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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有時聽到有人批評司鐸,責怪他們在俗世議題,特別是政治問題,採取某種確定的立場。今天的情況與以往有所不同,許多這類立場,是為了爭取更大的自由和社會正義等等。當然,若他們主動地介入這些事務,除了少數的特殊情況外,並非司鐸職責所在。但是,難道您不認為司鐸也應當譴責不公道和缺乏自由等等事情,指出它們是與基督徒信仰背道而馳的嗎?怎樣才能使這兩個互相矛盾的要求調和呢?
一名司鐸,由於他的訓導使命,當根據他所服務的教友的具體處境,宣講基督徒的德行和所附帶的實際要求與具體表現。他也應當教導人們尊重天主賦與每個人的尊嚴和自由,以及基督徒在聖洗聖事中所領受的特別超性的尊嚴。
凡是履行這項職責的司鐸,不會有人指責他干預政治的,除非出於那人的無知或居心叵測;也不會有人批評他的教導侵犯了平信徒專有的使徒任務──即按基督徒教義的方式,整頓俗世的結構與職務。
主題
另一種語言的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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