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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基督徒的生活,不管甚麼形式,都有一大特點,即「天主兒女的尊嚴和自由」。在您的全部教導中,您堅持維護平信徒的自由。請問您在這裏所指的,究竟是甚麼?
我在這裏所指的,正是每名平信徒享有的個人自由。也就是說,他可以在教會提供的原則指引下,自由作出他認為最適合自己、最符合個人信念和才幹的具體理論或實際的決定。例如,在不同哲學或政治觀點的決定上、在不同藝術或文化派別上、或在有關職業和社會生活方面,作出自己的決定。
所有在教會內執行司鐸牧職的人,都應當時刻謹慎地尊重每名天主教平信徒所需要的自主權,使他不致產生低人一等的自卑感,而能在俗世中有效地履行自己的使徒工作。若想反其道而行之,把平信徒工具化,以達到某些超越聖統牧職限度的目標,就只會陷入可悲的、不合時宜的神職主義,並使平信徒的使徒工作受到極大限制;平信徒將被迫永遠停留在幼稚無能的狀態。更有甚者,尤其在今天,還會危及教會領導當局團結統一的觀念。我們不該忘記:在天主讓人自由討論的問題上,天主教徒之間存在的標準和意見的多樣化,絕對不會違背聖統結構,也不會損害天主子民的團結合一。反之,只會加強鞏固彼此間的團結,使其免於可能的偏差與不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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