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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想了解主業團是如何融入合一運動的。去年,我曾對一位法國記者提及一則軼事──後來我才知道,這件軼事已廣為流傳,甚至被我們的分離弟兄所出版的刊物轉載──我曾對教宗若望二十三世說過的話,那時我被他和藹可親、慈父般的仁慈所感動:「聖父,在我們主業團裏,所有人──不論是否天主教徒──我們都總是一視同仁,一律歡迎的。我可不是從您那兒學會合一運動的呀!」他笑了起來。因為他知道,早在1950年,教廷就已授權主業團接受非天主教徒,甚至非基督教徒,加入協會,作為協助人。
事實上,許多分離的弟兄深受主業團精神所吸引,成為我們使徒工作的協助人,其中有來自各教派的牧師,甚至主教。隨着接觸日漸增加,我們得到更多友情和誠意理解的證明。這種情況之所以能夠發生,是因為主業團會員的靈修,無非是專注於認真實踐基督徒在聖洗聖事的承諾和責任;立志追求基督徒的成全和從事使徒工作,並努力聖化自己的職業工作;他們深入俗世現實,尊重其固有的自主性,卻以默觀靈魂的精神和愛與俗世現實交往。主業團的使徒工作尊重個人,重視天主聖神在人靈中的行動,並把基督徒建基於天主子女的尊嚴與自由放在首位。在尊重公益的前提下,我們維護合法的主動精神的自由,反對「集團化」和「單體性」的平信徒使徒工作觀念。正是這一切,以及我們為人行事的其他方面,構成了我們與分離兄弟們之間易於接觸與共鳴的焦點。在這裏,分離的弟兄們通過生活的實踐,發現了許多教義信理上的共同基礎,從而對基督徒的合一寄予切實的期望。
您可不可以描述一下您是怎樣和為甚麼創立主業團的呢?您認為甚麼事件是它發展過程中的重大里程碑呢?
為甚麼嗎?從天主聖意脫胎而來的事物,只有一種解釋,那就是:天主想用它們作為拯救世人這一願望的表達形式。從一開始,主業團就是普世性的,是公教的。它的誕生並非是為了解決二十世紀二十年代歐洲所面臨的具體問題,而是為了向世界各地、各種身份、種族、語言、環境和生活狀況(無論是單身、已婚、喪偶或是司鐸)的男女人士宣告:每個人都可以熱愛和服務天主而無須放棄自己的日常工作、家庭生活和正常的社會關係。
它是如何創建的?毫無人為途徑。那時候,我是個26歲的司鐸,除了天主的恩寵和一點幽默感之外,別無所有。主業團誕生時規模極其微小,只不過是一名年輕司鐸渴望完成天主所託付給他的使命而已。
你問我有甚麼里程碑。為我來說,每當主業團幫助一個人靈更親近天主,從而與他的同胞親如兄弟,這就是主業團歷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我還可以提一些關鍵的日子。雖然它們或許並不是最重要的,我就憑記憶給你幾個大致的日期吧。1935年初,我們作好準備要在法國,其實是在巴黎,開展工作。就在那時,西班牙內戰爆發,接著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我們不得不推遲主業團的拓展計劃。然而,拓展工作勢在必行,所以把延誤降到最低限度。1940年,主業團在葡萄牙的工作開始了。在此前幾年,經過幾次籌備性的考察之後,幾乎在大戰結束的同時,我們分別在英國、意大利、法國,美國和墨西哥展開工作。此後,發展與擴張的節奏變得更迅速。自1949年或1950年至今,我們拓展到了德國、愛爾蘭、荷蘭、瑞士、阿根廷、加拿大、委內瑞拉等歐洲和南美洲國家。與此同時,我們也在其他幾個大洲展開工作:北非、日本、肯亞和其他東非國家,以及澳洲,菲律賓和奈及利亞。
我懷念歷任教宗曾多次在不同場合流露出他們對主業團的深切關懷。自1946年起,我便定居羅馬,有幸與教宗庇護十二世、若望二十三世以及保祿六世建立了誠摯的友誼。三位教宗皆以真摯的慈父之情對待我們。
您從1946年起一直定居羅馬。與您交往過的數位教宗,有甚麼讓您特別難以忘懷的地方呢?
為我而言,在愛的等階中,教宗僅次於天主聖三和我們的母親童貞瑪利亞。我無法忘記,在有些人認為我們的靈修精神是異端的時候,教宗庇護十二世給予主業團宗座核准。我也不能忘記,1946年我初抵羅馬時,第一句親切關懷之言是來自當時的蒙蒂尼蒙席[Msgr. Montini,後來的教宗保祿六世]的。每當我有機會覲見教宗若望二十三世時,他那慈父般的和藹可親深深地銘刻在我的記憶中。曾有一回,我告訴他說:「在我們主業團內,對所有的人,不管他們是否天主教徒,我們都一直以愛心來接待他們。我可不是從您那裏學會合一的精神啊!」教宗若望聽後,顯然感動得笑了。
我還能再告訴你甚麼呢?歷任羅馬教宗一直對主業團懷有深切的理解與慈愛之情的。
我實在不明白天主教徒,甚至司鐸,多年以來怎能心安理得地建議人用避孕藥來防止受孕呢?歷任教宗的訓導,怎能置若罔聞以至於此呢?他們更不該輕易揚言:只要教宗不是以宗座權威(ex catedra)時,他也不過是一位可能犯錯的神學家罷了。言外之音,似乎認定教宗會犯錯,而他們自己卻不會,實在狂妄傲慢。
此外,他們還忘記了教宗不僅是一位導師,且在他明確表達時更具有「不能錯誤」的權威,同時也是首席立法者。對此,教宗保祿六世以斬釘截鐵的明確言詞肯定:備受尊敬的庇護十二世,在這極為敏感議題上所訂下的一切規劃,仍具約束力,必須嚴格遵守。此外,庇護十二世只允許在特定且困難的情況下採用某些自然程序來避免受孕──而非使用避孕藥。因此,提出相反意見者,實屬在嚴重事項上公然違抗對教宗應有的服從。
我可以寫一整本書,論述各種各樣避孕方式所帶來的種種災難性後果,例如:婚姻愛情的破裂(雙方的關係,不再是夫妻,而成了同謀共犯);婚姻幸福的喪失:通姦、精神緊張、情緒苦悶、子女受害、安寧被毀等等……然而,我不想逐一詳談了。我寧願直截了當去服從教宗。若教宗日後果真決定使用某種藥物避孕是合法的,我會作出相應調整,遵從他的指示。我會按照教宗建立的準則,以及倫理神學的準則,對每一個案例,包含上述的危害,逐一加以審查,並憑良知向每位當事人提出我的建議。
而且,我時刻謹記:當今世界無法靠那些試圖用藥品來麻醉精神生活、把一切問題簡化為經濟或物質利益的人來拯救。真正的救援將來自那些深知道德律與人類永遠命運密不可分的人,他們信靠天主,慷慨地承擔信仰的要求,並幫助周圍的人領悟我們現世生命的超性意義。
這份確信不會促使人們逃避現實;而會確保所有人都擁有必要的物質資源、人人都有工作,且沒有人在其社會與家庭生活中受到不公平的對待。
文檔打印自 https://escriva.org/zh-hant/book-subject/conversaciones/57030/ (202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