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我們不可忘記,教會不僅是救恩的其中一個方法,而是唯一的方法。這不是人的意見,而是基督清楚表達的意願。「信而受洗的必要得救,但不信的必被判罪。」(谷 16:16)因此,我們斷言教會是救恩的必要途徑。在第二世紀左右,奧利振指出:「誰願意獲得救恩,就讓他來到這屋,好使他能得救……不要讓任何人自欺欺人:在這座屋以外,便沒有教會,沒有人會得救。」 聖西彼廉在論及洪水時,說:「如果曾有人已逃離諾厄的方舟,那麼,我們得承認,離棄教會的人也許能逃離譴責。」教會之外無救恩。這是教父們不斷提出的警告。聖奧思定承認:「在公教會以外,你可找到一切,但救恩除外。你可以擁有榮譽和聖事;可以歌詠『亞肋路亞』,和回答『亞孟』。你可以持守聖經,相信聖父、聖子,和聖神,並宣講那份信仰。但是,除了在公教會外,你永不能找到救恩。」然而,正如庇護十二世在二十多年前婉惜的說:「為了獲得永恆的救恩,便需要屬於教會,然而,有人把這個需要貶低為空洞的信條。」這端教義紮根於教會的共同救贖工作,詳細解釋基督徒所肩負重大的使徒責任。在基督各項明確的命令中,有一項是絕對的:我們須藉著聖洗而與祂的奧體結合。「我們的救主不但命令眾人進入教會,也建立了教會,作為人得救的方法;若不用這個方法,沒有人能夠進入天主榮耀的王國。」誰不屬於教會便不會得救,誰不領洗便進不了教會,這是關乎信德的事。特倫多大公會議確定,「在傳播福音之後,若無洗禮,或若不願意領洗,那就不能成義。」這是教會持續提出的要求,一方面激勵我們懷有更大的使徒熱誠,另一方面清楚展現天主對其受造物的無限仁慈。 另一種語言的這一點 請選擇Español (原版的)CatalàDeutschEnglishFrançaisItaliano日本語LietuviškaiNederlandsPolskiPortuguêsРусский简体中文文檔打印自 https://escriva.org/zh-hant/amar-a-la-iglesia/24/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