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的社會生活和教會生活
現在女性參與社會生活,已經遠遠超越家庭的圈子。但不久前,家庭是女性僅有的活動範圍。對這種發展趨勢,您有甚麼看法呢?依您之見,女性為完成自己的使命,需要培養甚麼品格呢?
首先,我想講我的看法是,我們的家庭生活和社會生活,根本是沒有衝突的。家庭與家庭成員,在男人生活中也好,在女性生活中也好,都佔有中心的地位,所不同的,只是在女性生活中,有它具體特色而已。因為,很明顯地,當女性把時間花在家人身上時,她正在執行人類和基督徒的一項偉大使命。但是,這也不是排除女性到社會上從事其他有意義工作的可能。對於你用這提問方法,我是可以理解的。然而,我認為,若將家務工作與家外的工作,從社會整體觀點來作系統的對比,把它的兩個對立面互換一下:將女性崗位從家裡,換成在家外,將女性引向拋棄家庭工作的話,那麼,就很容易導致另外一個更加嚴重的錯誤──一個比我們想要糾正的錯誤變成更嚴重的錯誤了。
即使從個人的角度來看,也不能武斷地說:女性必須到家庭以外工作才能追求她的完美發展。這樣,似乎用於家庭的時間,是從她完善個人性格的時間裡扣除出去的。給予家庭的關懷愛護,永遠是女性最偉大的尊嚴所在。在她照顧關懷丈夫子女時,或統而言之,當她在周圍創造溫暖而陶冶性情的氛圍時,她所做的工作,正是履行女性使命不可缺少的一環。因此,正是在家庭裡,女性能達成她的完善發展。
我剛才講的,毫不反對女性參與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包括政治。在這些領域裡,女性同樣能做出有價值的貢獻,而無須抹殺她們女性的素質。她們可以按照自己在人事與專業方面的修養水平,各盡其能,各承其事。家庭和社會,顯然都需要她們的特殊貢獻。她們的貢獻,絕對無遜於男性。
女性的發展、成熟和解放,不應該當作與男性爭平等的藉口,也不應該當作跟男性強求一致的藉口──那是一種奴隸式模仿男性的做法,是不會有甚麼出路的,結果只會傷害了女性。倒並不是因為女性比男性強,也不是因為女性比男性差,而是因為男女本來就各不相同,無從匹比。
從問題本質來看,其實可以談權力的平等。男女權利的平等,應當受到民法和教會法兩方面的承認。女性,同男人一樣,享有人性的尊嚴、享有天主兒女的尊嚴。在這本質平等的基礎上,男女各盡其能,建樹各自固有的成就。從這個意義來看,女性的解放,就意味著充分發展她本身的潛力,既發展她個人具備的潛力,也發展女性共同具備的潛力。法律上的男女權利平等和機會均等,並不排除這種男女各有特長的多元化──這種多元化,大大豐富了人類生活。法律上的男女權利平等和機會均等,正是以這種男女各有特長的多元化現實為前提,並且是提倡鼓勵這種多元化的。
天主召喚女性為家庭、社會和教會,帶來她們特有的,而且只有她們才能貢獻的特性:那就是她們的溫柔熱情,她們的捨己為人、她們的善於處理具體細節、她們的機智、她們的虔誠、她們的持久恆心……這就是女人的「女性」特質。女人的「女性」特質,唯有女性才能貢獻,別無替代。只有女性知道她「女性」特質的價值,而當她們把它體現於自己生活中時,這「女性」特質才見得真實有效。
為實現這一使命,女性應發展自己的人格,不要被模仿男人的天真想法引入歧途。那樣做,逃不出依樣畫葫蘆的規律,只會把她自己置於低人一等的地位,而白白浪費自己獨有的特長。如果她是一個成熟的人,有自己的性格和思想,她肯定能實現自己被召去完成的使命,無論那是甚麼樣的工作。她的生活和工作,將是富有建設性的、富有成果的、富有意義的。無論是整天為丈夫兒女們操心勞力也好,或是為了一項崇高的理由,放棄婚姻的打算,獻身於其他事業也好。
每位女性,在自己的生活範圍內,只要忠於天主和人性的召喚是能夠,而且實際上已經充分實現了她女性的品格。讓我們牢記:天主之母,人類之母瑪利亞,不僅是我們的典範,而且以她的生活實踐,證明了平凡的生活,所具有的卓越價值。
有時,女性猶豫不決,不知道是否找到了適宜的,或是被召喚去做的事情,若是出去工作,家庭的雜務往往把她拖垮。若是整天待在家裡,又覺得活動受到限制。對有這種體驗的女性,您想談些甚麼呢?
這感覺十分真切,往往是由我們人人都難免的侷限性所引起的,因為我們都是人,因為我們缺乏足以指導我們整體生活的確切理想,或是因為我們潛意識的驕傲自大。我們做事,往往想要事事都出人頭地,由於做不到,便產生困惑和恐懼,甚至變得頹喪和厭倦起來。有十樣事情要做,但不可能同時都做,又拿不定主意從何開始,結果一事無成。在這情況下,妒忌之心應運而生,想像力會逃避現實,從幻想中去找避難所,把現實生活遠遠拋在九霄雲外,以致於削弱自己的意志力。這就是我常講的所謂「神秘的一廂情願」思想,充滿著白日做夢脫離實際的空想。例如,若是我還沒有結婚多好啊!若是我不做這個工作多好啊!若是我身體健康多好啊!若是我還年輕多好啊!若是我有更多時間多好啊!諸如此類,不一而足。
像一切來之不易的東西一樣,尋求解決辦法,也是要付出代價的。尋求的關鍵,在於探索人生真諦的中心所在──這個中心,能賦予萬事萬物輕重緩急的秩序和意義。這個中心,只有通過內修生活,從我們與天主的關係中才能找到。只有以基督為生活的中心,我們才能發現:天主賦予我們的使命及其意義:我們才會思考人生的意義──也是天主賦予的理想。希望的新地平線,才會展現在我們生活,我們才會變得甘心樂意地犧牲,不僅僅是某些具體行動,而是整個生命。獻出的是生命,換來的是:生命最深邃的成就。
你問題中提到的現象,並不限於女性,男人也常有類似的經驗,只是略有不同的特徵而已。這一類煩惱的癥結,一般是相同的:都是由於缺少一個,只有在天主上智的光照下,才能發現的崇高的理想。
不過,一些小竅門也要加以利用。事務繁忙時,應當排一排輕重緩急的隊:主要的先做,次要的暫緩,不要眉毛鬍子一把抓,要把事情組織一下,有條有理地安排。有些女性,可以做上百件事情,而且件件做得出色,就因為她們有條不紊,在所有工作中敢於理出條理來,她們做起事來,每時每刻都全神貫注於手上的工作,既不為下一步事情操心,也不為過去已做的事情費神。有些人為手頭要做的各式各樣的事不知所措,因而一事無成。
當然,總是有些女性,以理家為唯一的工作。家務,是一份好工作,而且意義重大。家務,是一項專業,名正言順,一點都不假;而且,它的意義十分崇高。通過家務這個專業,女性們成為一股引人為善的力量,不僅在家裡,而且在親友間、在她們接觸來往的人們間發揮影響力。有時,她們的影響,遠大於其他專業的人員,更不必提當她們在主業團主辦的女性培訓中心,貢獻自己的經驗,為數以千計的人們服務時所產生的巨大影響。(這類中心,是由我的主業團女兒們主辦的,遍佈世界各地。)如此一來,女性教育大眾如何理家,變成卓越有成效的教育家,一點也不亞於大學教授。
請原諒我仍舊在這同一問題上打轉。從讀者寫給我們編輯部的來信看,有些大家庭的母親,抱怨被限制於養兒育女,不能從事其他方面的工作,例如:專業工作、文化活動、社會工作等。因此,心感不滿。您對她們有甚麼忠告嗎?
且慢!請問社會工作,若不是為人服務,忠心耿耿、任勞任怨,有效地為大眾操心出力,那麼又是甚麼呢?女性在自己家裡工作,本身就是一項社會工作,而且不難成為一切社會工作中,最有成效的一項。
以大家庭為例,母親的工作,可以比作專業教師的工作,而且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使專業教師的工作相形見絀。一位教師,教授一群男女學童,只不過是在他們人生的某一段過程中,多少產生些影響。一位母親,卻能傳授給子女們一整套扎實的價值觀,能陶冶他們的個性,培育他們,在輪到他們的時候,成為另一代教師,從而養成連綿不斷的責任與德行的傳統。
在這些問題上,被數目字所迷惑,誤以為教師和作家的工作更有價值。因為教師把千百名學生送出課堂,作家的作品可以影響千萬讀者。這個固然都很好。然而有多少人,是真正被教師或作家造就成材的呢?一個母親,有三個、五個,甚至更多的孩子,在她的照顧培育下,她能把他們造就成真正的藝術珍品、造就成教育奇觀、造就成性格思想均衡、待人接物通情達理的品格、造就成基督徒生活方式的典範。她可以教育他們成為樂觀愉快、對周遭之人有用的人才。
此外,孩子們幫做家務,是自然不過的事。懂得教育好孩子的母親,都能做到。這樣,她便會有空間的時間,只要善於利用,便能用於培養個人志趣與才華,並豐富自己的文化生活。幸運的是,如今有大量的科技設備、家用電器和類似的東西,只要充分利用並正確使用,可以省時省力。處理家務,就像其他任何工作一樣,是人的素質所決定的。有些女性,雖擁有最新式的洗衣機,洗起衣服卻比手洗更費時、效果更差。只有在懂得如何使用家電時,它們才能真正發揮功效。
我認識許多大家庭的女性,她們不僅將家務打理得井然有序,還能抽出時間投身使徒工作,如同初期基督徒夫婦,阿桂拉和普黎史拉(Aquilla and Pricilla)那樣。他們既有自己的職業和家庭責任,又是聖保祿宗徒的重要合作者,他們以自己言行的榜樣,引領阿頗羅(Apollo)信仰耶穌基督,而阿頗羅後來也成為初期教會中一位傑出的宣講者。正如我先前所說的,只要有堅定的決心,許多限制與困難都是可以克服的,而且不會因此忽略自己的任何職責。事實上,只要善加規劃,我們的時間足以完成許多有意義的事:以專業態度經營家庭、持續為他人付出、提升自身文化素養並啟發他人、以及完成各種富有成效的使命。
您談到女性參與公眾生活,參與政治,在這一領域內,您認為女性有甚麼特殊的任務?
女性參與社會各領域的活動,是合理、積極的現象。我早已談到這廣泛現象的某些部分。一個現代民主社會,應當肯定女性積極參與政治的權利,為行使這一權力的人創造有利條件。
希望在公共事務中積極參與的女性,本身有義務做好充分的準備,使她在社區生活中所承擔的角色,既負責任又具有影響力。所有專業工作,均需要事先培訓與持續進修,以應對不斷變化的需要。這對於有志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尤為必要。因為他們肩負着極為重要的使命,關係整個社群的福祉。
公共生活各領域的各級職務,都應對有完備訓練的女性開放。所以,在這方面很難說哪些職務是專門適合女性的。正如我之前所說,問題並不在於任務或職位本身的性質,而是從事工作的方式,有甚麼特別適應女性的特質。女性在察覺某些價值觀方面較為敏銳,因此她們的參與往往能夠改變解決問題的處理方式,甚至啟發出全新的解決策略。
由於她們特別的天賦,女性使社會生活大大豐富充實起來。在家庭和社會立法範疇內,尤為顯著,在涉及到影響家庭生活、教育和青少年前途的措施時,女性的素質,為尊重人性和基督宗教的價值,提供了最好的保證。
我剛剛講到基督徒的價值觀,在處理社會與家庭問題中的重要性。現在,我還要強調它在公眾生活中的特殊重要性。像男性一樣,當女性參與政治活動時,她的基督信仰,賦予她一項真正的使徒工作,即:一項為全社會而從事的基督徒服務。這並不是說她正式代表教會;也不是說她半官方地代表教會;更不是利用教會名義來作個人事業,或為黨派利益服務。相反地,這是指在所有基督徒可以自由做主的世俗事務上,你們可以自由地形成自己的意見主張,並對自己的意見主張及其行動負責;而你們的意見主張和相應的行動,則必須總是符合你們宣認信奉的信仰。
去年10月,您在納瓦拉大學之友集會的彌撒中,發表了一篇講道,說到人性之愛。您的言辭,為我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許多讀者來信說,聽了您的講道後,深受感動。您認為甚麼是基督徒婚姻最重要的價值呢?
主業團大部分的會員是已婚人士。所以,在這方面,我能根據自己多年來,在多個國家從事司鐸工作的經驗來談一談。對已婚的主業團會員來說,人性之愛和婚姻的責任,是天主所賦聖召的一個部分。主業團視婚姻為一條神聖的道路,一個聖召。它對個人的修德成聖,對個人從事使徒工作,都有多種效應。我花了近乎四十年時間,宣講婚姻的聖召意義。在宣講的過程中,我屢次看到許多男女教友的神情豁然開朗,容光煥發。他們原以為,在現世中已無法以純潔的人性之愛來獻身侍奉天主了。然而,當聽到我說婚姻是一條邁向天主的神聖之路時,怎能無動於衷呢?
婚姻的目的,是協助已婚者聖化自己,聖化他人。所以,他們在耶穌基督親自建立的聖事中,領受特殊恩寵。被召度婚姻生活的人們,在天主恩寵助佑下,可以獲得在婚姻狀況下修德成聖所需要的一切;每天生活更肖似基督,並引導周圍的人走近天主。
由於這個道理,我始終懷著深切的期望與愛意,看待每一個教友家庭——那些由婚姻聖事孕育而生的家庭。他們是基督與教會之間愛的結合,是一項偉大神聖奧蹟的光輝見證。即聖保祿所稱的偉大聖事(Sacramentum magnum) (弗 5:32)。我們應當千方百計,努力使這些基督教會的細胞得以繁殖生長,得以發展成修德成聖的志願。使他們認識:入門聖事,即聖洗聖事,授予全部基督徒一個神聖的使命,就是人人必須在他們各自的生活狀況下予以成全。
基督徒夫妻必須認識:他們被召聖化自己,聖化他人;他們被召做使徒;而他們首先要從事的使徒工作,就在他們自己的家庭裡。他們必須懂得:建立家庭,教育兒女,在社會上發揮基督徒的影響力,都是超性的任務。他們生活的成效,他們的幸福,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們對自己特定使命的覺悟程度。
不過,他們不該忘記:幸福婚姻的秘訣,往往出現於日常生活的瑣事之中,而不是做白日夢。例如:傍晚回家,闔家團聚的和樂融融;同孩子們砥礪談心的親情孝愛;全家一起,做家務的齊心合力;碰到困難逆境時,所表現的幽默風趣的樂天精神;善用現代文明的有利條件教育子女;把家庭佈置成敬主愛人的樂園,把生活安排得淳實樸素等等……
我常懇切地勸勉那些蒙天主召叫而成家的人,敦請他們時刻彼此相愛,如同初戀時那般熱情不減。誰若以為生活憂患開始之際,便是婚姻愛情正寢之時,那就是不理解婚姻的真義。婚姻,是一件聖事,是一個理想,是一個聖召。正是在風雨飄搖、艱難困苦的時刻,愛情才得以深根茁壯,春華而秋實,憂患困苦的激流淹沒不了真正的愛情,因著彼此同甘共苦、互相扶持的精神,夫妻之間的心更加緊密相連。正如聖經上說:「洪流不能熄滅愛情(Aqae multae, non potuerrunt extinguere caritatem)」(歌8:7)。
我們知道,婚姻是成聖途徑之一的思想,在您的講道中,並非新出現的。早在1934年,您寫《靈修善思》(Consideraciones Espirituales)一書時,就強調:婚姻應該視為聖召。但在這本書裡,及後來的《道路》裡,您也寫道:婚姻是為「士兵」而設的,不是為「基督軍隊中的長官」。您能不能解釋一下,怎樣才能協調這兩種論點呢?
根據主業團的精神和生活方式,協調這兩種論點一向並非難事。首先,我們不可忽略的是:抱著超性的動機選擇獨身生活,有著更崇高的價值,並非出自我個人的神學見解,而是教會信仰的核心之一。
在三十年代我寫那幾句話的時候,天主教友中,尤其是在當時的牧靈活動中,盛行一種傾向,即在鼓勵青年追隨基督徒成全之德時,只勉勵他們愛慕童貞的超性價值,而忽略向他們指出:婚姻也是成聖途徑之一的價值。
一般而言,學校也沒有教育年輕人正視婚姻的尊嚴。即使現在,這情況還是屢見不鮮。中學畢業班的學生在避靜時,著重的話題大多與可能的修會聖召有關,卻不強調可能的婚姻聖召。至今仍有人,雖然已日趨勢單力薄,還在貶低婚姻生活,給青年造成一種錯覺,誤以為婚姻,充其量,不過是教會容忍存在的東西而已,似乎婚姻先決地排除了任何認真修德成聖的努力。
我們主業團的做法,向來與此不同。我們既說明使徒獨身的目的與卓越性,同時也指出:婚姻是在世俗中,引人趨向天主的道路。
我不怕人性之愛──我父母的聖潔之愛,被天主用來賦予我生命──我用雙手降福這份愛。婚姻聖事中,男女雙方既是施行者(minister),也是這項聖事的物質(matter),就如同麵餅和酒是聖體聖事中的物質一般。因此,我喜歡歌頌純潔聖愛的歌曲,因為我從中感受到人類愛情與天主之愛交織在一起。此外,我常說那些遵循獨身使命的人,絕不是那些不懂愛情或不珍視愛情的老處女。恰恰相反,他們的生活,只能用神聖之「愛」(我要把這個字[Love]寫成大寫 §)來解釋。這「愛」,即是基督徒聖召的精髓之所在。
充分認識婚姻聖召的價值,並理解為了天國(propter regnum caelorum [瑪 19:12])而選擇守獨身的聖召具有更高的卓越性,並無任何矛盾之處。我深信,任何力求了解、接受和熱愛教會訓導的教友,同時也誠實面對自己的個人聖召,就能理解這兩者的相容性。也就是說,只要懷有信德,並依信德而活,就能看到其中的和諧兼容。
當我寫婚姻是為「士兵」而設這句話時,只是形象地描繪教會內一向存在的情況而已。你們都知道,教會的聖統制,是以主教團為骨幹的;主教們組成主教團,以教宗為首,與他一同治理整個教會,而他們都是從守獨身的人中選拔出來的。東方教會雖然有已婚的神父,但主教也必須是獨身者。此外,守獨身的人,實際上有較大的自由,因為沒有私情牽累,使他們能夠更自由、更靈活地致力於使徒工作的執行與促進;這是顯而易見,不難理解的。這在平信徒的使徒工作中也同樣適用。但這不等於說,其餘已婚的平信徒就無法,或事實上沒有進行出色而重要的使徒工作;而是說,在教會中存在着不同的職責與不同形式的奉獻,各自承擔着不同的責任而已。
在一支軍隊裡──這裡所謂的,就是書中的那個譬喻所表達的意思,僅此而已,別無他指──士兵同長官一樣,是不可缺少的,而且能表現更大的英雄氣概,能建樹更大的功勛,獲得更大的光榮。職責任務,名目繁多,但都是必要的,都是有價值的。重要的關鍵所在,是人人應當履行自己的聖召。因為,對於每個人而言,最美善的事業,就是承行天主的聖意。
所以,一個在婚姻狀況下力求聖化自己的,並認識婚姻聖召偉大意義的教友,必然對蒙召遵行使徒獨身的人,懷有特殊尊敬和深厚感情。如果在他的孩子中,由於天主恩寵的激勵,也要走上為天國而守獨身的道路,他必然會由衷地感到喜樂,並且更加珍愛自己的婚姻聖召。因為,他的婚姻聖召,允許他把人性之愛的果實奉獻給耶穌基督,而耶穌基督是所有人——無論已婚或獨身——的「大愛」。
許多已婚夫婦,有時聽了某些司鐸的建議,對該有多少子女的問題,大感不解,莫知孰從。您對他們有甚麼建議呢?
用這種方式混淆有良知的人,忘記了生命的神聖不可侵犯,他們該受嚴厲責備的,如我們的主在瞎子為瞎子領路時提出的責備,指責那些自己不願進入天國,卻也阻止他人進天國的人。我不判斷他們的動機,其實,我相信許多這樣建議的人,是出於同情心,或是想找到一個解決困難的辦法。但是我不得不開誠佈公地講:那些既不傳授健全教理,又無視教會訓導的人,他們破壞性的邪惡作為,令人深感痛心。
已婚夫婦應當牢記:在這個問題上,當他們聽到忠告和建議時,需反省一下,看看天主要他們做的是甚麼。只要用心誠懇、意向端正,並且受過基本的教友培訓,我們的良知會懂得怎樣去發現天主對這問題的旨意,正如在其他問題上一樣。在某些情況下,我們去徵詢別人的建議,旨在找到支持自己私心的勸告,藉以抵制良知所發出的清晰信實,帶有權威性的呼聲。甚至有人會一個接一個地去換顧問徵詢意見,直至找到一位「仁慈」的建議者。這是法利塞人的態度,與天主兒女完全不相稱。
在信德或道德問題上,其他基督徒的建議,特別是司鐸的建議,往往是使我們認識天主要我們在某一具體情況下去做些甚麼。但是,建議,絕不消除我們本身要負的個人責任。說到底,要作決定的是我們本人,是我們自己每一個人。我們所做的決定,是要由我們自己向天主交代的。
凌駕於一切私人建議之上的,是天主的法律。天主的法律,包括在聖經內,由教會訓導當局在聖神引導下,加以維護和訓導。一個建議,若與天主的話相牴觸,我們就應當斷然拒絕。天主會賜恩寵給意向端正的人,會啟發他們該做甚麼,並且在甚麼時候去做。天主會使他們找到一位懂得引導他們靈魂的司鐸,帶領他們沿著純潔正直的道路前進,儘管有時可能是艱辛的道路。
靈修指導,不應導致人們失去獨立的判斷力,使他們只會機械式地執行別人的指示。相反,應當培養人們有獨立的基督徒價值觀。這就必須培養成熟練達,信念堅定,有足夠的教理知識,有高尚的精神,和受過錘鍊的意志。
已婚者務必清楚認識其聖召的尊嚴。他們該明白:天主不僅召叫他們有人性之愛,更是藉這人性之愛邁向天主之愛。他們該明白:天主自無始之始的永恆,就揀選了他們,與天主造化合作,生養教育兒女。我們的主邀請他們,將自己的家與整個家庭生活成為基督徒美德的見證。
我不厭其煩地重申:婚姻是引領人趨向天主的一條偉大而美妙的途徑。像生活中天主所賜的一切一樣,婚姻也要求我們對聖寵的感召,作出積極的回應,要求我們慷慨宏量、誓忠獻身、捨己為人、忘我服務。自私自利之心,無論從甚麼型態或形式出現,都是與天主之愛相牴觸的,而天主之愛,應當永遠是指導我們生活的統帥。在考慮婚姻和生育子女的問題時,必須牢記這一基本原則。
有些女性已經有了很多孩子,卻害怕把再度懷孕的消息告訴親友,擔心遭受批評,認為在「避孕藥」問世之後,大家庭已經過時了。的確,維持一個大家庭,在今日社會,並非一件容易的事。對這話題,您要向我們說些甚麼呢?
我降福愉快地接受天主賦予的使命,而有許多孩子的父母。我還敦請已婚的夫婦,不要截堵生命的泉源,如果是天主聖意的話,懇請他們用超性眼光來對待這個問題,有足夠的勇氣承擔起撫養大家庭的責任。我所稱讚的大家庭,不是光指生理關係的後果;我指的是以實行人性美德為基礎而建立的家庭:它高度尊重人的尊嚴,它明白把孩子獻給天主,不僅是生養孩子自然的生命,而且是負起長期培育的職責。生養生命是第一步,但不是征途的全程。
天主的旨意,常常藉由平凡普通的方式顯現。在某些情況,天主旨意是要一個小家庭,然而,若有人視節育為理想的解決辦法、是人人可行的普遍義務,那就是大錯特錯了,是犯罪的、是反對基督教義的、是貶低人性的。藉口虛構所謂大公會議後精神為由,否定大家庭的價值,無異於篡改和歪曲基督教義。梵二大公會議宣佈:「在這樣滿全天主委託的使命的夫妻中,尤其值得提出者,是通過二人共同及明智的決定,毅然接受妥善教養更多子女的夫妻們」(《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50)。此外,教宗保祿六世在1966年2月12日的一次演講中提到:「最近閉幕的梵二大公會議,應在基督徒夫婦之間激發出慷慨的精神,好使天主子民不斷擴展……他們應當時刻牢記:為實現永恆的救恩和世界的救贖,天國的擴展,以及教會在人類中的滲透,全都寄望於他們的慷慨回應。」
數目的多少,不是決定因素。家裡實際有多少名孩子,不會使家庭變得更具或較缺乏基督徒精神。關鍵在於婚姻生活的完整和誠實。真誠的彼此相愛,超越夫婦的結合,更延伸到他們愛情的果實──子女。反之,自私自利之心,遲早會把愛淪為純粹的本能滿足,並破壞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連結。一個懷疑自己不是父母期望而誕生的孩子,若覺得自己不是因為純真的愛而生,而只是因為父母的計畫不周或疏忽所致,那麼他很難視自己為父母的好兒子──一個真正的兒子。
我剛才說,孩子的數目本身並不是決定性因素。然而,我也很清楚,對大家庭的抨擊,是缺乏信德的後果。這種社會風氣,根本不懂什麼叫慷慨精神,卻千方百計掩飾自私自利之心,用濟世救人的假仁假義為幌子,兜售不可告人的腐朽生活方式。矛盾的是,那些推行最多節育宣傳、甚至將節育政策強加於其他國家的國家,往往正是生活水平達到較高水準的國家。或許,若他們的經濟和社會論點能促使他們將大量財富分給有需要的人,這些主張才會更具說服力。在此之前,很難不認為他們背後真正的動機是享樂主義與政治主導的野心,是一種人口上的新殖民主義。
我並非不察覺到人類面臨的嚴重問題,也並非不知道某個家庭可能面對的實際困境。我經常思索這些現實狀況,我那顆慈父之心──身為一名基督徒和司鐸,是不能缺少這顆慈父之心的──也因此充滿憐憫。然而,從控制生育的方向去尋求解決之道,並不符合正當原則。
我實在不明白天主教徒,甚至司鐸,多年以來怎能心安理得地建議人用避孕藥來防止受孕呢?歷任教宗的訓導,怎能置若罔聞以至於此呢?他們更不該輕易揚言:只要教宗不是以宗座權威(ex catedra)時,他也不過是一位可能犯錯的神學家罷了。言外之音,似乎認定教宗會犯錯,而他們自己卻不會,實在狂妄傲慢。
此外,他們還忘記了教宗不僅是一位導師,且在他明確表達時更具有「不能錯誤」的權威,同時也是首席立法者。對此,教宗保祿六世以斬釘截鐵的明確言詞肯定:備受尊敬的庇護十二世,在這極為敏感議題上所訂下的一切規劃,仍具約束力,必須嚴格遵守。此外,庇護十二世只允許在特定且困難的情況下採用某些自然程序來避免受孕──而非使用避孕藥。因此,提出相反意見者,實屬在嚴重事項上公然違抗對教宗應有的服從。
我可以寫一整本書,論述各種各樣避孕方式所帶來的種種災難性後果,例如:婚姻愛情的破裂(雙方的關係,不再是夫妻,而成了同謀共犯);婚姻幸福的喪失:通姦、精神緊張、情緒苦悶、子女受害、安寧被毀等等……然而,我不想逐一詳談了。我寧願直截了當去服從教宗。若教宗日後果真決定使用某種藥物避孕是合法的,我會作出相應調整,遵從他的指示。我會按照教宗建立的準則,以及倫理神學的準則,對每一個案例,包含上述的危害,逐一加以審查,並憑良知向每位當事人提出我的建議。
而且,我時刻謹記:當今世界無法靠那些試圖用藥品來麻醉精神生活、把一切問題簡化為經濟或物質利益的人來拯救。真正的救援將來自那些深知道德律與人類永遠命運密不可分的人,他們信靠天主,慷慨地承擔信仰的要求,並幫助周圍的人領悟我們現世生命的超性意義。
這份確信不會促使人們逃避現實;而會確保所有人都擁有必要的物質資源、人人都有工作,且沒有人在其社會與家庭生活中受到不公平的對待。
不能生兒育女的苦悶,往往造成不和與誤解。依您之見,沒有孩子的基督徒夫婦,應當怎樣來理解他們婚姻生活的意義呢?
首先,我會告訴他們,不要過於輕易地放棄希望。他們應當祈求天主賞賜他們子女,像天主在舊約中降福聖祖那樣,如果這是天主聖意的話。同時,他們應該尋求值得信賴的醫生協助。假若盡了一切人事,天主還是沒有賞賜子女,那麼,他們也不該視此為挫敗,應該喜樂地接受這個現實,並從中領悟天主對他們的旨意所在。天主未賜予子女,往往由於對他們另有更高的要求:天主希望他們把養育子女的同樣努力、關愛和溫柔的奉獻之心,用於幫助別人,不計較享受不到子女所帶來的喜悅。因此,他們沒有理由自卑自責,更沒有理由悲傷難過。
如果他們有內修生活,他們該能明白,天主是在敦促他們,把自己的生活奉獻為慷慨的基督徒服務──一項雖不同於養兒育女,卻具有同樣美妙深遠意義的使徒工作。
只須環顧四週,他們便會發現許多需要幫助、救濟和愛心的人。除此之外,還有許多使徒工作等着他們參與。只要慷慨地奉獻自己、忘我助人、全心全力投入工作,他們一定會廣結碩果,並體驗到一種在精神上為人父母的真正平安。
至於具體的實踐方法則因人而異。但歸根究底,這是一種滿懷愛心、關懷他人、忘卻自我的服務。天主總是賞善報德的,祂定會以深湛的喜樂充滿那些慷慨謙卑、不為自己著想的人靈。
有些婚姻,妻子由於種種原因,不得不與丈夫分居,使生活陷入困境,難以忍受。在這種境況下,要接受婚姻的不可拆散性,是不容易的。她們會抱怨建立新家庭的機會被剝奪了。對於這種境況的人,您會怎樣回答呢?
我完全諒解她們的痛苦,我會告訴她們:即使在這種境況中,也能看到天主的旨意。天主的聖意,絕不是殘酷無情的,因為天主是一位慈父。雖然眼前的處境難以忍受,但只要她們祈求我主和聖母,一定會得到恩寵的幫助。
婚姻的不可拆散性,並不是教會突發的主意,也不僅是一條人為的教會法律。它是自然律和神律的準則,完全符合我們的本性,也符合超性恩寵的秩序。因此,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婚姻的不可拆散性,是夫妻幸福和子女信仰保障不可或缺的條件。即使在我們所談論的極為悲傷的情況中,只要謙卑地接受天主的旨意,一定會帶來無可替代的平安寧靜。這不僅是個避難所或慰藉,這是基督徒生活的核心實踐。
與丈夫分居的女性,若是需要照顧孩子,她們應該明白:孩子仍非常需要母愛的關懷,尤其在家庭分裂的情況下,更為需要。她們應懷着寬厚的心努力理解婚姻的不可拆散性──儘管對她們而言,意味著犧牲──卻是維護多數家庭完整和團結的保障,並昇華了父母的愛,防止子女被無辜拋棄。
人們對基督徒婚姻的不可拆散性這一看似嚴厲的誡律感到震驚,並不是甚麼新聞了。當耶穌確認這誡律時,宗徒們也感到詫異。它看似是一種負擔,一副枷鎖,但基督親口說,祂的軛是柔和的,祂的擔子是輕鬆的。
另一方面,儘管意識到許多情況下不可避免的困難,我們仍然應當注意不要誇大其詞。身處這些境況中的女性,她們的生活難道真正比其他受虐待的女性更困難嗎?比其他經歷種種重大身心苦難的人更艱難嗎?
真正讓人不快樂、甚至摧毀整個社會的,是那種瘋狂追求福祉、並試圖不惜一切代價消除一切困難與痛苦的態度。人生有許多不同的層面,處境各異:有些嚴峻、有些看似輕鬆。每一種境況都有其恩典,都是天主的特別召喚,是一個工作、奉獻愛德的機會。我建議那些在困境中感到壓抑的人,試著暫時忘卻自己的問題,去關心別人的困境。這麼做不僅能帶來內心的平安,更重要的是,能夠聖化自己。
家庭最大的幸福之一,是享受融洽安寧穩定的天倫之樂。遺憾的是,不少家庭因政治或社會議題而產生分歧。您認為怎樣才能克服這些衝突呢?
我只有一帖良藥:那就是努力和睦相處、互相理解、彼此原諒。即使有人與自己持不同意見,特別是在涉及個人意見的問題上,根本不構成懷有敵意、甚至冷淡疏遠、或漠不關心的理由。我的基督信仰教導我:對每個人,包括那些沒有蒙受相信耶穌基督恩典的人,都應當以愛德相待。那麼,對有血統關係,有同一信仰,僅因觀點有所不同的人,不是更有義務以愛德相待嗎?再說,在這些容許有不同意見的問題上,既然沒有人肯定掌握絕對的真理,那麼,友好與親善的態度,能為大家提供相互學習、互補長短的好機會。
讓家庭因這些事分裂,不僅不符合基督徒的精神,甚至也不符合人性。當人真正理解自由的價值,並熱愛這份神聖的恩賜時,也會欣然接納自由所帶來的多元性。
我願向你們介紹一點主業團的情況:主業團是一個大家庭,全體會員團結於同一個靈修目標。但在信德以外的其他一切事務方面,每名會員有各自的思想、各行其事,享有完全的自由,並對其自由言行負責。由此衍生的邏輯與社會學後果,便是多元化。多元化,並不給主業團加添麻煩,相反,卻表達了主業團正面的精神面貌。正因為在主業團裡沒人害怕多元化,所以,當遇到不同意見時,並不構成會員間相互往來,促進諒解的障礙;反把它看作是自由的合法效應。自由加愛德──生活於自由:即基督為我們贏得的自由;生活於愛德,即基督給我們的新愛德的誡命。我不斷再三強調,這就是基督徒生活實踐的必要條件。
您剛才提到家庭團結的重大價值。從這一點出發,應當怎樣來看待主業團安排的靈修培訓,將夫妻分開舉行的做法呢?
在這方面,如同生活的許多層面,基督徒可以根據自己的愛好或意見,選擇不同的做法,沒有人可以把一套排他性的制度,強加於他們。強制推行排他法於牧靈工作,以及一般的使徒工作,無異是在宗教生活中,實行一種改頭換面的,擴而大之的一黨專政的翻版,我們敬而遠之。我知道有些天主教團體,為已婚夫婦組織避靜,或其他培育活動,對於他們認為怎樣好,就怎樣做;參與他們活動的人若覺得對自己實踐基督徒召叫有所幫助,就參與他們的活動,我毫無異議,不加以反對。不過,我並不認為這是唯一可行的方式,而且,這也絕不明顯是最好的。
基督徒生活中有許多方面的活動。有些活動,已婚夫婦甚至整個家庭,都能一起參與。例如,感恩祭和其他朝拜天主的善功。但是,另有一些靈修培訓活動,夫妻若能分開參加,我認為會更有神益。至少有一點好處,那能突出強調每一個人自己的聖化,以及個人的修行奮鬥,個人同天主的結合歸根究底,是屬於個別性的。雖然,這個人性的靈修活動結果,肯定會影響他人;但是,個人的良知,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則是極為重要,是不可置疑的。況且,夫妻分別進行靈修培訓活動,更易於因人制宜、量需施教,適應每一個人的具體需要、具體境況和心理特質。這樣做法,並不表示對參與者們已婚的事實不予考慮。若真是不加考慮,那就與主業團的精神背道而馳了。
人人有責任在日常生活和每天的具體環境中,聖化自己,已是我四十年來宣講和著作內的主題。已婚人士,應通過完善地盡好家庭任務,來聖化自己。主業團為已婚男女安排的避靜和其他培育活動,其目的之一,就是要使他們充分認識自己婚姻聖召的尊嚴,並幫助他們在天主恩寵的助佑下,做好準備,更好地實踐這聖召。
婚姻中的愛,對男性和女性的要求是不同的,而他們表達愛的方式,也不盡相同。藉著具體的培育,能有效輔導夫婦在日常生活中,發掘這些愛的細節。如此一來,雖然是短短幾個小時,或短短幾天的分開,夫妻在這分組的培訓裏,最終會讓他們更加緊密團結,彼此的愛也會比以往更深、更成熟,更充滿尊重。
我再重申,我並非聲稱我們的做法是唯一的好方法;也不是說,大家都該如斯效法。就我個人而言,有充足的理由和經驗,來說明這種做法的效果很好。然而,我絕對沒有意思為此跟持不同意見的人爭長論短。主業團在某些靈修培育活動,採取這種分組方式外,在其他許多方面的活動,也安排已婚夫婦以伉儷身分共同參與,共同合作的。例如,我現在想到的是:主業團會員所辦的學校,邀請學生父母參與合作的事務、會議或講課活動等;尤其是主業團所辦的學生宿舍,都有邀請家長參加活動。
你們看,當活動的性質要求夫婦共同參與時,丈夫和妻子都會一同出席。但是這些類型的會議和活動,與針對個人靈修培育的形式是完全不同的。
還是有關家庭的話題,我想探討子女的教育,以及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近幾年來的各樣變化,對家庭生活影響甚大,有時竟然使家庭內部相互間的了解,變得相當困難,甚至導致溝通上的斷裂。這往往是由於「代溝」所致。怎樣才能克服這種現象呢?
這是個老問題。不過,在當前變得更頻繁,更迫切了。原因是現代社會瞬息萬變的特點引起的。年輕人與年長者對事物的看法不同,是可以理解的,也是自然的。這情況一直存在。如果一個十多歲的青少年,思考問題像個成年人,那倒是怪事了。我們在開始形成獨立思考判斷時,往往有一種反抗長輩的傾向。但隨著歲月的流逝,逐漸明白,父母在許多事情上是正確的,而這些判斷是基於他們的經驗與慈愛。所以,還是要父母先邁出第一步。父母早已經歷過這個階段,因此,他們應當對子女十分諒解,要有靈活性與幽默感,以親切和遠見來避免可能的衝突。我常建議父母嘗試做子女的好朋友。父母養育子女所需要的權威,其實可以與友誼完美協調。這就是說,在某種程度上,父母要把自己放在與子女同一個層面上看待關係。孩子,即使是那些看似難以管教,反應遲鈍的孩子,始終渴望與父母之間的親密與友誼。這是一個信任的問題。父母應當在友善的氣氛中教養子女,切勿讓他們感到自己不被信任。父母應當給予孩子自由,同時教導他們如何以負責任的態度來行使個人自由。偶爾讓自己「被愚弄」,其實反而更好,因為父母所表現出的信任,會使孩子感到不該濫用這份信任而心感慚愧,從而主動糾正錯誤。反之,若是孩子得不到自由,也感受不到信任,他們反而更容易傾向於欺瞞父母。
這份友誼,這種懂得如何站在孩子的角度思考,使他們容易與父母談論自己的小煩惱;同時也讓父母能夠根據孩子的心智和理解力,逐步向他們解釋生命來源問題,溫柔地引導他們的好奇心。我認為這是極為重要的。孩子們不能把性視為罪惡,也不該在與朋友的粗俗對話中得知本質上高貴而神聖的事物。這也可以成為鞏固親子友誼的一個重要步驟,防止在孩子道德意識萌芽的初期,與父母產生隔閡。
父母也應保持年輕的心態,使自己更易以同理心回應孩子們高尚的抱負,甚至是他們充滿幻想的憧憬。生活不斷變化,出現許多我們不一定喜歡的新事物;或許就客觀而言,這些新事物不如過去的好,但它們也不壞,不過是不同的生活方式罷了。有時,衝突可能源於一些微不足道的差異,若能加一點常識和幽默感,就能輕鬆化解。
話說回來,並不是一切都取決於父母,孩子們也必須盡自己的本分。青年人總能對偉大的事業、崇高的理想以及任何真誠的事物充滿熱情。我們應幫助他們認識父母生活中那些簡單、自然且常被忽視的美德。孩子們應當一點一點體會父母為他們所付出的犧牲,為養家糊口、培育子女,所付出的近乎英勇的克己犧牲。他們也應學會不過度渲染情緒、不認為自己總是被誤解,更不要忘記自己永遠要對父母心懷感恩,因為這份恩情是無法真正償還的,最好的回應是以尊敬和感恩的孝愛來對待父母。
坦白說,團結合作應該是家庭常態。有時,發生一些摩擦分歧,那也是正常的。從某種意義上來看,小摩擦有時還可以給日常生活增添情趣呢!這些問題沒有甚麼大不了,時間會讓一切平息,但真正牢不可破的,是堅定不移的愛,一份真摯而純粹的愛,源自於慷慨,伴隨着彼此關心,彼此照顧,體諒家人的困難,並設法加以解決。由於這是正常家庭生活狀況,所以,當我說(自1920年代起我就一直重複這句話)十誡中的第四誡,不愧是一條「最甘飴的誡命」,絕大多數人都能完全理解。
如今有些青年人,對熱心的教友生活,幾乎毫不關注,認為那是缺乏理智的無謂之事。或許他們正是強制性宗教教育制度的反應。那制度往往被簡化為一些例行公事和表面的儀式。對於解決這問題,您有甚麼建議呢?
這問題本身,就是一個答覆。真正的虔誠,是先身教,後言傳。假虔誠,只是令人悲哀的虛假模仿而已,通常源自缺乏教理知識,以及某種心理上的偏差。結果自然地使那些熱愛真理與誠懇的人感到厭惡。
我不勝喜悅地看到,教友的熱心美德,今天如同四十年前一樣,是怎樣才會扎根於青年心中的:
當他們親眼目睹基督徒的虔誠,確實活現在別人的生活中;
當他們明白到祈禱就是跟天主談心,不是匿名的,而是親身,像慈父朋友一般,傾心交談;
當我們努力讓他們在靈魂深處聆聽到耶穌親自召喚他們來親密相會的邀請:vos autem dixi amicos ──「我稱你們為朋友」(若15:15)。
當一個喚起他們信德的強烈呼喊,使他們猛然領悟:原來我們的主「昨天,今天,直到永遠,常是一樣」(希 13:8)。
這一覺悟,對於青年人極為重要:純樸真誠的虔誠,還要求我們實踐人性的美德;純樸真誠的虔誠,並不等於一天裡,或一週內,做幾項善功便算了事的。純樸真誠的虔誠,必須滲透我們的整個生活,給我們的工作、休息、友誼、娛樂,和一切言行舉止思想談吐,都帶來意義。我們是天主的兒女這身份是終日不變的。儘管我們會特別預留時間,專門用來默想祈禱,已使自己充滿天主兒女的意識。所以,在具體生活中,樹立牢固的「我們是天主的兒女」的主導思想,方才是真正的虔誠。
我曾說過,青年人對此深有領悟。我還想補充的是:凡是認真實踐這個道理的人,必然朝氣蓬勃、永保青春。凡是同耶穌心心相印而生活的教友,縱然年逾八十,還是可以體會到我們在祭台前唸的禱詞:「我要走近天主的祭壇前,走近使我悅樂、青春煥發的天主面前」(詠43[42]:4)。
那麼,從小教育孩子,熱心過信德生活,您認為是很重要的了?您是不是認為,有些虔敬行為,應當在家庭裡實行呢?
我認為這正是培養孩子做一個真正教友的最好方法。聖經告訴我們:初期的基督徒家庭,是怎樣從福音的光照中,汲取力量和新生命的。聖保祿稱呼那時的教友家庭為「家庭的教會」(格前16:19)。
經驗顯示,在所有基督徒環境中,在家庭溫暖氛圍中所進行的本性與超性的啟蒙教育,會產生美好的影響。孩子們學會把天主放在自己心目中首要地位;學會視天主為父,瑪利亞為母;也學會效法父母的榜樣祈禱。由此可見,父母肩負着何等重大而神聖的使徒使命:他們的責任不只是教導,更有責任善度完美的基督徒祈禱生活,好能把自己對天主的愛,傳給孩子們。
父母應該如何實踐呢?其實在基督徒家庭中,早已有一些簡單卻深具意義的、我認為十分珍貴的日常宗教行為:飯前飯後經、晨禱和晚禱、玫瑰經(儘管如今仍有些人對這項聖母的敬禮持批評態度)。每個地方的熱心敬禮不盡相同,但我認為應當持續鼓勵一些家人可以以簡單自然的方式共同進行的虔誠活動。
這樣才能確保不致把天主視同「每週日才在聖堂拜訪的陌生路人」。我們要把天主當作真天主來看待,祂不僅在聖堂裏,也在家中。因為我們的天主告訴我們說:「那裡有兩個或三個人,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我就在他們中間」(瑪18:20)。
我至今仍舊誦唸孩提時從母親親口學到的床邊禱詞。我懷著兒子般的自豪和感恩之情,大聲朗誦。這些祈禱詞,使我更親近天主,也讓我重新感受到當初邁出基督徒第一步時所經歷的那份愛。當我將即將展開的一天奉獻給天主,或為將結束的一天向祂感謝時,我也祈求祂在天上把幸福賜與我所深愛的人,並讓我們有朝一日,在那裏永遠團聚,再不分離。
可以再問一個關於青年人的問題嗎?我們的雜誌常常收到許多與他們有關的問題。其中最常見的一種,是當父母試圖把自己的想法加諸於孩子身上,替他們決定未來。無論是在選擇職業或工作,甚至是在選擇男朋友或女朋友時,這種情況都會發生。若是孩子想回應天主的聖召,服務人靈時,這種情況就更加常見了。父母們採取這種態度,是否有合理的依據呢?難道這不會違反青年人成為成熟個體所需的自由嗎?
歸根究底,決定人生方向的選擇,必須由個人親自作出,且必須是自由的,不應受到任何形式的強迫或壓力。但這並不等於說,在通常情況下,別人的干預,一概是不必要的。正因為這些決定,會深深影響整個人生,且人的幸福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所作出的選擇,因此很明顯,這些決定應當冷靜地、非倉促地作出──應當是特別負責與明智謹慎的。而明智謹慎,就是懂得尋求建議。自以為不需要天主的恩寵、也不需要別人的愛護指引,尤其父母的愛護指引,便獨斷獨行,乃是一種自負的表現,往往會讓人付出沉重的代價。
事實上,父母能夠並應該給予子女莫大的幫助。父母可以為子女開啟新的視野,與他們分享經驗,引導他們思考反醒,讓子女不被一時的情緒所左右。他們可以為子女提供一套實際且正確的價值尺度。有時父母可以給予子女個人的建議;亦可鼓勵子女尋求其他合適的人,例如忠誠正直的朋友、博學有聖德的神長、或是職業輔導的專家。
勸告及建議並不剝奪自由,反而提供判斷的依據,從而擴展選擇的可能性,並確保決策不會基於非理性因素。在聽取別人的意見並全面考慮之後,終於到了一個作出選擇的時刻,這時,任何人皆無權強制一個青年人的自由。父母應當避免過度將自己投射在孩子身上的誘惑,或依照自己的偏好來塑造他們。父母應當尊重天主賦予孩子們的志趣和才華。父母若是真的愛子女,就不會感覺這樣做會有甚麼困難。即使在極端的情況下,明知孩子的決定是錯誤的,並可會造成未來的遺憾,解決之道不在於強迫,而在於諒解。這往往意味著要懂得如何陪伴孩子,幫助他克服困難,並在必要時,從不幸的處境中汲取大的益處。
凡是真心愛護子女,為子女幸福著想的父母,在給予建議和忠告之後,應當巧妙得體地退居幕後,這樣就沒有任何事物能夠阻礙自由這項偉大的恩賜,使人能愛天主、侍奉天主。父母應當牢記:天主願意人自由地愛祂和侍奉祂。祂始終尊重我們的個人決定。聖經告訴我們說:「上主在起初就造了人,並賦給他自決的能力」(德15:14)。
再補充幾句話,特別是關於你提到的最後一個例子,就是決定奉獻自己為教會和人靈服務。我想,那些無法理解這聖召的天主教父母,在建立基督徒家庭的使命上是失敗的。他們或許並未真正意識到基督教會賦予婚姻聖召的尊嚴。不過,我個人在主業團的經驗都是非常正面的。我常對主業團會員說,他們的聖召,有百分之九十是受之於父母的恩惠。因為他們的父母懂得教養子女,並教導他們慷慨大方。我可以向你們保證,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幾乎全部的父母都尊重並愛護子女的決定。他們立刻將主業團視為自己家庭的延伸。這是我最大的喜悅之一,也再次證明,若要真正成為神聖的,也必須深具人性。
現今社會上流行一種所謂的「愛情合法化一切」的理論,由此產生的後果是訂婚往往被人當作「試婚」。他們說:不按照愛情的命令做,就是虛偽而保守。您對這種態度有何想法?
任何有有德之士,特別是基督徒,都會認為這種態度不合乎人性。它貶低了人性之愛,把人性之愛視同自私與恣情縱慾。
反動嗎?誰是反動派?是那些倒退回原始叢林,放棄理性,只承認本能衝動的人。訂婚應當是增進感情,加深相互了解的階段。在「愛的學校」裏,學習的不應是如何索取,而是如何奉獻:以理解、尊重與溫柔為基礎的愛。正因如此,就在一年多前,我特地贈送了一尊童貞聖母瑪利亞雕像──「至純潔的愛之母」給納瓦拉大學。好讓那裡的大學生們,能夠從聖母身上學習愛情的高貴,包括她的人性之愛。
試婚?使用這個字眼的人,對愛情的了解,何其膚淺!愛情,是一種更堅定,更真實,更富人性的現實。愛情不應被當作商品一樣,用來試用、然後根據個人喜好、舒適和利益來接受或拒絕。
如此缺乏道德標準,實在令人悲哀,甚至不值得刻意譴責那些如此思考或行事的人。只需幾年,他們就會淪落於內心的枯竭、悲哀、孤寂淒涼之境況中。我從未停止為他們祈禱,也全心全意地愛他們,努力使他們明白:重返基督懷抱的道路永遠是敞開的。只要他們努力改進,他們也可以成聖,成為正直的基督徒。他們既不會缺少恩寵,也不會缺少我主的寬恕。唯有如此,他們方真正理解甚麼是愛情──天主之愛,以及崇高的人性之愛。到那時,他們才能真正體驗到平安、幸福和有圓滿的結果。
單身女性是社會的一大問題。我們所指的,是那些有婚姻聖召卻沒有結婚的女子。到頭來,她們會問:「我們生活在世的目的究竟是甚麼呢?」您會怎樣回答她們呢?
「我們生活在世的目的是甚麼呢?」是全心全意愛天主,並將這份愛傳遞給所有的人。這看起來微不足道嗎?天主絕不讓任何人靈陷於盲目的命運之中。祂為每一個人都有一個計劃,並召叫每一個人去完成一項極為個人化且不可替代的使命。
婚姻是一條神聖的道路,是一個聖召,但並不是唯一的道路,也不是僅有的聖召。天主給每位女性的召叫不一定是婚姻的。你說她們有婚姻聖召,但未能找到丈夫。在某些情況下,也許確實如此;有時候,自愛或唯我主義也可能阻礙天主召叫的實現。然而,在大多數情況下,這反倒可能顯示我主並沒有真正賜予她們婚姻的使命。我承認,她們喜愛孩子,覺得自己能夠成為一個好母親,會全心全意獻身忠於丈夫和孩子。然而,這對每個女性來說都是自然的,甚至包括那些為天主聖召而放棄婚姻,獻身為天主和人靈服務的婦女。
她們沒有步入婚姻。很好,那就讓她們繼續如以往般熱愛天主的旨意,緊緊依偎在祂那慈愛無比的聖心旁。耶穌永不離棄我們,祂始終是信實的,祂在我們生命的每一時刻都照顧愛護我們,把自己賜與我們,直到永遠。
此外,女性還可以在家庭以外履行她們的使命──展現其女性的特質,包括母性情懷,例如,在其他家庭、學校或社會服務中發揮光芒;這些機會是多不勝數的。社會有時對那些所謂「老處女」極為苛刻,甚至是不公正的。然而,有些單身女性是喜樂與平安的來源。她們勇於承擔責任,慷慨地奉獻自己為他人服務。她們在更深刻、更真實層面上成為了「母親」,遠勝那些僅僅在血緣層面上為人母者。
我前面的問題是關於訂婚的。現在換個話題,談談婚姻吧。為了使婚姻生活,不致因歲月的流逝而使人感覺單調乏味,而能保持幸福延續不斷,您對已婚女性有甚麼忠告呢?這個問題聽起來或許不重要,但是我們收到許多來信探討這個主題。
我認為這確實是個重要的問題。因此,即使解決之道看似平凡,仍值得我們重視。若要使婚姻保有初時的魅力與美好,夫妻雙方應每日努力更新彼此的愛情,而這樣的更新來自犧牲、微笑和富於創意巧思。難道丈夫辛勞工作一整天回家後,聽見太太嘮嘮叨叨一再訴說白天碰到的倒霉事情,使他逐漸失去耐性,這會令人感到驚訝嗎?那些煩惱或抱怨,其實可以稍後再談,選擇在對方稍微休息,比較有心情傾聽的時刻吧。
還有件重要的事,就是個人的儀容外表。我敢說,哪一位司鐸給人與此相反的勸告,他就是個糟糕的顧問。一個生活在俗世中的女性,隨著年歲的增長,不僅對她的內修生活,而且也要對她個人的儀容,更加留意。當然,這一切都應該與她的年齡和處境相符。我常常開玩笑地說:門面越老,越要裝修嘛。這是一個司鐸的忠告。一句古老的西班牙諺語這樣說:「頭髮梳得好的女人,保住丈夫不去敲別家的大門。」
所以,我不怕這樣說:丈夫的不忠,有八成都是妻子的責任,因為她們不懂得如何每天重新贏得丈夫的心,並給予關愛與體貼照顧。一位已婚女性,應當把心思集中在丈夫和孩子們身上,就如一位已婚男士的注意力也應當集中在妻子和孩子們身上一樣。要成功地做到這一點,是需要付出大量時間和努力的。任何妨礙這一目標的事物,都是不良的,都是不能容忍的。
這項可愛的責任是無法推卸的。外出工作不是藉口;甚至虔敬的宗教生活也不能成為理由,因為如果宗教生活與日常義務不能相容,那就既不善也不中悅天主。已婚女士的首要關懷應該是她的家庭。有一句阿拉岡的俗語這麼說:「女人因去教堂而燒焦了燉煱,儘管她可能是半個天使,但肯定也是半個魔鬼。」我會說,她可是個不折不扣的魔鬼。
除了父母與子女間可能出現的衝突外,夫妻之間的也經常發生爭執,有時甚至嚴重影響家庭的和諧。在這方面,您對已婚夫婦有何忠告呢?
我建議他們要彼此相愛;要意識到在他們一生中難免遇到爭執與困難。只要以自然的心態坦然面對,這些挑戰甚至會有助於深化他們的恩愛。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個性、喜好、情緒——有時是壞情緒,以及缺點。然而,我們每個人的性格也有可愛的一面,由於這個原因,加上其他多種理由,每一個人都是可愛的。只要人人願意努力改正自己的缺點,寬容看待他人的不足,共同生活便可以愉快幸福。這就是說,只要心中有愛,就能消除和克服一切引至冷漠或爭執的理由。反之,若是夫妻雙方對小摩擦過度渲染擴大,互相指責對方的缺點和錯誤,那麼不但破壞了和諧,更可能讓愛情漸漸枯萎。
夫妻擁有他們在婚姻聖事中所領受的特殊恩寵,使他們在婚姻生活中實踐所有人性及基督徒的德行:即互諒互解、有幽默感、忍耐包涵、寬恕體諒、有涵養以及彼此之間的體貼。最重要的是不放棄努力、不讓緊張情緒、驕傲或個人癖好與執念主導一切。為了達到這境界,夫妻雙方必須在內修生活上不斷成長,並向聖家學習,在超聖的同時,也出於人性的原因,活出一個真正具備基督徒美德的家庭。我再說一遍:天主的恩寵是不會缺少的。
誰若說自己無法忍受這事或那事,或無法保持沉默,他只不過誇大其辭,企圖為自己的行為找藉口罷了!我們應當求天主賜給我們力量,好能克服任性,學習自我約束。失控的怒氣不僅奪走了我們對局面的掌握,也讓言語變得尖銳,可能無意中冒犯他人,造成傷害與痛苦。
我們都該學習保持沉默,等待合適時機,用正面、樂觀的方式表達自己。當丈夫脾氣發作之際,正是妻子要耐心等待他冷靜之時;反之亦然。若是彼此真心相愛、有加深恩愛的渴望,那麼夫妻雙雙暴跳如雷的情景,將是極為罕見。
還有一條要則,就是我們要習慣接受自己並非百分之百正確的。事實上,在這些充滿爭議的事情上,越是確信自己完全正確,就越值得懷疑是否真的如此。這種思考方式能讓我們更容易反省自己,必要時也更願意道歉,而道歉往往是結束爭吵最有效的方式。這樣一來,和平與恩愛便得以重拾。我不是在這裡鼓勵你們吵架,不過,若是偶爾走火,間或有之,跟自己心愛的人意見不合,那是可以理解的。因為與我們朝夕共處的人發生摩擦的機會,自然也最多。不會有人去跟住在遠方的人爭吵的!所以,夫妻之間偶爾的小吵小鬧,只要不是經常性的(那是應該力求避免的),並不是愛情枯竭的徵兆,反而可能讓彼此的感情更深厚。
最後,我想勸告父母們:絕對不要在孩子們面前吵架。你們可以用一句話、一個眼神、一個姿勢,提示對方,宣告停火,如果實在不能避免爭執,至少能延遲到比較心平氣和之時再談。家庭氛圍應以夫妻和睦為基礎,因為平安和睦是培養深邃有效的教育不可缺少的條件。孩子們應能從父母身上看到奉獻精神、真摯的愛、互相扶持和理解的榜樣。日常生活中的瑣事,不應讓孩子看不到愛能克服一切障礙的真諦。
我們往往對自己太過認真。所以,人人難免偶爾動怒──有時是因為情況所需,有時則是缺乏克己精神。重要的是,要能夠開懷一笑,主動恢復家庭和諧氣氛,向對方表明,憤怒的爆發並不會摧毀彼此間的真情實愛。簡而言之,夫妻間的生活,應建立在彼此相愛、愛護子女的基礎上,因為,這樣做,就是熱愛天主。
主業團女支會,最近在馬德里辦了一所學校,目的是營造一個家庭氛圍,提供一套培訓家庭僱員的課程,使她們精於業務。您認為主業團這項活動,對社會有甚麼影響呢?
這項使徒工作,還有許多其他由主業團會員及非會員合辦的類似項目,其主要目的,皆是提升家庭僱員工作的尊嚴,使她們能以科學化的工作方式從事工作。我之所以說「以科學化的方式」,是因為家務應當被視作為一項真正的職業。
我們不要忘記,有些人曾故意貶低這項專業,把它視為低人一等的行業,但事實並非如此。無可否認,過去這項職業的條件確實令人屈辱,時至今天仍然如此。家庭僱員的工作仍可能受僱主任意擺佈,得不到應有的權利保障,工資低微,也缺乏基本的尊重與關懷。因此,必須引導僱主尊重合理的工作合約,其中應有明確的保障條款,列明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除了法律上的保障外,從事家務服務的人也必須接受相關訓練,也就是說,她必須具備相應的職業素養。我說「服務」──儘管這詞如今已不流行,是因為任何做得好的工作,都是對社會的卓越貢獻:大學教授的工作如此,法官的工作如此,家務工作也同樣如此。唯有那些只追求個人利益的工作,才不配稱為服務。
家務工作,有其基本的重要性。再說,一切工作都有相同的超性價值,沒有高低貴賤之分。任何工作,只要是懷着愛而完成的,都是偉大的。那些被認為是偉大的工作,若在執行時失去基督徒生活意義,也會變得渺小;而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卻因其深遠的影響而顯得非常偉大。
就我個人而言,我的一個從事家庭工作的主業團女兒,她的工作與另一個擁有頭銜的女兒同等重要。我所關心的是,她們是否將自己的工作視為個人成聖和聖化他人的途徑。工作的價值,取決於她是否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在自己的生活狀況中,是否以更大的愛心來履行從天主所領受的使命。
在天主面前,所有人都是平等的,無論是大學教授、店員、秘書、工人或農民;所有靈魂的價值都相同。有時,那些單純而不矯揉造作的人靈反而更加美麗;而那些與天主聖父、天主聖子、天主聖神關係更親密的人,必定更中悅天主。
馬德里新開辦的這所學校,可以大有作為:可以在一項重要任務上,為社會提供切實有效的幫助;可以在家庭中進行基督化的工作,為許多家庭帶來幸福、平安和諒解。我可以就這個話題上談上好幾個小時,但我已說得足夠清楚:我深信家庭工作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因為它能為家庭帶來極大的益處,也能造成大害。讓我們懷着希望,祝願它能夠帶來很多好處,並希望有更多能幹正直的人,藉著使徒工作的熱忱,把這項職業轉化為世界各地家庭的一項充滿愉快而富有成果的使命。
許多不同的因素,包括教會訓導當局的教導,為創造和提倡現有的深刻社會意識,作出了貢獻。我們常聽到「神貧之德」被視為基督宗教的見證。那麼,一位肩負家庭福祉的家庭主婦,該如何在生活中實踐這個德行呢?
福音記載:「窮苦人得了喜訊」(瑪 11:5),這正是天國來臨的一個徵兆之一。誰不愛神貧,不實踐神貧,他就沒有基督精神。這對每個人都適用的:無論是退居沙漠的隱修士,還是生活在人群之中的普通基督徒,無論他是否享有現世的財富,或是處於捉襟見肘的困境。
我想詳細探討這個主題,因為現今宣講神貧時,往往沒有解釋清楚如何將神貧的理念應用於日常生活。有些人出於善意,但未能與時俱進,他們宣講的神貧是一種「紙上談兵」的產品,只著重炫耀外表,但同時也暴露出內在的缺失,有時連外表也匱乏。
想到依撒意亞先知的一句話:discite beuefacere [學習行善] (依 1:17),我奉勸大家:必須學習活出各種德行,尤其是神貧。倘若我們不去學習如何實踐它,神貧之德便會淪為紙上談兵,無人實踐的空泛理想。我們應使大眾明白:神貧乃是我們的主向每一位基督徒發出的邀請,因此它是每一個人生活規範的明確召叫。
神貧,不是赤貧如洗的狀態,更與骯髒無關。因為,成為基督徒的關鍵不在於其生活的外在條件,而是其心靈的態度。這樣來理解神貧,我們就距離一個極其重要的論點不遠了,正確理解俗世聖召的關鍵所在。因為神貧不單是放棄財物,在某些情況下,基督徒可能被要求捨棄一切,為神貧作證。他們可能被呼籲去挑戰一個過度追求物質的社會,向全世界人宣告:凡是被置於天主之上的事物,都不是真的善。然而,這不是現今教會所要求的見證嗎?教會不也是要求我們明確地見證:我們熱愛世界、團結人類同胞的嗎?
有時,當人思考基督徒神貧時,往往只以修會人士的神貧為主要參照;他們被召在任何時刻、任何地點,公開為神貧作見證。若單從這個出發點去考慮神貧,往往會忽略了平信徒的見證所具有的特定性質,也就是說,在日常生活環境中,在內心世界實踐的神貧了。
平信徒必須在生活中調和兩種看似矛盾的面向。一方面是真實的貧窮,是具體可見的,由明確事物構成的生活情況。這種神貧應當是信賴天主的表現,是心靈不依戀受造物、渴求造物主的標記;是內心渴望被天主之愛充滿,好能把這份愛分施予眾人。另一方面,平信徒既生活在同胞中,他希望成為社會的中的一員,與他人分享生活方式、喜樂與幸福;與他人一起並肩工作、熱愛世界以及其中所有美善的事物;善用一切受造之物來解決人類生活中的問題,以建設一個有助於個人與社會發展的精神和物質環境。
要實現這兩方面的綜合,把它們揉合成一體,很大程度上是個人的課題。這需要有內修生活,好讓我們能在各種情況下分辨出天主對我們的要求。因此,我不打算在此列出一套硬性規則,但我願意提供一些通用的指引,特別是針對身為家庭母親的女性。
神貧有着很大程度的犧牲。神貧就是懂得捨棄多餘的東西。而我們辨識甚麼是「多餘的」,往往不是靠理論規則,而是透過內心的聲音來判斷;它提醒我們,是否正被自私或貪圖享樂牽著鼻子走。另一方面,舒適也有其積極的一面,它不是奢華,也不是追求享樂,而是指創造一個令人愉快的生活環境,好讓家人和他人都能更好地事奉天主。
神貧,是能真正捨棄世物,以及在面對匱乏或不便時,仍能欣然接受,處之泰然。此外,神貧還意味著靈活而充實的每日生活安排,除了規定的虔敬規範外,諸如休息(每個人都需要的),家庭聚會、閱讀、培養藝術、文學或其他有益的興趣嗜好等,也都應在日程中佔一席重要的位置。還有,善於運用每天的時間,盡力把工作做到最好;生活應守秩序、按部就班、有條不紊;做事應準時不誤、不遲到、不拖泥帶水;待人接物,常常保持和藹可親、風趣幽默,這就是活出神貧的方式。
總而言之,神貧意味著尋找機會為他人服務,同時也為自己保留一些時間──所有男女,不僅僅是物質匱乏的人,都有工作的義務。財富及經濟上的充裕,只會增強一個人對整個社會的責任感。
是愛為犧牲賦予了意義。每位母親都深知為孩子犧牲的真諦;這並非僅僅付出幾個小時的陪伴,而是傾盡一生為他們編織幸福。我們活著,理應為他人著想,妥善運用資源,常懷慷慨之心。這一切都是神貧的境界,有助我們脫離依附之心。
母親若只是如此生活,仍不足夠;她應當教導孩子們也這樣生活。她可以透過培養他們的信德、樂觀的望德和愛德來實現這一點;教導他們不自私自利,並慷慨地騰出一些時間去服務那些較為不幸的人,做一些符合他們年齡的工作,藉此具體行動展現對他人的人性關懷和超性的愛德。
總而言之,人人都應當終其一生來實踐自己的聖召。依我看來,最能體現神貧精神的,是來自貧困大家庭的父母,他們為子女奉獻一生,憑着堅毅和恆心、任勞任怨,撫養家庭,營造一個洋溢喜樂的家,使每個家庭成員學會去愛、去服務、去勞動。
在整個訪問中,您談及了人類生活的重要層面,特別是關於女性的角色,以及主業團精神賦予她們的價值。作為結語,您是否願意分享一下,您對女性在教會生活中所扮演角色的看法和建議呢?
我不得不承認,這個問題幾乎讓我違背一貫的原則,給你一個可能引發爭議的回應。因為教會一詞常常被狹義地解釋為僅指神職或教會領導階層(Church hierarchy)。因此,許多人便將參與教會生活簡化為:在堂區協助、加入由教會領導層授權的團體、或積極參與禮儀活動等等。
這些人雖然在理論上可能承認,但實際上卻忘記了教會乃是由全體天主子民所組成的。所有基督徒都是教會的一分子。因此,只要有一位誠心以基督之名生活的教友,那裡便有教會的臨在。
我這樣說,並非要貶低女性在教會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恰恰相反,我認為她們在教會生活中是不可或缺的。我一生不遺餘力地捍衛平信徒聖召的圓滿性──那些生活於世俗中的普通男女教友的召喚,並努力爭取他們在教會和在世俗的使命能夠在神學上及法律上的認可。我只想指出:有些人主張對教友的協助,施加不合理的限制。我有必要強調,普通基督徒唯有拒絕教權主義(clericalization),持守世俗和平凡的身分,在俗世中生活,參與俗世事業,關心俗世事務,才能真正履行他們獨特的使命,其中也包括他們在教會內的使命。
這是遍佈世界的千百萬男女基督徒的使命,就是把基督帶到人類的一切活動之中,並藉着他們在俗世的生活宣示:天主熱愛每一個人,願意拯救所有人。平信徒參與教會生活最佳和最重要的方式,就是繼續留在他們所處的環境中,留在他們被召叫的職責崗位上,做一位名副其實的基督徒。
想到無數基督徒男女,也許沒有甚麼具體的決定,卻過著平凡樸實的生活,並努力使自己的生活言行成為天主旨意的體現,令人感動不已!教會的當務之急,正是要讓這些男女教友意識到自己生命的崇高價值;並明白到他們的一言一行、看似平凡,微不足道,卻具有永恆的價值;教會也應鼓勵並引導他們積極聆聽天主藉日常生活中的事件和境遇,向他們所啟示的話語。天主在呼籲教會實行這項使命:從內部轉化整個世界,使之屬於基督,使基督的救贖彰顯出來。
婦女將以適合她們的方式參與這項使命,無論是在家庭中還是在她們從事的其他職業中,充分將她們的特質發揮出來。
主要關鍵,在於學習聖母瑪利亞──她既是女性、童貞女,也是一位母親──舉目仰望天主,並重複她所說的:fiat mihi secundum verbum tuum [願照祢的話成就於我吧](路 1:38)。忠於個人聖召的關鍵,就在於這句話──每個人的召叫都是獨一無二、不可轉讓的。唯有如此,我們才得以成為天主救贖工程的合作者——是天主在我們內並在整個世界中所展開的救贖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