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這種醜化一切的態度,一旦變成第二本性,便很難幫助其人看到從善處去設想他人是否更符合人性,更符合真實。聖奧思定推薦這一條座右銘:「努力修務你認為你的兄弟所缺乏的德行。這樣,你便不再會看到他們的缺點,因為你自己也不再有那些缺點了。」 但有人郤不以為然,認為這種做法太天真,而他們則更「明智」,更「現實」。以他們的偏見作準則,他們往往在聆聽原由前已傷害了別人。之後,他們或許以「客觀」「好施」的心賜給予那些已被毀謗的人一個辯護的機會,然而違反了最基本的正義與道德的準則——指控者負有提供證據的義務——竟飛揚跋扈,「賞給無辜的被控者提供他無罪證據的『特權』。」我將不會是誠懇,如果我不聲明剛才所考慮的思想,並不是從法律課本或倫理神學中借引的,而是以許多身受其害者的切身經驗為基礎的。這些人,還有其他許多人,長期一再被當作靶眼,讓那些專事造謠詆毀中傷的人,作練習打靶之用。天主聖寵和不圖報復的本性,使他們並無怨恨之心。他們可以同聖保祿一起說︰「受你們的審斷,為我都是極小的事。」 援引一句俗語,還可以補充說這整個事件,不過是茶杯裡的風浪而已。這話不假。 儘管如此,我不得不承認,我為那些詆毀他人人格的人,感到哀傷,因為他們中傷別人,正是毀了自己。對那些身受攻訐,蒙冤受辱而無處申訴的人,我也深為悲痛。他們受到威脅,難以理解,宛如一場噩夢。 幾天前,我們在彌撒的書信中,讀到蘇撤納的故事。那位貞嫻的淑女,被兩個好色的老頭反唇誣告。「蘇撒納沉痛地哀歎,說道:『我真是左右為難!因為我若作了這事,我是必死無疑;我若不作這事,我也難逃你們的手。」有多少回,那些嫉恨與陰謀勢力的走卒所玩弄的詭計,把多少高尚的基督徒,逼入同樣的死胡同?他們只准作一種選擇:不是得罪天主,便是身敗名裂。同時,那唯一可取的正當抉擇,則是無比的痛苦。但你必須作出抉擇︰「我不如不作,寧可落在你們手裏,也不願在上主面前犯罪。」主題人性尊嚴中傷毀謗堅持真理聖經引句達尼爾 13, 21–22格林多前書 4, 3 另一種語言的這一點 請選擇Español (原版的)CatalàČeskyDeutschEnglishFrançaisGalegoItaliano日本語한국어LatviešuNederlandsPolskiPortuguês BrasileiroPortuguêsРусскийSlovenskySlovenščinaSvenska简体中文文檔打印自 https://escriva.org/zh-hant/es-cristo-que-pasa/68/ (2023年10月3日)