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管理”的主題,《犁痕》中 ,一共有16個點。

法律​在​行政​上,​首先​要​考慮​公益。​因此,​法律​無論​在​精神​上​或​民政上,​極難​做​到​人人​滿意,​皆大​歡喜。

​有​這樣​一句​俗語:​及​時雨,​幾家​歡樂​幾​家愁。​不過,​可以​斷言,​問題​不​在​於​法律​有​什麼​缺點,​而​在​於​少數​無理​取鬧​之輩​的​狂妄​驕傲​與​自私​自利。

秩序,​權威,​紀律​……​他們​嘴角​上​掛​著​嘲弄​的​微笑​聽著​─​─若​是​果真​在​聽​的​話──​他們,​男​的​女​的​都有,​大言​不慚​地​宣稱,​是​在​保衛​他們​的​自由。

​正是​他們​這些​人,​後來​又​無理​要求​我們​尊​重採納​他們​的​胡作非​為​;​他們​謾言​攻擊,​抗議​胡鬧,​殊​不​知​他們​的​行徑絕​不會​──​也​絕不能​──​被​其餘​人​真正​的​自由​所​接受。

指導靈​修​工作​的​人,​對​一切​有關​人​情人性​的​事物,​都​要​注意​關心,​以​能​把​這​一​切​提高到​超性​境界,​使​之​神化。

​若有​不能​神化​的,​切勿​上當:​那​種​事物,​就​不合乎​人​情人性,​只是​屬於​「獸性」​的,​不​相稱於​有理性​的​人類。

權​威─​─它​並​不​表現於​上​級​呵叱​下級,​下級​再​呵叱下​下級。

​那​般​行事,​是​醜化權​威​;​除了​公然​有​傷​愛德,​顯然​有​失​人道​之​外,​所得​的​結果,​只會​是​騎​在​別人​頭​上,​自絕於​受​管制​的​人必​陷​於​孤立。​因為​這​種​領導​人,​不​是​為眾​服務,​而​只是​利用​他們​而己。

你,​切​莫​成為​那​種​搞​不​好​自己​內務​的​人,​而​試​著​插​手干​預​他​人​家事​的​人。

難道​你​真以​為,​當了​領導,​便自然會​通曉​一切​嗎?

​仔細​聽著:​傑出​的​領袖​懂得​他​能夠,​他​應該,​向別​人​學習。

良心​自由​(Freedom of ​conscience)​*。​反對​!​因為​這樣​做,​便​是​縱容​違背​人​心深處​良​知準則​的​行徑。​這​個​可悲​的​錯誤,​已經​給​國家​與​個人,​帶來​了​多​少​罪​惡​!

​個人​良心​自由​(Freedom of ​consciences)​**。​贊成!​因為​表示:​我們​有​責任​聽從​良心​的​命令​……​不過,​良心​首先​要​接受​嚴肅​認真​的​陶鑄。

​*​譯註:​完全​不​受道德​規範​的​拘束,​隨心​所欲,​這​種​自由​非真​自由。

​**​譯註:​良心​按​照理性​和​神律,​有作​倫理​抉擇​的​自由。

管治​並​不​是​克制​煩​擾眾​人。

你​在​管治​工作​裡​有​職位。​我要​說:​「反省​一下:​最​有力,​最​有效​的​工具,​若​不​好​好​使用,​便會​有​缺口​損壞,​變得毫​無用處。​」

輕率​作出​的​管理​決策,​或​由​個人擅​自​作出​的​管理​決策,​往往​是,​而且​幾乎​全部​是,​受​了​片面​看​問題​的​影響。

​資格​無論​有​多​老,​才​能​無論​有​多大,​都​應​當傾​聽分享​領導​職務​的​同事們​的​意見。

不要​去理​睬​無​名氏​的​指責,​那​是​流氓​作風。

在​管理​上,​對於​人力​資源,​要​考慮:​量​材​錄用,​幫助​提高,​絕不輕視​棄置。

在​你​處理​問題​的​時候,​力求​避免​過於​強調​公義,​以​致遺忘​愛德。

一​條​鏈子​的​力量,​就是​它​最​薄​弱​一環​的​力量。

絕​不要​向​任何​從​屬你​的​人​說:​他​不行。

​不行​的​正​是​你。​因為,​他​有用​的​地方,​你​卻​無​一​蓆​之地。

拋棄​一​切​沽​名​釣譽​的​野心。​相反,​要​思索​考慮你​的​工具,​你​的​職責​及​其成效。​這樣,​你​就​不會​鑽營​地位。​如果​有​職務來​了,​你​就​會​實事求​是​地​對​待它:​它​只是​為​人靈​服務​中​的​一​副重擔,​要​你​去​挑​起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