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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讀者看到《道路》第28點中的一句話感到驚訝。當中說到:「婚姻是為士兵而設的,不是為基督軍隊中的長官。」能否把這句話理解為對婚姻的貶低評價呢?那不是跟主業團渴望融入現世生活現實的精神相反嗎?
我建議你翻閱《道路》的前一點,其中指出婚姻是一種聖召──在1925年左右,這樣的說法是絕無僅有的。
你提到的那個結論,只能是由於沒有正確地理解我的話而得出的。我用那個譬喻,旨在說明:教會關於使徒獨身的卓越性和超性價值的一貫教導。同時,我想提醒所有基督徒,他們要視自己為基督的勇兵(milites Christi)。以聖保祿的話而言之,是天主子民的一分子,在世上參與一場爭取諒解、聖德與和平的聖戰。世界各地有成千上萬的主業團已婚會員,或按照主業團精神生活的人。他們都清楚地意識到在同一場戰役中,即使長官畏縮逃離,士兵仍可能因英勇作戰而榮獲勳章。
主題
另一種語言的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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