。主業團(從1950年以來)是第一個得到教廷批准的天主教團體可接納非天主教徒和非基督徒作為協助人,不帶任何歧視,一視同仁,以愛相待。
主業團對梵二大公會議的《信仰自由》宣言的立場是甚麼?特別就仍被西班牙擱置的「卡斯蒂艾拉計劃(Castiella Project)」而言,主業團持有甚麼立場呢?還有,主業團偶爾被指責為所謂的「融合派」(integrism),這是甚麼一回事呢?
「融合派」?主業團既非右派,亦非左派,也不是中間派。作為一名司鐸,我竭力師法基督。他的雙臂──不只是單臂──伸展在十字架上。我自由地從任何團體中擇取那些我認為美善、能幫助我向全人類敞開心胸和張開雙臂的元素。而每一名主業團會員在基督信仰的框架內,也是絕對自由地保有自己喜愛的觀點。
至於宗教自由方面,主業團自創立以來從未實施過任何形式的歧視。它與所有人共事相處,因為它在每個人身上都看到一個應受尊重和愛戴的靈魂。這不是空話。我們主業團是首個在教廷的核准下,接納非天主教人士(無論他是否基督徒)作為協助人的天主教組織。我一直維護個人良知的自由。我不理解暴力。我認為暴力既不是勸服之道,也不是取勝之法。錯誤只能藉祈禱、天主的恩寵與研究來克服糾正;絕非藉由暴力,而是以愛德為本。這是我們從一開始便身體力行的精神。所以,你可以理解,大公會議就這個問題的訓導只會使我感到高興。
至於你提到的那個具體計劃,那不是我要解決的問題。那應是由西班牙的聖職人員和該國的天主教徒來決定的。他們有責任把梵二大公會議的精神應用於有關問題上。
您從1946年起一直定居羅馬。與您交往過的數位教宗,有甚麼讓您特別難以忘懷的地方呢?
為我而言,在愛的等階中,教宗僅次於天主聖三和我們的母親童貞瑪利亞。我無法忘記,在有些人認為我們的靈修精神是異端的時候,教宗庇護十二世給予主業團宗座核准。我也不能忘記,1946年我初抵羅馬時,第一句親切關懷之言是來自當時的蒙蒂尼蒙席[Msgr. Montini,後來的教宗保祿六世]的。每當我有機會覲見教宗若望二十三世時,他那慈父般的和藹可親深深地銘刻在我的記憶中。曾有一回,我告訴他說:「在我們主業團內,對所有的人,不管他們是否天主教徒,我們都一直以愛心來接待他們。我可不是從您那裏學會合一的精神啊!」教宗若望聽後,顯然感動得笑了。
我還能再告訴你甚麼呢?歷任羅馬教宗一直對主業團懷有深切的理解與慈愛之情的。
五月,當您與納瓦拉大學的學生在一起時,曾許諾撰寫一本關於學生與大學的書。您能否告訴我們,這本書甚麼時間出版?是否還需要一段時間呢?
請容許這個年逾花甲的老人有一點虛榮心。我相信這本書一定會出版的,並能為師生帶來助益。至少,我將傾注我全部的愛,那份自我初踏進大學校園以來從未失去的熱愛,全部投入其中!
那本書嘛,一定會出版的,或許還需要一段時間。我在另一個場合中,向納瓦拉大學的同學們承諾,會在校園設置一尊童貞瑪利亞的聖像,好讓她降福你們青年人純潔而健康的愛。雖然歷經一段時間的等待,這尊聖像終於安然抵達:由教宗親自為你們祝福的「聖母瑪利亞──至純潔的愛之母」。
至於那本書嘛,你可別指望人人都會喜歡它。在書裏,我要暢談我的觀點。我相信,那些持不同立場的人是會尊重我的見解的;正如我尊重所有與我意見不同的人一樣,也尊重所有胸襟廣闊、慷慨大方的人——即使他們並不與我分享基督信仰。讓我告訴你一件我常常碰到的事,最近一次是在邦不隆那發生的。有一位學生走到我面前,跟我打招呼後說:「蒙席,我不是基督徒,我是回教徒。」
我回答他說:「你和我一樣,都是天主的兒子。」接著,我全心全意地給他一個擁抱。
這些集體工作,總是有使徒工作性質的;如同聖施禮華所述,是由主業團成員,和其他人士協力主辦的。主業團僅負責提供教理和靈修上指導。負責經營這些事業的法人團體及其所擁有的財產,並不屬於主業團。參與這些事業的主業團信友是以個人自由和責任的方式行事,完全符合當地法律,並已取得與其他公民類似活動相同的官方認可。
文檔打印自 https://escriva.org/zh-hant/book-subject/conversaciones/56836/ (202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