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業團在五大洲的使徒工作
有時人們會說,主業團的內部組織方式類似秘密社團。對於這樣的說法,應該怎樣理解呢?考慮到這一點,您在1928年創立主業團時,想要向我們這個時代的人傳達的訊息又是甚麼呢?
從1928年以來,我一直宣講:成聖並不是保留給少數特權者的專利,世上所有的道路,都可以成為人趨向天主的途徑。這是因為主業團的靈修精神是建基於聖化日常工作的基礎上的。認為平信徒最多只能輔助神職人員做些教會內的使徒工作而已的偏見,必須予以摒棄。應當牢記,為達到這個超性的目標,人需要的是自由,而且也要親身感受到自己是自由的──是基督為我們贏得的自由。
為宣講和教授怎樣實行這道理,我從來不需要甚麼秘密。主業團的會員厭惡秘密,因為他們都是普通信友,與其他人無異。他們加入主業團後並不會改變他們的身份。他們厭惡在背後掛一塊寫着「昭示天下,本人獻身服務天主」的牌子。如此做法,他們便既非平信徒,亦非俗世中的人了。但是,凡是與主業團會員有往來的人、與他們熟識的人,都會看得出他們是屬於主業團的,因為,即使他們不公開張揚自己的會員身份,他們也不會加以隱瞞。
您能否簡要介紹一下主業團在全世界的組織架構,以及它與您在羅馬主持的總參事會之間的關係呢?
主業團的總參事會男女兩個部分是獨立的,設於羅馬 1。每個國家也有一個相應的組織架構,由主業團在該國的顧問 2 主持。
可是請別以為這是一個強大的組織,像個龐大的網絡般延伸到世界最遙遠的角落。相反,該想像它是一個精簡組織結構的組織 E,其主任的主要職責是負責讓所有會員能通過紮實而適當的神學與使徒工作培育,接受真正的福音精神(一種愛德精神、和睦精神、諒解精神,而所有這一切與極端主義是格格不入的)。除此之外,每個會員的行動是完全自由的。他自主地培育個人的良心。他在生活的各種境況中,在自己的家裏,透過聖化自己的工作,無論是勞心還是勞力的,努力追求基督徒的成全,並使他周遭的環境變得基督化。
此外,主業團的領導工作始終是採用集體共治制的。我們厭惡專制,尤其是在主業團這純屬神的管理上。我們熱愛多元化,因為缺乏多元只會導致效率降低,致使事情無法完成,或不容許他人展開行動,引致沒有任何改進。
您的靈修法典《道路》第484點指出:「你的責任,就是做一件工具。」在前述問題的背景下,應當怎樣來理解這句話的含義呢?
《道路》是法典嗎?完全不是。那本書的大部分是我在1934年寫的,總結了我司鐸工作的經驗,其目的是讓我所接觸的人靈,無論他們是否屬於主業團,都能從中獲益。我從沒想到30年後這本書竟會流傳得如此廣泛,銷量數百萬冊,而且被翻譯成多種文字。這本書並不是專為主業團會員寫的,它適合所有人,無論他是基督徒與否。主動翻譯這本書的人包括東正教徒、基督新教徒,甚至非基督宗教人士。閱讀《道路》時,至少要懷有一份超性的精神,有些內修生活和做使徒工作的熱誠。它不是行動者的法則。這本書的目的是要幫助人成為天主的朋友,熱愛祂,並為全人類服務。換言之,成為一件工具──這又回到你的問題──如聖保祿宗徒渴望成為基督的工具般──成為一件既自由又有責任感的工具。誰若試圖從《道路》這本書的字裏行間去尋求俗世的目標,那就找錯了門路。請不要忘記,歷代的靈修學家常把靈魂視為天主手中的工具。
西班牙在主業團內是否佔有一個得寵的地位呢?能否把它視為一個懷有更大抱負的計劃的起點呢?或它僅是眾多活動地區中的一個而已?
主業團會員來自65個國家(現在則是80多個),西班牙只不過是其中的一個而已,而我們西班牙人更是屬於少數。從地理上而言,主業團誕生於西班牙,但從一開始,主業團的目標就是普世性的。我本人在羅馬定居迄今已有二十年了。
有些主業團會員活躍於西班牙政界,這會否在某情度上使主業團在該國政治化了?難道他們不會把主業團,甚至把教會的名譽損害了嗎?
沒有。在西班牙沒有,在其他地方也沒有。我強調每一個主業團會員都有充分自由從事自己的工作,並且自負其責。他們既不損教會之名,也不損主業團之名。因為他們既沒有獲得教會,也沒有得到主業團對他們個人活動的支持。
用軍事概念來理解使徒工作和靈修生活的人,常常傾向於把基督徒個人自由和個人工作視為集體行動。但是,我向你保證,正如我從1928年就再三提及,在俗世事務方面,在允許有不同意見的神學觀點方面,思想與行動的多樣化,在主業團內不會構成任何困擾。相反地,在主業團會員間現存的,並將永遠存在的多元化,正是有良好的精神、誠實的生活和尊重個人合法意見的標誌。
您是否相信,由於伊比利亞人先天的特殊意識形態,在西班牙主業團內部可能有一組人會躍躍欲試去利用其權力來滿足特殊的利益呢?
你提出了一個假切的命題,而對這個假切的情況,我敢保證永遠不會在主業團內發生的。不僅是因為我們結合在一起完全是為了超性的目標,而且也因為如果有主業團會員企圖想將一些在俗世事務上的標準,直接或間接地強加於其他會員,或是假若他企圖利用他們來達到人性的目標,那麼他就會立刻被驅逐出去,因為其他會員會反抗,而他們的反抗是合法和聖善的。
在西班牙,主業團因它的會員來自各行各業的人士而感到自豪。但在世界其他地區,情況是否也是如此?或許,是否要承認在其他國家主業團的會員是來自上層階級的,例如:工業界、公務員、政界和專業界?
在西班牙以及全世界,主業團接納社會各階層人士:男女老少、工人、商人、文員、農民、各行各業的專業人士等等。聖召是天主賞賜的,而天主對人是一視同仁的。
然而,主業團不會對任何事情感到自豪的。使徒工作的茁壯成長不是靠人的努力,而是依靠聖神的噓氣。一個以俗世目標為宗旨的組織,公布令人羨慕的統計數字、其成員的社會地位和素質,那是可以理解的。實際上,追求俗世名望的組織也通常是這樣做的。但是當聖化人靈是目標的話,以這樣的方式來行事,就是助長了昂然自得的心態,而基督所期望的卻是我們每一位基督徒個人,和整個基督徒團體,都力行謙遜之德。
主業團目前在法國的發展情況是怎樣的呢?
正如我告訴過你,主業團在每一個國家的管理工作都是自主的。若要了解主業團在法國的進展情況,最佳的方式是向當地的主任們查詢。不過,由主業團負責的集體使徒工作活動,包括有巴黎的盧浮來(Rouvray)國際學舍,格蘭諾勃的梵爾德(l’Ile Verte)大學宿舍,以及艾斯奈的古佛萊(Couvrelles)會議中心等等。
然而讓我提醒你,與協助人合作的集體使徒工作並非最重要的。主業團的主要使命在於會員們通過各自在其日常工作中所展現的直接且個人的見證。為此,統計會員的人數是沒有意義的。但是請千萬別聯想到所謂秘密的陰影——絕對不是。滿天飛翔的群鳥不是甚麼秘密,只是沒有人會想去細數牠們的數量而已。
主業團在世界其他地區,特別是英語國家,目前的情況是怎樣的呢?
主業團在英國如同在肯雅般輕鬆自在,在尼日利亞如同在日本,在美國如同在奧地利,在愛爾蘭如同在墨西哥或阿根廷。它所在之處,都是以同樣的神學與牧靈現象紮根於當地人民的心靈。它既不局限於某種特定的文化,也不受限於某個特定的歷史時刻。
感謝天主的助佑和眾多人士的合作,主業團在英語世界擁有不同類型的使徒工作:倫敦的奈塞豪大樓(Netherhall House)是專為亞洲和非洲學生而設的;蒙特利爾的哈得森中心(Hudson Centre)致力於年輕女士的人文與智力發展;悉尼的瓦倫學院(Warrane College)服務當地大學生。在美國,主業團自1949年開始展開工作,值得一提的項目包括:位於芝加哥近西區一個為工人而設的城中中心(Midtown);華盛頓的斯東克萊斯特社區中心(Stonecrest Community Center)為缺乏專業訓練的婦女提供教育;波士頓的特利芒大樓(Trimount House)則是一所大學生宿舍等等。
最後要補充的是,主業團的影響——如果有的話,皆是靈修性和宗教性的,絕對不會是俗世性質的。
不同的消息來源認為:多數修會,特別是耶穌會,對主業團懷有敵意。這些謠言究竟有沒有根據?又或許那是人們尚未弄清問題,而編造出來的無稽之談呢?
我們不是修會會士。我們與修會會士毫無相似之處,而世上也沒有任何權威能強迫我們變成修會會士。然而,在主業團內,我們尊敬並熱愛修會會士們的身份。我每天都為所有可敬的修會會士祈禱,祈求他們繼續以他們的德行善果、使徒工作以及聖德奉獻給教會。關於你提及的那些謠言,就不過是謠言罷了。主業團一向受到眾多修會和團體的讚賞和善意支持,尤其是隱修的修士和修女們,他們為我們祈禱,常常寫信給我們,並以千種方式宣揚我們的工作,因為他們理解我們生活的意義──即在俗世城市中過默觀生活。
主業團的秘書長歐華路是前任耶穌會總會長的摯友。而我與現任的總會長阿魯貝神父(Fr. Arrupe)同樣交情深厚,並對他十分敬重。
若有任何誤解發生,那就是缺乏基督徒精神了,因為我們的信仰要求我們團結,而不是競爭或分裂。
主業團對梵二大公會議的《信仰自由》宣言的立場是甚麼?特別就仍被西班牙擱置的「卡斯蒂艾拉計劃(Castiella Project)」而言,主業團持有甚麼立場呢?還有,主業團偶爾被指責為所謂的「融合派」(integrism),這是甚麼一回事呢?
「融合派」?主業團既非右派,亦非左派,也不是中間派。作為一名司鐸,我竭力師法基督。他的雙臂──不只是單臂──伸展在十字架上。我自由地從任何團體中擇取那些我認為美善、能幫助我向全人類敞開心胸和張開雙臂的元素。而每一名主業團會員在基督信仰的框架內,也是絕對自由地保有自己喜愛的觀點。
至於宗教自由方面,主業團自創立以來從未實施過任何形式的歧視。它與所有人共事相處,因為它在每個人身上都看到一個應受尊重和愛戴的靈魂。這不是空話。我們主業團是首個在教廷的核准下,接納非天主教人士(無論他是否基督徒)作為協助人的天主教組織。我一直維護個人良知的自由。我不理解暴力。我認為暴力既不是勸服之道,也不是取勝之法。錯誤只能藉祈禱、天主的恩寵與研究來克服糾正;絕非藉由暴力,而是以愛德為本。這是我們從一開始便身體力行的精神。所以,你可以理解,大公會議就這個問題的訓導只會使我感到高興。
至於你提到的那個具體計劃,那不是我要解決的問題。那應是由西班牙的聖職人員和該國的天主教徒來決定的。他們有責任把梵二大公會議的精神應用於有關問題上。
有些讀者看到《道路》第28點中的一句話感到驚訝。當中說到:「婚姻是為士兵而設的,不是為基督軍隊中的長官。」能否把這句話理解為對婚姻的貶低評價呢?那不是跟主業團渴望融入現世生活現實的精神相反嗎?
我建議你翻閱《道路》的前一點,其中指出婚姻是一種聖召──在1925年左右,這樣的說法是絕無僅有的。
你提到的那個結論,只能是由於沒有正確地理解我的話而得出的。我用那個譬喻,旨在說明:教會關於使徒獨身的卓越性和超性價值的一貫教導。同時,我想提醒所有基督徒,他們要視自己為基督的勇兵(milites Christi)。以聖保祿的話而言之,是天主子民的一分子,在世上參與一場爭取諒解、聖德與和平的聖戰。世界各地有成千上萬的主業團已婚會員,或按照主業團精神生活的人。他們都清楚地意識到在同一場戰役中,即使長官畏縮逃離,士兵仍可能因英勇作戰而榮獲勳章。
您從1946年起一直定居羅馬。與您交往過的數位教宗,有甚麼讓您特別難以忘懷的地方呢?
為我而言,在愛的等階中,教宗僅次於天主聖三和我們的母親童貞瑪利亞。我無法忘記,在有些人認為我們的靈修精神是異端的時候,教宗庇護十二世給予主業團宗座核准。我也不能忘記,1946年我初抵羅馬時,第一句親切關懷之言是來自當時的蒙蒂尼蒙席[Msgr. Montini,後來的教宗保祿六世]的。每當我有機會覲見教宗若望二十三世時,他那慈父般的和藹可親深深地銘刻在我的記憶中。曾有一回,我告訴他說:「在我們主業團內,對所有的人,不管他們是否天主教徒,我們都一直以愛心來接待他們。我可不是從您那裏學會合一的精神啊!」教宗若望聽後,顯然感動得笑了。
我還能再告訴你甚麼呢?歷任羅馬教宗一直對主業團懷有深切的理解與慈愛之情的。
蒙席,一年半前,在邦不隆那市(Pamplona),我有機會在一個兩萬多人的聚會中聽到您回答與會者的提問。當時,您強調天主教徒必須做一個負責任和自由的公民,並且「不應靠當天主教友來討生活」。您認為這項理念有怎樣的重要性?其涵蓋的範疇又包括哪些層面?
我一向對那些以自稱天主教徒為職業的人感到反感,同樣也對那些試圖否認個人責任這一原則的人感到不滿。誠然,整個基督徒倫理正是建基在這一原則上。
主業團的精神以及其會員的精神是為教會服務,為全人類服務,而不是利用教會。我希望天主教徒以身作則活出基督,而不是徒有空名,在他們的言行中要為基督徒生活作真實的見證。我覺得教權主義令人厭惡,而我也理解到除了邪惡的反宗教主義外,也存在着健康的反教權主義。這是源於對司祭職的熱愛,並反對平信徒或司鐸利用神聖的使命,去實現世俗的目的。但是,我並不認為自己因此而與任何人對立。在主業團內沒有壟斷精神,只有與所有為基督工作的人合作的渴望,無論他們是基督徒與否——只要他們真心投入服務他人這崇高使命。
我最後要說的只是這點:重要的並不是我自1928年賦予這些思想怎樣的分量,而是教會訓導當局給予它怎樣的意義。不久前,大公會議激發起這個卑微的司鐸一股難以形容的情感。因為她在《教會憲章》中提醒所有基督徒要意識到自己在現世之城的正式公民身份──要以專業的能力參與各項人類事務,以愛德對待所有人,並努力追求他們因領受的聖洗聖事而被召喚去實現的基督徒成全。
Anuario Pontificio (1966), 第885頁和1226頁。
參閱第25點,註2。主業團被冊立為屬人監督團(Personal Prelature)在法律上加強了它的團結統一,明確強調整個監督團——男子部和女子部,司鐸和平信徒,已婚的與單身的成員——構成一個有機且不可分割的牧靈統一體。它的使徒工作是在監督的管理和指導下,透過男子部和女子部去進行的,監督則由他的代表和參事會輔助工作,為確保給男、女兩部帶來在精神上和法律上的基本團結合一。除此之外,這答覆唯一需要修改的僅是在職銜方面:「顧問」(Counsellor)改為「區代表」(Regional Vicar)。聖施禮華當時所評述有關於主業團執行管理的精神仍然完全有效。
E 譯注:原文「unorganised organisation」。參閱:注C,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