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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主​在​起初​就​造​了​人,​並​賦給​他​自決​的​能力。​」​(德​15:​14​)​事情​可以​這樣,​正因​人​有​抉擇​的​自由​ 註​十一 ,​但​我們​卻​要​為​一切​自願​的​行為,​向​主​負責,​這​是​人人​所​公認​的。​每​人​都​要​面對​天主,​決定​生活得有​如​天主​的​朋友​或​敵人,​這​便​是​我們​終生​都​要​面對​的​內心​掙扎,​我們​只要​活​在​世上​一天,​都​不會​有​全然​的​自由。

​此外,​基督徒信仰叫​我們​肯定​人​人​都​可​享有​自由​的​環境,​因為​所有​暗​中​強迫​信仰​的​因素​都​被​剔除。​「如果,​我們​被​迫信​基督,​那​就是​暴力,​而​非​自由,​我們​可以​非​自​願地​加入​教會,​走向​祭壇,​領受​聖事,​但​卻​不會​不​自​願​地​相信!」​ 註​十二​ ​人到​了​開悟​的​年紀,​可以​運用​個人​自由​而​加入​教會​及​回應​主​的​不斷​召喚。

備註
註十一

聖多​瑪斯,​Quaestiones disputatae, De malo, q.6, a.1

註十二

聖奧斯定,​In​ Ioannis Evangelium tractatus, 26,​ 2​(PL 35,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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