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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否​接受​主業​團​實際​上​「控制」​某些​銀行、​企業​和​新聞報紙​等​等​的​說法?​如果​接受,​那麼​「控制」​在​這​裏​的​意思​究竟​是​甚麼​呢?

​確實​有​一些​主業​團​會員​(人數​遠少於​傳聞)​在​不同​種​類​的​企業​擔任​高層​管理​職位。​他們​之​中​有些​是​管理​家​傳祖業​;​有​些​經營​自己​創辦​或​是​參與​創辦​的​企業​;還​有​一些​人​是​因為​他們​的​才幹​獲得​企業​擁有​人​的​器重,​聘請​他們​擔任​領導層​職務​的。​他們​之​所以​能夠​擔任​這些​職位,​完全​是​透過​普遍​認可​的​正當途徑。​也​就是​說,​這​與​他們​是否​主業團​會員​毫​不​相干。

​如同​其他​所有​會員​完全​一樣,​擔任​企業​主管​職務​的​主業​團​會員​也​努力​在​履行​自己​的​職務​時,​實踐​福音​精神。​首先,​這​意​味着,​他們​必須​一絲​不苟、​極其​公正​與​誠實。​他們​在​經營​業務​時​竭力​做​到​誠實​無欺,​支付​員工​合理​的​薪酬、​尊重​股​東​或​擁有​人​的​權益,​並​遵守​所有​的​法律。​他們​應力戒​對​他​人​有​任何​形式​的​偏袒,​不論​對方​是否​主業團​會員。​我​認為,​偏袒​不僅​與​追求​聖德​背道​而​馳──​追求​聖德正​是​他們​之​所以​加入​主業團​的​初衷​──​更​違反​了​最​基本​的​道德​原則。

​我​之​前​提及​主業​團​會員​在​履行​自己​職務​時,​享有​絕對​的​自由。​這​表示,​擔任​企業​主管​的​可以​根據​自己​認為​適當​的​方式​來​經營​公司,​而​不會​從​主業團​的​主任​那裏接收​任何​有關​工作​方式​的​指示。​他們​採取​的​經濟​與​財務​政策,​以及​報紙​或​其他​出版物​在​意識​形​態​上​的​取向,​完全​由​他們​自己​負責。

​任何​企圖​把​主業​團描​繪成​是​對​世俗​或​經濟​事務​發號​施令​的​來源,​完全​是​無稽​之談。

另一種語言的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