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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女性參與社會生活,已經遠遠超越家庭的圈子。但不久前,家庭是女性僅有的活動範圍。對這種發展趨勢,您有甚麼看法呢?依您之見,女性為完成自己的使命,需要培養甚麼品格呢?
首先,我想講我的看法是,我們的家庭生活和社會生活,根本是沒有衝突的。家庭與家庭成員,在男人生活中也好,在女性生活中也好,都佔有中心的地位,所不同的,只是在女性生活中,有它具體特色而已。因為,很明顯地,當女性把時間花在家人身上時,她正在執行人類和基督徒的一項偉大使命。但是,這也不是排除女性到社會上從事其他有意義工作的可能。對於你用這提問方法,我是可以理解的。然而,我認為,若將家務工作與家外的工作,從社會整體觀點來作系統的對比,把它的兩個對立面互換一下:將女性崗位從家裡,換成在家外,將女性引向拋棄家庭工作的話,那麼,就很容易導致另外一個更加嚴重的錯誤──一個比我們想要糾正的錯誤變成更嚴重的錯誤了。
即使從個人的角度來看,也不能武斷地說:女性必須到家庭以外工作才能追求她的完美發展。這樣,似乎用於家庭的時間,是從她完善個人性格的時間裡扣除出去的。給予家庭的關懷愛護,永遠是女性最偉大的尊嚴所在。在她照顧關懷丈夫子女時,或統而言之,當她在周圍創造溫暖而陶冶性情的氛圍時,她所做的工作,正是履行女性使命不可缺少的一環。因此,正是在家庭裡,女性能達成她的完善發展。
我剛才講的,毫不反對女性參與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包括政治。在這些領域裡,女性同樣能做出有價值的貢獻,而無須抹殺她們女性的素質。她們可以按照自己在人事與專業方面的修養水平,各盡其能,各承其事。家庭和社會,顯然都需要她們的特殊貢獻。她們的貢獻,絕對無遜於男性。
女性的發展、成熟和解放,不應該當作與男性爭平等的藉口,也不應該當作跟男性強求一致的藉口──那是一種奴隸式模仿男性的做法,是不會有甚麼出路的,結果只會傷害了女性。倒並不是因為女性比男性強,也不是因為女性比男性差,而是因為男女本來就各不相同,無從匹比。
從問題本質來看,其實可以談權力的平等。男女權利的平等,應當受到民法和教會法兩方面的承認。女性,同男人一樣,享有人性的尊嚴、享有天主兒女的尊嚴。在這本質平等的基礎上,男女各盡其能,建樹各自固有的成就。從這個意義來看,女性的解放,就意味著充分發展她本身的潛力,既發展她個人具備的潛力,也發展女性共同具備的潛力。法律上的男女權利平等和機會均等,並不排除這種男女各有特長的多元化──這種多元化,大大豐富了人類生活。法律上的男女權利平等和機會均等,正是以這種男女各有特長的多元化現實為前提,並且是提倡鼓勵這種多元化的。
天主召喚女性為家庭、社會和教會,帶來她們特有的,而且只有她們才能貢獻的特性:那就是她們的溫柔熱情,她們的捨己為人、她們的善於處理具體細節、她們的機智、她們的虔誠、她們的持久恆心……這就是女人的「女性」特質。女人的「女性」特質,唯有女性才能貢獻,別無替代。只有女性知道她「女性」特質的價值,而當她們把它體現於自己生活中時,這「女性」特質才見得真實有效。
為實現這一使命,女性應發展自己的人格,不要被模仿男人的天真想法引入歧途。那樣做,逃不出依樣畫葫蘆的規律,只會把她自己置於低人一等的地位,而白白浪費自己獨有的特長。如果她是一個成熟的人,有自己的性格和思想,她肯定能實現自己被召去完成的使命,無論那是甚麼樣的工作。她的生活和工作,將是富有建設性的、富有成果的、富有意義的。無論是整天為丈夫兒女們操心勞力也好,或是為了一項崇高的理由,放棄婚姻的打算,獻身於其他事業也好。
每位女性,在自己的生活範圍內,只要忠於天主和人性的召喚是能夠,而且實際上已經充分實現了她女性的品格。讓我們牢記:天主之母,人類之母瑪利亞,不僅是我們的典範,而且以她的生活實踐,證明了平凡的生活,所具有的卓越價值。
現今社會上流行一種所謂的「愛情合法化一切」的理論,由此產生的後果是訂婚往往被人當作「試婚」。他們說:不按照愛情的命令做,就是虛偽而保守。您對這種態度有何想法?
任何有有德之士,特別是基督徒,都會認為這種態度不合乎人性。它貶低了人性之愛,把人性之愛視同自私與恣情縱慾。
反動嗎?誰是反動派?是那些倒退回原始叢林,放棄理性,只承認本能衝動的人。訂婚應當是增進感情,加深相互了解的階段。在「愛的學校」裏,學習的不應是如何索取,而是如何奉獻:以理解、尊重與溫柔為基礎的愛。正因如此,就在一年多前,我特地贈送了一尊童貞聖母瑪利亞雕像──「至純潔的愛之母」給納瓦拉大學。好讓那裡的大學生們,能夠從聖母身上學習愛情的高貴,包括她的人性之愛。
試婚?使用這個字眼的人,對愛情的了解,何其膚淺!愛情,是一種更堅定,更真實,更富人性的現實。愛情不應被當作商品一樣,用來試用、然後根據個人喜好、舒適和利益來接受或拒絕。
如此缺乏道德標準,實在令人悲哀,甚至不值得刻意譴責那些如此思考或行事的人。只需幾年,他們就會淪落於內心的枯竭、悲哀、孤寂淒涼之境況中。我從未停止為他們祈禱,也全心全意地愛他們,努力使他們明白:重返基督懷抱的道路永遠是敞開的。只要他們努力改進,他們也可以成聖,成為正直的基督徒。他們既不會缺少恩寵,也不會缺少我主的寬恕。唯有如此,他們方真正理解甚麼是愛情──天主之愛,以及崇高的人性之愛。到那時,他們才能真正體驗到平安、幸福和有圓滿的結果。
在整個訪問中,您談及了人類生活的重要層面,特別是關於女性的角色,以及主業團精神賦予她們的價值。作為結語,您是否願意分享一下,您對女性在教會生活中所扮演角色的看法和建議呢?
我不得不承認,這個問題幾乎讓我違背一貫的原則,給你一個可能引發爭議的回應。因為教會一詞常常被狹義地解釋為僅指神職或教會領導階層(Church hierarchy)。因此,許多人便將參與教會生活簡化為:在堂區協助、加入由教會領導層授權的團體、或積極參與禮儀活動等等。
這些人雖然在理論上可能承認,但實際上卻忘記了教會乃是由全體天主子民所組成的。所有基督徒都是教會的一分子。因此,只要有一位誠心以基督之名生活的教友,那裡便有教會的臨在。
我這樣說,並非要貶低女性在教會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恰恰相反,我認為她們在教會生活中是不可或缺的。我一生不遺餘力地捍衛平信徒聖召的圓滿性──那些生活於世俗中的普通男女教友的召喚,並努力爭取他們在教會和在世俗的使命能夠在神學上及法律上的認可。我只想指出:有些人主張對教友的協助,施加不合理的限制。我有必要強調,普通基督徒唯有拒絕教權主義(clericalization),持守世俗和平凡的身分,在俗世中生活,參與俗世事業,關心俗世事務,才能真正履行他們獨特的使命,其中也包括他們在教會內的使命。
這是遍佈世界的千百萬男女基督徒的使命,就是把基督帶到人類的一切活動之中,並藉着他們在俗世的生活宣示:天主熱愛每一個人,願意拯救所有人。平信徒參與教會生活最佳和最重要的方式,就是繼續留在他們所處的環境中,留在他們被召叫的職責崗位上,做一位名副其實的基督徒。
想到無數基督徒男女,也許沒有甚麼具體的決定,卻過著平凡樸實的生活,並努力使自己的生活言行成為天主旨意的體現,令人感動不已!教會的當務之急,正是要讓這些男女教友意識到自己生命的崇高價值;並明白到他們的一言一行、看似平凡,微不足道,卻具有永恆的價值;教會也應鼓勵並引導他們積極聆聽天主藉日常生活中的事件和境遇,向他們所啟示的話語。天主在呼籲教會實行這項使命:從內部轉化整個世界,使之屬於基督,使基督的救贖彰顯出來。
婦女將以適合她們的方式參與這項使命,無論是在家庭中還是在她們從事的其他職業中,充分將她們的特質發揮出來。
主要關鍵,在於學習聖母瑪利亞──她既是女性、童貞女,也是一位母親──舉目仰望天主,並重複她所說的:fiat mihi secundum verbum tuum [願照祢的話成就於我吧](路 1:38)。忠於個人聖召的關鍵,就在於這句話──每個人的召叫都是獨一無二、不可轉讓的。唯有如此,我們才得以成為天主救贖工程的合作者——是天主在我們內並在整個世界中所展開的救贖工程。
我繼續懷有希望──因為此希望關乎公義,也關乎很多國家的生活經驗──有一天,西班牙政府也會貢獻一部分,減輕這工作的負擔。這工作不僅不尋求私利,相反地,它是完全為服務社會而奉獻的,嘗試有效地為國家現況和未來繁榮而努力。
我的兒女,現在讓我談一談一個日常生活中另一個我特別喜愛的層面,那就是人性的愛,男女之間高尚的愛情,求愛和婚姻。我想再講一次,這神聖的人性的愛,並不是僅僅被一些真正的精神活動所准許或容忍,如我先前提及的那些虛假屬靈主義可能暗示的。這與我四十年來所講的所寫的剛好相反,而那些先前不明白的人,現在也開始掌握要點。
導向婚姻與家庭的愛,也可以是一條天主的奇妙道路,是個神聖的召叫,是一條把自己完全奉獻給天主的道路。我提醒過你們要完善地工作,把愛灌注在每日的瑣碎職責裡,──而我堅持──在小節中發現一些神聖的東西。這個道理,在人性愛情所包含的生活圈子裡,有特別的位置。
納瓦拉大學的各位教授,學生,和所有的員工,你們都知道我把你們的愛交託給聖瑪利亞,至純潔的愛之母(Mother of Fair Love)。在校園裡,有一座我們以摯愛建造的聖母亭,作為你們向她祈禱,及奉獻那奇妙和純潔的愛情的地方,而她也祝福你們的愛情。
「難道你們不知道,你們的身體是聖神的宮殿,這聖神是你們由天主而得的,住在你們內,而你們已不是屬於自己的了嗎?」 9 多少次,你們在聖母像前,在至純潔的愛之母前,以一個喜悅的承諾去回答聖保祿宗徒的問題:是的,童貞天主之母啊,我們知道是這樣的,而我們亦希望在妳強力的助佑下,活出它來。
你們的心內會湧現默觀的祈禱,每當你們默想這感人的事實:好像自己身體這樣有形可見的事物,蒙受聖神的揀選,成為祂的住處……我不再屬於我自己……我的肉身和靈魂,我的整個存有都屬於天主……。這祈禱帶來很多實際的後果,聖保祿宗徒親自提出的重大後果:「務要用你們的身體光榮天主」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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