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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神職人員,關心司鐸深入到社會群眾當中去。他們援引大公會議的指引(《教會憲章》31;《司鐸職務與生活法令》8),建議司鐸深入社會,從事某些專業或勞動工作,所謂的「工廠司鐸」等等。我們希望了解一下您對此有何看法。
首先,請讓我申明:雖然出於多種理由,我認為這種做法是錯誤的,我仍尊重與我立場相左的意見,並肯定提出這建議的人們是出於對使徒工作的熱誠;他們可以確信我定會為他們祈禱,也關心他們。
一個司鐸的牧職,可能由於膽怯和複雜心理的影響而受到阻礙,這往往是人性方面不夠成熟的表現;或有神職主義這種傾向的影響所致,而這往往也是超性方面不夠成熟的表現。然而,若司鐸能正確地履行牧職,擺脫這些障礙時,那麼,依我來看,司鐸職本身的履行,便足以構成司鐸在他所服務的社會人群中合法、真誠和樸實的存在。在一般情況下,無須再從其他行業裏尋求出路,以求與勞動界打成一片,理解它的問題所在並與之同甘共苦。單憑一紙從事「業餘俗世人士」活動的「通行證」,不僅效果甚微,更由於種種因素只會傷害到普通俗世人士的情感;這樣的冒充客串,從一開始便注定失敗。
司鐸的牧職極其繁重,特別是在當今神職人員極度短缺的時代,根本不會再有「打雙工」的時間。人們對司鐸的需求極為迫切(雖然許多人並沒有意識到),根本不會再有過剩的司鐸。我們需要更多的幫手、更多的時間、更多的精力。所以,我常對我的司鐸孩子們說:如果有一天他發現自己竟有閒暇時間,那麼他可以確定,那一天他並沒有善盡司鐸的牧職。
值得一提的是:主業團的司鐸在他們領受鐸品之前,通常已在民間社會從事過若干年的智力或勞動工作。他們是司鐸工程司、司鐸醫生、司鐸工人等等。雖然如此,就我所知,他們沒有一個人認為,為了使人們接受他們的傳教講道,或者為了要贏得民間社會、同事好友對他們的尊重信任,他們非得使用一把計算尺,或一副聽診器,或一把電鑽。不錯,在不違背司鐸職責的前提下,他們偶爾也繼續從事其原有的職業。然而,他們從不認為一定要這麼做,才能「融入民間生活」。他們這樣做的動機是截然不同的,譬如:為了實踐社會愛德;或者因應興辦某項使徒事業所需的經濟資源等。聖保祿也曾因需要而重操舊業:製造帳幕。他那樣做,並不是因為阿納尼雅在大馬士革告訴他:為了要在外邦人中有效地宣講基督的福音,他必須學習製造帳幕的手藝。
總而言之,我再重申:我在這裏所談的,並不是對任何使徒活動的合法性提出非議,也不是對其良好意向提出非議。我認為:那些由專業人士或工人轉而成為司鐸,要比司鐸去當工人,更為真實,也更妥切地符合梵二大公會議的訓導。除了某些專門的牧靈領域(這常是必要的)之外,「古典型」的「工人司鐸」式人物,早已成為歷史陳跡:那時,平信徒從事使徒工作所蘊藏的巨大潛力,尚未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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