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與此同時,在這教會學發展的過程,還有其他層面代表着相當重要的教理深化。毫無疑問,天主希望主業團,以及其他同樣值得敬重的使徒事業和團體,以其精神和生活,在這方面作出重大貢獻。不過,這些教理上的深化,要讓它在全體天主子民中扎根,還要一段漫長的時期。你在先前的提問中,就已觸及了一些這方面的事,例如:發展一個真正屬於平信徒的靈修精神;理解平信徒在教會內所具有的專有且特定的角色——這個角色既非教會性質的,也不代表教會當局;澄清平信徒作為平信徒所享有的權利和應盡的責任;探討教會聖統與平信徒之間的關係;在教會內,男女各擁有互不衝突、彼此互補的平等與尊嚴的使命;以及在天主子民中建立一個有秩序的公眾輿論空間等等,不一而足。
所有這一切,顯然構成一個非常易變的現實,而且,這個易變的現實,往往呈現出看似矛盾的狀況。例如,有些話語若是在四十年前說出,即使不是讓所有聽到的人震驚,也足以讓大多數人感到驚訝;然而,如今這些話語卻早已不足為奇了。儘管如此,能夠真正理解、徹底領悟,並在生活中全面實踐這些話語的人,仍然寥寥無幾。
對此,我可以用一個例子來更好地加以說明。1932年,我為主業團的子女們,就聖洗聖事賦予人的特殊尊嚴與責任的一些層面和後果,寫了一篇文章。其中有這樣一段話:「認為平信徒僅限於協助神職人員從事教會的使徒工作,是一個應當予以擯棄的偏見。認為俗世的使徒工作,永遠限於參與教會聖統的使徒工作,是沒有道理的。俗世的人也有責任做使徒工作:倒並不是因為他們得到教會的任命,而是因為他們是教會的一部分。他們的使命……是在他們自己的職業、自己的工作、自己的家庭、和自己的同事朋友之間,加以貫徹執行的。」
今天,在梵二大公會議莊嚴訓導發表之後,看來不會再有人質疑這項教導的正統性了。但是,有多少人真正摒棄那個認為平信徒的使徒工作只是自上而下組織的牧靈工作的狹窄觀念呢?又有多少人已經超越了以往那種平信徒使徒工作「單一體制」的概念,並真正明白到平信徒使徒工作不僅可以,而且應當存在,無須依賴嚴格的中央集權結構、無須教會法定的使命,也無須聖統的任命呢?究竟有多少人能夠把平信徒視為教會的延伸(longa manus Ecclesia),同時又不會將「教會–天主子民」的概念與那個更為狹隘的聖統概念相混淆呢?又有多少平信徒明白到,唯有當他們與教會聖統保持恰當而真誠的共融時,他們才有權利主張其使徒工作的合法自主領域呢?
類似的思路也可以應用於其他問題,因為事實上還有許多工作尚待完成。無論是教義闡釋方面,還是在培育良知和改革教會法律方面。我常常祈求上主──祈禱一直是我最強的武器──懇求聖神幫助祂的子民,特別是幫助聖統去完成這些任務。我也祈求天主繼續使用主業團,好讓我們能在這段艱難卻美好的教會成長和發展的歷程中,盡己所能,作出貢獻和提供協助。
文檔打印自 https://escriva.org/zh-hant/conversaciones/21/ (202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