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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認為​誰應​有​權利​和​在​甚麼​情況​下​創辦高等​教育​機構​呢?​國家​在​高等​教育​領域​應​保留​哪些​權力?​您​認為​獨立​自主是​組織​大學​教育​的​一​個​基本​原則​嗎?​您​能否​大致​指出​要​循​著​哪些​途徑​來​邁​向​獨立​自主呢?

​創辦​教育​中心​的​權利​只是​自由​的​其中​一​個​層面​而​已。​我​認為​個人​自由​對​任何​人​都​是​必要​的,​在​任何​合乎​倫理​道德​的​事情​上​也​是​必須​的。​因此,​每​一​個​具備​能力​辦學​的​個人​或​團體,​都​應​當有​機會​在​平等​的​條件​和​沒有​不必要​的​障礙​下​創辦​教育​中心。

​國家​的​職能​取決於​社會​情況,​而​社會​情況​則​因地​而異:​德國​不同於​英國,​日本​不​同於​美國,​我​只​提幾​個​教育​制度​截然​不同​的​國家。​國家​在​教育​方面​具有​鼓勵、​管制​和​監管​的​明確​責任,​同時​亦​要求​國家​將​均​等​機會​提供​給​私營​和​公營​機構。​監管​並​不​等​於​阻礙,​也​不​是​留難​或​限制​自由。

​因此,​我​認為​教學​的​獨立​自主是​必要​的。​自主是​學術​自由​的​另​一​種​說法。​大學​作為​一​個​團結​的​整體,​必須​具有​如​同​身​體內​的​器官般​的​獨立性。​也​就是​說,​它​在​為​公益​服務​的​特定​任務​範疇​上,​必須​擁有​自由。​以下​是​大學​有效​自主​的​一些​標誌:​挑選​教授​和​行政​人員​的​自由、​制定​課程​的​自由​和​決定​發展​規模​及​處理​資助​的​自由。​總括​而言,​大學​應​具備​所有​必要​條件,​使​其​能夠​自主運作,​並​全心​全意​地為​整個​社會​服務。

另一種語言的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