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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飲盡​今世​可憐​的​生活​苦杯​中​最後​的​一滴。​如果​將​來​的​天國​是​永遠、​永遠,​永遠​的,​受苦​十年,​二十​年,​五十​年,​又​有​什麼​關係​呢​!

況且,​比propter retributionem​「為了​獎賞」​更好​的​理由,​如果​受苦​是​為了​安慰、​取悅​我​主天​主,​以​補贖​的​精神​與​在​十字​架​上​的​祂結合​在​一起,​簡​而​言之:​為​愛天​主而​受苦,​那​又​有​什麼​關係​呢?

另一種語言的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