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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剛才提到,「天主子民」這個概念,表達了教會的歷史性特點──教會的神聖根源的事實,是含有一些可變性和暫時性的因素。考慮到這一點,請問司鐸的品格,應當怎樣表現於今日司鐸的生活?按照大公會議《司鐸職務與生活法令》的指示,司鐸生活的哪些方面,是您要向當今的司鐸們強調的呢?
我要強調的司鐸生活特質,不在那變化短暫的因素裏。我要談的,正如在《司鐸職務與生活法令》中多次提到的:司鐸的祝聖與司鐸使命之間的完美結合。換句話說,就是司鐸個人的虔敬生活與履行司鐸職責之間的完美結合;是司鐸對天父充滿敬愛和孺慕之情與他待人的牧靈和兄弟情誼之間的完美結合。司鐸若非祈禱之士,我不相信他能有效地善盡司鐸之職。
另一種語言的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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